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鉴于我是仆人,城浅陌是主子,而且身为仆人的我竟坐在电视机前看着电视,等着主子城浅陌做饭来给我吃,我实在是良心不安,就乖乖地闭上了嘴,偶尔激动地轻轻地出了声音。

十五分钟过去了,城浅陌觉得有些口渴,便从二楼的书房里下来,看见睡在沙上的简晨曦,像个小猫似的,慵懒地窝在一个小小的,柔柔的地方,城浅陌不自觉的来到了简晨曦的身边,笑了笑说:

舒舍冲我翻了个巨大的白眼以后,拉着我下去找舒舍家漂亮的美女保姆——greace,下了楼就看见舒舍家的大笨钟的秒针滴答滴答的走着,我看了看那个比我都大的大笨钟,然后对着舒舍说,十一点半了,不是早饭,而是午饭了。

我猛然间觉得,我可以去上毒舌妇排行榜前十了,我是忍着没有在她的脸上泼硫酸,敢打我的人,绝对活不久,我诅咒她以后嫁不出去,好不容易嫁给一个丑男,结果那个丑男还是个gay,在结婚当天和伴郎浪迹天涯了。

我疑惑地看了看比我高五公分五公分应该就是五分,应该就是五十cm吧,应该不会太夸张,原谅我哒数小差,要不三公分?的城浅陌,俊脸上出现一丝不悦。

看着窗外迅倒退地风景,我意思到了,这个帅哥开车度很快,我一路默默地祈祷,希望这个帅哥被车撞死,而我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舒舍,我要吃奶黄包!”我坐在病床上,对着电话一头的舒舍说。

城浅陌递给我一杯水,此刻眯着眼睛的我,看着窗外,喝下了水,ps:男神喝过的。。。现在清醒了许多,对着正在换衣服的城浅陌说:“城主早。”

然后软绵绵地出去了,忽视了城大帅哥。

我很不容易地走到冰箱面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开了冰箱刚起床的人,手脚无力,看着冰箱里有牛奶,土司,蓝莓酱,几个鸡蛋和火腿肠,我决定了,今天早上吃三明治,给城主和一杯纯牛奶,我喝酸奶,然后我吃火腿三明治和鸡蛋的,城主就抹着果酱吃吧!嘿嘿,我爱喝酸奶,又爱吃火腿肠,真好。

虽然不会做蛋包饭,但是,煎个鸡蛋,煎一个火腿肠,我还是可以的,不一会儿,我把城主给喊了下来,我穿着睡衣,惬意地坐在那里吃着火腿三明治!嘿嘿,为了防止城主要吃我的火腿三明治,我就先吃了!

城主今天没有穿着黑色的西装,而是一套休闲的衣服,看着级帅气!

“简晨曦,你等下换一件衣服,我们出去。”

我无所谓地说了一句:“去哪儿?”

城浅陌淡淡地回了一句:“你家。”

于是,我吃完早饭以后,迅地跑到城浅陌为我准备的更衣室,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也会拥有一间更衣室,这感觉,爽翻了!

我没想到,城浅陌居然把这间更衣室挂满了我穿的衣服,还有包包and一些布鞋和高跟鞋!我选择了一件短袖衬衣,一条牛仔裤,陪着一双浅蓝色的布鞋,很休闲,肿么感觉我和城浅陌穿衣服的风格差不多?

但我走出城浅陌的豪宅的大门时,我现,城浅陌是个非常非常非常有钱的人,昨天还开着卡宴,今天就换兰博基尼了。

一路上,我们谁也没有理谁,很沉默,我有些不适应这种沉默。

我没想到,城浅陌带我来的不是我家,而是一个小巷,类似于多年前的老北京,房子都是那种四合院,我没想到,在上海这座繁荣的城市,居然还可以看见这种地方,古老的红砖,带着青苔的瓦片,这一切的一切,都好亲切。

我疑惑地看着城浅陌,他怎么忽然想到带我来这个地方?

“简晨曦,你看着这些,是不是觉得很亲切?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确实,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城浅陌拉着我来到了一个路口前,在我的旁边,有一位中年人在修鞋。

我仿佛看见了,一个不过四岁的小女孩扶着红砖墙,蹒跚地跑着,一个小男孩,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伸出双手,似乎想要抱住这个四岁的女孩,旁边的鞋匠好听的声音传人耳畔:“小曦子,慢一点。”

“曦子,没想到还能看见你。”

旁边的鞋匠对着我喊。

我看着那个鞋匠,他认识我!

“你认识我吗?”

那个鞋匠不说话了,专注地摆弄着面前的鞋子。

我疯了似的走到他面前,摇晃着他说:“你认识我吗?”

我没想到,他居然哭了,哭着说:“妈妈妈妈,我要妈妈。”我断定,这个鞋匠脑筋有问题。我苦恼地揉了揉头,好不容易快要知道自己以前的事,结果……唉~

城浅陌看着我的动作,居然很温柔地说:“没事,到时候你会记起来的。”

我笑了笑,会吗?也许,我一辈子也记不起来我以前的事,我是个可怜的人,也许我之前太优秀,太幸运了,上帝嫉妒我,让我失去了以前。

“喵~”

我听见了一声细小的猫叫声,看见那棵大榕树下,一只小小的猫猫窝在榕树下,楚楚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