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页知邱在某次“作者有话要说”上说过,《混血》的主角的性格和外貌都会受到各种族血脉的影响,如变成精灵会比较冷漠、变成天族会比较高傲之类的,对此,那章八成的评论都是读者在表示他要喷作者一脸大姨妈:口胡我们从头到尾只看到黑!主角从头到尾都在崩坏!冷漠高傲泥煤啊!

《神秘孤儿天赋异凛,命运多舛被谁捉弄,肩负拯救毁灭世界责任,少年到底何去何从?》

在他们的对面,一座钢铁做成的巨大金字塔沉默地耸立在光晕之中,它的表面布满黑色的深槽,数量众多却井井有条,毫无杂乱之感。只有经历过第四纪元的生灵才知道,当时侏儒的机械文明究竟是达到怎样一种盛况——它差一点取代了魔法文明。侏儒用他们的机械文明创造了很多奇迹,眼前的金属金字塔就是其中之一,它封锁了“通道”,隔断了大陆正面和反面。

果然跟着主角混,有前途。

修突然停下脚步,这些天来,不累不倦的亡灵巫妖第一次主动停下了行程。杜泽呆愣了一会,然后才现不知不觉他们已经抵达了光柱——明明上一刻光柱还是遥不可及的状态,下一刻他们对面就出现了一堵直入云霄的巨大光墙。

……你到底有多想和主角签订契约啊,喵星人。

主角直接给神器起了个名字叫千变,现在千变可以模拟出两种形态,一个就是可以割裂空间的死神镰刀,另一个是路易斯的魔法手札。在奇幻设定中,魔法手札对于魔法师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存在,凝聚着他们一生的知识的精华。身为亡灵法师的巫妖路易斯自然也将他的知识、经历、研究都记在了魔法手札中,主角就是从魔法手札学会了亡灵魔法,并且得知了离开失落之地的方法。虽然传说中失落之地是个只进不出的禁地,但没有人知道巫妖路易斯就是从失落之地来到混沌大陆的。这时候的主角才从路易斯的魔法手札中得知,混沌大陆并不是世人所说的一面,它有正面和反面,失落之地就是连通正面和反面的通道,所以才会有上下天空的奇观。路易斯来自大陆反面,他通过失落之地到达大陆正面,然后动了亡灵天灾。

修将黑而卷的长向后拨去,露出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瞳孔深处隐约有蓝色的光一闪而过。他的表情很阴沉,亡灵族特有的惨白皮肤更是为他添上了一丝病态,但依旧无损他的英俊。这只巫妖看起来与人类毫无差别,像是从古世纪的油画中走出来的颓华贵族。然而当修伸出右手将头拨到后方时,那依旧是骨头的右手暴露出他亡灵的本质。

方法已经找到,而且杜泽比女主更有优势:可以“还原”的他自然不用像妹子那样去领便当,既然原剧情里面没有灵魂的妹子可以被复活,那少一半灵魂的他也一定会可以还原。掐着时间点喂一半灵魂给主角,还原后再喂一半,新世纪的绿色环保可再生资源……槽点太多!

骨矛堪堪从杜泽的腋下穿过,带走几块衣服碎片,杜泽被硬生生吓出一身冷汗。修诧异地看着毫无损的杜泽,他抓着死神镰,似乎想要支撑着站起来。然而刚刚那次魔法似乎耗尽了他所有的能量,骷髅颤颤巍巍地支起了身体,却在下一刻重重摔回了原地,那沉重的声响简直让人觉得他那脆弱颤抖的骨架会直接摔得粉碎。

口胡这货才不是同人志那么简单!谁家的同人志会看着看着把读者给穿越了!所以、所以快点把他给刷新回去啊!

