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玮德,即方玮德1909-1935,新月派后期代表诗人,著有《丁香花诗集》、《玮德诗集》等。

我们吃了中饭出来到海边去。这是英国康槐尔极南的一角,三面是大西洋。勖丽丽的叫响从我们的脚底下匀匀的往上颤,齐着腰,到了肩高,过了头顶,高入了云,高出了云。啊!你能不能把一种急震的乐音想象成一阵光明的细雨,从蓝天里冲着这平铺着青绿的地面不住的下?不,那雨点都是跳舞的小脚,安琪儿的。云雀们也吃过了饭,离开了它们卑微的地巢飞往高处做工去。上帝给它们的工作,替上帝做的工作。瞧着,这儿一只,那边又起了两!一起就冲着天顶飞,小翅膀活动的多快活,圆圆的,不踌躇的飞,——它们就认识青天。一起就开口唱,小嗓子活动的多快活,一颗颗小精圆珠子直往外唾,亮亮的唾,脆脆的唾,——它们赞美的是青天。瞧着,这飞得多高,有豆子大,有芝麻大,黑刺刺的一屑,直顶着无底的天顶细细的摇,——这全看不见了,影子都没了!但这光明的细雨还是不住的下着……

徐志摩创作《翡冷翠的一夜》前后,正和闻一多等人组织诗社,他们不满传统的呆板僵化的格律诗,也不满于五四之后有一些仅仅是分行的散文的白话诗,他们热心于输入和再造西洋体诗,努力构建一种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的现代格律诗。他们运用音尺、押韵、色彩感的意象和匀称的诗行等,达到音乐美、绘画美与建筑美等三美的和谐统一。本诗就是一从西方引进的十四行诗形式,每句字数相近,而且相关的两句诗押相近的韵:字/誓、情/心、强/墙、宙/由,这样使全诗在总体上形成了一种错落而有规律的节奏,增强了乐感;从而有助于轻灵而热烈的爱情主题的表现。

黑夜里躺着一具尸。——

我挥一挥衣袖,

郜积意

第四卷第一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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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1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树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

寻?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十一月六日

1写于19年11月6日,初载19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传世之作。这诗最初刊登在19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寻","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gao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

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反观这《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王川

第四卷第一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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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那一天1

在春风不再回来的那一年,

在枯枝不再青条的那一天,

那时间天空再没有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