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碧丝和克莉丝汀同时翻了个白眼。按以前的话说,纳兹就是个半文盲,连菲奥雷的通用语都没有完全学会,被格雷取笑个半死,艾露莎正在教他识字。不过,阿碧丝倒是挺佩服他的。按纳兹自己的话说,他的教育完完全全缘自于伊古尼鲁,一条火龙。阿碧丝无法想像,**有如此高的智商!她的印象,还停留在龙类似于恐龙的意识里。但她知道这种认识在这里是行不通的。不说龙这种高智商的生物,就连好多人们口中的怪物,它都能通人类语言,能跟人类沟通的。

没想到,大堂跟外面一样的喧哗。只不过,公会的人在大口喝酒,大声欢呼,热闹的像嘉年华会。

那次魔力暴动造成的真正伤害,我非常清楚,您们不用对我这么小心翼翼。我很抱歉,让您们背负了本应由我承担的罪孽。等我真正有勇气面对的时候,我会亲自去谢罪的。现在,就让您们的小女儿再逃避些日子吧。

瓦列利亚老师的教导,优雅的谈吐、文明的举止与对人的彬彬有礼,是贵族最基本的礼仪,无论对何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要忘记这一点。

与他相反,她拥有着,令她家人害怕的惊人力量。

公会最近举办了一年一度的赏花日,拉克萨斯带我一起参加了。达玛拉为我准备了很多点心带了过去,点心大受欢迎,她真好!

出了魔法森林,拉克萨斯又接了几个小委托,为了带她熟悉玛格诺丽亚周边的地理。他们去蜘蛛巢谷捕捉了一家餐厅要求的羽鱼,又去了雪山摘取了草药,还护了一趟镖去了哈鲁吉翁。阿碧丝太累了,拉克萨斯才终于带着她回到玛格诺丽亚。

所以,当妈妈不太愿意让她留在公会的时候,她张开了眼睛。

房间比起大厅可是整洁多了。阿碧丝侧躺在一张松软的长沙发上,沙发旁,正半蹲着一位半大少年。

“喂!拉克萨斯,把这个混蛋交出来!刚刚那次不算!我要揍扁他!”纳兹顶着脑袋上几个大包,全身冒火很的气势地往阿克萨斯身前一站,一副你不让我打敌人,我就打你的模样。

在阿碧丝逗留在库洛卡斯期间,征得父母的同意,双双请假,带着阿碧丝通街窜巷,玩了个遍,吃了个遍。

阿碧丝把弗洛林格家的书房翻了个遍,想要找出印证自己想法的记录,很可惜,正如莲娜妈妈所说的那样,弗洛林格家对于跟魔法相关的资料很少。她也试过问伊玛酷莱医生,医生也答不出个所以然。

阿碧丝眨巴着眼睛,认真的盯着莲娜看。

把珠子收到一个黑色的绒布袋子中,伊玛酷莱拉上系绳,对着躺在床上明显好多了的阿碧卡笑盈盈道:“小姑娘觉得好多了吧?只是这珠子治标不治本,根源还是在你自己身上。魔力强大是魔导士恨也恨不来的福泽,搁在你身上,却是毒药般哽喉。”他边说边坐在了床边唯一一张椅子上。

听声音很是忧虑,而且说话的腔调也很奇怪,是英文,但却不是英美口音。阿碧尽量放松自己,让自己看起来就像熟睡的样子邪魂无双,。被子底下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来人口中的阿碧丝指的就是自己吗?这次的幻觉好真实。

会客室宽敞而明亮,大幅的落地玻璃让花园美丽的景色一览无余。

“伯爵大人,妖尾这次接单的是一个小姑娘,阿碧丝弗洛林格。”费利佩向窝在一张大沙发的黑影介绍着。落下帏幔挡住的阳光,刚好把他掩在阴影中。

阿碧丝规规矩矩朝黑影行了一礼。

黑影悉悉索索挪动了好一会儿,像是想从椅子中站起身却卡住了动不了似的。阿碧丝轻轻动了动手指,一团软绵绵的力道托着黑影往上抬。

好……壮硕啊!阿碧丝瞪大眼睛,看着那座肉山从椅子出来后就大跨步往前走。伯爵很高大,阿碧丝目测他得有一米九以上,只不过全身肉,让他胖滚滚的。浓密的蓝胡子把伯爵的圆脸盖住了大半,头发有点稀,却也还能盖住头顶。阿碧丝觉得,站在他面前的自己,像只小鸡般瘦弱。

