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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寒的身体现在还需要仔细的调理,虽然毒已经解了,身体却是伤伐过重,那苍白消瘦,虚弱无力的样子,一看就是个病号,这也是洛寒即使解了毒也不敢去乔府看女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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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沙场,她们之间,又该如何继续?

“乔家的人怎么可能放你一个人出来?”她们都没人性的吗?这个人怎么说也是她们孙女的母亲,她如今病成这样,她们怎么能放她一个人出来?

“那么现在呢?”

楼晚清咽下一口冰水,心头的燥热已平复下去许多,这两个月终于丰盈了些的脸上也是挂着温润的笑,“秋桐的确是难得的好女子。”

莫锦华又拿着账册翻了两页,眼睛盯着账册,“你果然是个人才。”淡淡的语气,听不出是何心思。

“王爷恕罪。”

“的确。”凌风落这时也笑着点头,“林小姐的《十里平湖》深情无限,感人至深,内子对此也是爱不释手,每日都要吟上几遍。”

说她卑鄙也好,小人也罢,挑逗别人心灵的柔软面的确极不道德。可是她顾不得许多,她只知道,见人下菜单,投其所好,素来是谈条件最有效的手段。

知心今年十六岁,看起来聪明伶俐,一对会说话的眼睛,看着人说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林秋桐给她起名字的时候,就是看着她的眼睛想到的知心二字。她想,自己现在在京城也没什么可说话聊天的朋友,有这样一个人跟在身边的话,以后寂寞了,至少有个人可以和自己说说话。

身边的人明显愣了一下,过了许久,才有叮当的声音响起,接着,一串冰冷的金属被放到了自己的掌心。

“好。”小清流兴奋的声音都高了八度。

“两间上房。”林秋桐快速的扔给小二一锭银子,“先叫人去帮我们请个大夫,再准备些饭菜送上来。”

新年破晓的炮竹,是放得越早越好,传说这样才能早早的把财神引进门来,而放完炮竹之后,就要大敞着门,意为恭迎财神进门。对于这些说道,林秋桐本身自是不信的,但却仍是把每一道程序做足了。因为她觉得,不管这些说法是否迷信,但做这些事本身,却已经是很有意义的传统。她没有理由去打破传统,更不想做什么特立独行的人。

林秋梧提着东西和她一起往主屋走去,只用眼睛扫了一下厨房,“在摘菜呢。”

“嗨,说的就是那话。”那老板说着,还真露出一副向往的样子。

“是啊,怎么了?”

他是这样一个容易满足的性子,自己却希望他得到全世界所有的幸福,因为,他值得。

小厮无奈的摇了摇头,斟酌了很久,还是忍不出说出了心中的疑问既然凌小姐都说不计较过去,您为什么还是不肯跟她回去呢?您明明那么想她想起离开京城的这些日子,男子食不下咽,夜不成眠,短短一个多月,已是消瘦了一大圈,请了好几个大夫看过,却都说是心病,要他自己克服才行,其实,谁不知道是心病呢?他那么爱那个人,为了她,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现在生生的逼着自己离开那个他为之活了那么多年的人,他心里的苦,别人根本难以想象

玉言修轻笑一声,“是啊。”他缓缓低下头,仿佛不甚疲累的以指尖揉着自己的眉心,细瘦的指骨,苍白得让人心疼。

小厮终于将琴送了上来,林秋桐起身接过,走到不远处的廊柱旁,眼睛看着依旧垂着头的玉言修,之前与莫芷月嬉笑时的甜蜜早已收起,她缓缓拨弄琴弦,沉声唱道,“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咽不下玉粒金药噎满喉,照不尽菱花镜里形容瘦。展不开的眉头,捱不明的更漏。呀,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

天色渐暗,夕阳金色的光芒打在她脸上,光线刺目,使她有些睁不开眼,但她却固执的直视着那个肩膀微颤,垂首不语的男子,一字一句轻道,“言修,这曲《红豆词》,我专为你一人唱,听过这曲,你可以哭,可以闹,可以发泄,甚至你想做任何事都可以,我帮你。。。。但过了今天,我希望你能放过你自己,好好珍惜自己,重新来过。。。你已经自我放逐四年,够了,那个人早已轮回,你又何苦执著今生?”

他的伤埋的太深,想要治愈,唯一的办法就是先揭开伤疤,让他的伤口赤裸裸的暴露出来,然后他才有可能慢慢治愈。所以她之前故意和莫芷月晒幸福,现下又以歌勾起他内心深处的痛苦,无非,都只是为了能让他不再压抑,彻底发泄一下而已。

她知道自己这样很冒险,此举的结果无非两个,一是玉言修被她一激,哭过闹过之后,顺利的忘却前尘,真的积极起来,那自是再好不过了。而另一个结果,伤口被撕开,她的安抚却根本不起作用,到时候鲜血淋漓,玉言修很可能痛到想轻生。这是最坏的结果。所以她才会趁着单容在场的时候这么做,到时候,那收尾的工作可就轮不到她做了,这也算是她送给单容的一项大礼吧。算是报答她害的洛寒抱病远赴赤宇的恩德。