最骇人的是他的眼睛,只有眼白而没有眼瞳,死白死白的!阿碧丝心里一惊,但很快就压了下去。第一次看到会长巨大化的时候,她也觉得挺可怕。看多几次,也就这样了。人不可貌相,面善心恶的人也大把地有。

费利佩暗暗打量阿碧丝,很好,没有吓得晕倒,也没有发抖。爵爷的外表是有点吓人的,没点胆量的人可不行。

“弗洛林格家的孩子吗?请坐!菲烈这小家伙还好吧?费尔,给小姐上茶和杏仁小脆饼花开几度最新章节,好看的小说:。”伯爵的声音低沉带点磁性,意外的好听。总管大人应声而去。

阿碧丝放松了一些,装着没听见‘小家伙’三字,“爸爸挺好的。最近一封来信,说他正忙着春耕的事,不在大宅。”等伯爵坐在大沙发上,阿碧丝才坐下。这位爵爷原来跟她家认识。不过也不奇怪,历史越悠久的贵族,别说认识,翻翻家谱,估计还能发现是亲戚。咦?以爵爷的身型,走起路来倒是一点不显笨重嘛。估计是刚才的椅子尺寸不合适。

“啊,好久没有见到他了,现在连他都有小娃娃了啊?小姑娘多大了?”舒服地等靠在沙发上,伯爵熟练地拉开旁边小柜子的抽屉,拿出雪茄点上。动作流畅自然,阿碧丝没看出他眼睛有毛病的样子。

“七岁。上头还有两个哥哥。大人,冒昧地问一句,您图书馆里的系统非常实用,您有将它用在其他地方的打算吗?”

深深吸了一口烟,伯爵没有回答阿碧丝的提问,而是把小柜子上倒盖的一本书拿起来,递给阿碧丝,“请念上一段吧。”

阿碧丝起身接过,是一本诗集,手抄本的,字迹很清秀。随手翻开一页,阿碧丝快速看了一遍才开始朗读。这是一首情诗,翻译成通用语应该是这样:

夜玫瑰

玫瑰之夜,

让我们同入园林,

没药、薰香与**

入你足下为门槛。

夜色缓缓降落,

百合之风吹临,

让我为你低吟慢唱

一曲爱之旋律。

黎明有信鸽轻语

你的头上洒满露珠

你的双唇是开向黎明的玫瑰,

我将为自己采拮……

(以上引用犹太民谣《夜玫瑰》的歌词。原歌词为希伯莱文)

诗并不长,阿碧丝的声音软糯自然,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童声,倒也悦耳动听。

文森特伯爵在阿碧丝念诗的时候,一动也没有动,呆呆地出着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手指间夹着的雪茄已经自动熄灭了。

把书本搁在膝盖上,阿碧丝也没有说话,她无声地翻着手中的诗集。现在的她已经没有刚进门时的紧张了。一时之间,会客室很安静。

费利佩端着托盘来送茶和点心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静谧的定格画。

而会客室无人看到的屋顶上,拉克萨斯静静地坐着,凝望着远方。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阿碧丝并不是一个人上路,总有人默默地关心着她,只不过嘛,这才像拉哥的办事风格。

引用的夜玫瑰是我最钟爱的曲子,夜里一个人静静地听,会流下眼泪。

原文是希伯莱语,本来想放上去,但jj显示出来的全是?号,没办法,删掉了。有兴趣的亲亲可以找来听听,希腊歌后nanamouskouri的版本,她的嗓音把这首歌完美地表达出来了。

ps:上章做了小小的改动。喜欢诗集的,是伯爵的妻子,而不是母亲。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gendu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