凭着单容的头脑,对于感情上或许笨拙了一些,但要她安抚一个极度痛苦的人,她应该还是可以的。

作者有话要说:任她潇洒风流,终究免不了现代女人鸡婆的个性~~~~虽然善意,但始终小肚鸡肠,这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唉,女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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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甜蜜捉虫

这一天,玉言修早早离席回了房,单容心疼的看着他离开时踉跄的纤弱背影,一脸莫可奈何的瞪了林秋桐一眼,然后快速的跟了上去。虽然明知道她此去吃闭门羹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这已经不在林秋桐关心的范围内了。

“飞絮飞花何处是,层冰积雪摧残。疏疏一树五更寒。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最是繁丝摇落后,转教人忆春山。湔裙梦断续应难。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林秋桐低声念着,伸手搂住缓缓靠过来的莫芷月,将头埋在他的肩窝,细细贪恋着他身上独有的幽香。

刚才玉言修离开时,不负她所望,果然泪盈于睫,难以自持,虚弱的几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她明知这样很残忍,却又觉得,这似乎是自己离开京城前,唯一能为他做的事了。

太后寿诞一过,一切基本也就成定数了,再等无忧大桥一落成,自己便能功成身退。届时,她纵使再想为他做些什么,也不可能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外人无从干涉,可她一想到自己与芷月很快就会离开,而这个总是笑着帮助他们的男子,却还会在这喧闹的世间,怀抱着冰冷的过去默默承受痛苦,她就怎么也无法释怀。

于是,即使残酷,即使失礼,她依旧选择自作主张一次。

莫芷月温柔的回抱她,天色渐黑,楼内的下人早早便将回廊下各处的灯笼点上了,昏暗的天色,在橘黄|色的灯火摇曳中,让人觉得格外温暖。

“内疚了?”

低低的,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他似乎总能一眼将她的心思看穿。

林秋桐苦笑,“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

她心里忐忑,自以为是的将别人的伤口揭开,却一点安抚的把握都没有,这样做,到底是在帮人,还是害人?

莫芷月安静的靠着她,沉默许久,才悠悠叹息,“总是。。。需要面对的。”那人总说他二人性格相近,那么,即使再痛苦,他也势必会撑过去吧。熬过了最难熬的,他才有机会寻找新的幸福。就像身边这个女子说的,人,本来就是为了得到幸福才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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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她们等了许久,也未等到莫穿云和慕容轩。而之前离席的人,也再也未曾回来。于是,林秋桐和莫芷月难得的有了二人世界,携手走出了烟雨楼的后门。

走过云衣巷,经过长长的街道,清风徐徐,人群欢闹一片,一阵阵“啪啪”燃放烟花的声音不时在耳边响起,街上灯火辉煌,人流攒动,天上的明月高高悬挂,在周围绚烂的烟花中,顿时显得暗淡了起来。

在一处稍宽阔的场地停下,林秋桐牵着身边人的小手,满足的叹谓,“说来,这还是咱俩第一次逛夜市呢。”

上一次有机会同游灯市,却因为那个赵楠的突然发难而顿失了游玩的兴致,之后,事务繁忙,时间匆匆,转眼,竟过了大半年了。

身边的人半天没有回应,林秋桐忍不住偏头看去,却见莫芷月抬头看着漫天的烟花,脸上带着迷离的浅笑,绝美的容颜,如梦似幻,仿佛那五彩的焰火也瞬间失了颜色,让林秋桐不觉看痴了。

这世间的烟花种类其实很少,工艺更是粗陋,与自己原来的世界相比,实在是有些小儿科,只是因为身边有着这道更美丽的风景,林秋桐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也跟着美丽了起来。

街上提着各式花灯的小孩奔走嬉闹,嘴里哼着林秋桐听不懂的歌谣,欢快的样子,欢乐的笑声,让林秋桐也不觉跟着童心大起,忽然牵起身边的人朝着一家铺子奔去。

林秋桐一进门就问里面的人要店里最大,最结实的雨伞。店里的人一听这话,都有些吃惊,这大晚上的,又是晴天,怎会有人来买雨伞?只是顾客是老大,难得有生意上门,自是没有不做的道理。

买完了雨伞,林秋桐又拽着莫芷月去选了两个花灯,让他尽量挑他不喜欢的,最好是一看就想撕碎了扔地上跺两脚的。

莫芷月听得好奇,从来都只听说有人挑喜欢的东西买,哪里会有人专挑自己讨厌的东西的?

不过林秋桐坚持,莫芷月便也依了她,千挑万选,终于挑了两个自己最看不上眼的花灯,然后就被一路牵着朝摘星楼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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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凤朝自开国至今,一直重文轻武,直到当今皇上登基,因为静安王的关系,武官的地位才渐渐有所提高,只是经过百年,文人不可高攀的形象早已坚固,轻易动摇不得。而代表天凤朝文人地位的最好证明,就是位于朝郾里大街以南,由先帝亲自督建,平日里供文人雅士汇聚,以文会友,高谈阔论的摘星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