【……

网友邱大乃是我本命!:ls正解,邱大不要理疯狗

事实上,一页知邱的文虽说开了一大堆金手指,但他的文并不是很白,有逻辑有主线有伏笔有创意。他最聪明的地方在于,把网上那些写烂了的设定和桥段,换了一个名字和方式再放上来。虽然本质中还是那些烂大街的剧情,但不一样的称呼好歹让人耳目一新。杜泽在终点文学网□了4年,自从看到一页知邱的一篇无限流后,顿时惊为天文。从此世上少了一个路人甲,然后,你们懂的。

明明《混血》原文中,主角进入主城都不带付费的……好吧,那时候凶残的主角是用武力将一座主城硬生生占领,谁还敢向他要进城费啊。

对比产生虐,看小说时有多爽,现在的杜泽就有多悲哀。因为受重伤的缘故,主角昏过去的时间比醒的时间还要长,并且因为没有食物和药物的缘故,昏迷的时间呈增长的趋势,杜泽在一旁只能干着急。黑雨一小,杜泽就跑出去寻找活路。这次他运气好,没几次就现了一座主城,因为元素风暴而封了城。

好不容易等元素风暴过去了,杜泽摊开和破布没有差别的黑袍,看着上面的洞只觉得这是新世纪反比基尼装——重要部分完全没有遮住啊口胡!穿上后绝逼会露点。于是杜泽可耻地扒掉了修身上的毛背心穿上,用黑袍勉强遮挡了一下外貌,带上从送药兄包裹里翻出的数枚钱币和同人志就义无反顾地冲向主城。但是杜泽没有想到入城还要交入城费,这样一来,他剩下的钱就少得可怜了。

杜泽盯着手上寥寥无几的铜币,他刚刚逛了一下街,现他手上的这些钱只能买一件衣服或是三天食物或是一瓶药水。

求你们学会□术啊_;3∠_……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最让杜泽欲哭无泪的是,他现在完全是守着金山饿肚子。

在《混血》世界中,实力是划分等级的标准,而实力又分为本身实力和外部实力——装备。只要装备好了,一个魔法学徒都能将魔导师干掉。所以这个世界的人热烈追捧高品质的装备,擅长锻造装备的矮人就尤其受欢迎了,他们锻造的武器炙手可热。而矮人是侏儒的分支,他们锻造的技法就是从侏儒文明中流传下来的,虽然绝大部分秘籍都已经遗失了。矮人制造的优良装备已经可以引一场腥风血雨,那倘若侏儒去制造……呵呵。

因此在小说中,主角只要没钱了,就会换侏儒形态做一些装备,然后把那些重点线用来练手的、随手做的重点线残次品拿到拍卖会去卖,然后就引起了整个大陆的惊动。无数贵族和强者为那些残次品抢得头破血流,而主角挥挥手带走了所有钱。顺面说一句,主角的那些完成品全部被拿来将他的女人和部队武装到牙齿了。

多么有爱而逆天的金手指,但现在的情况是:金手指持有者重伤中;主角的侏儒形态觉醒了,但是完全没有材料和工具让他展示他的招财能力。

要食物要衣服还是要药水,这是一个选择。

杜泽不死心地在街上继续扫荡,他的社交障碍保证了他不会和对方砍价,并且在遍地都是魔的七十二主城,杜泽也怕自己说多了暴露他蠢萌的身份——特别是在这个哈尔帕斯城。

之前说过,大陆反面有七十二座城,每座城信仰一位魔神,而哈尔帕斯城信仰的魔神自然就是哈尔帕斯:在七十二魔神中排第三十八位的魔神,称号是“死和破灭的伯爵”,以眼睛像血一样红的黑色大鸠形象出现——这摆明了是作者懒得想设定想名字,从度娘上找到符合设定的“所罗门七十二魔神”后就直接套用了,多省心!

杜泽现在深刻理解了当初纵容一页知邱这种偷懒行为到底有多不要得了,所罗门七十二魔神中的哈尔帕斯具有这样一条属性:他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于是《混血》的哈尔帕斯也“主食人肉,对人族不怎么友好”了,而信仰哈尔帕斯的哈尔帕斯城主自然也“主食人肉,对人族不怎么友好”了。

小生也想主食作者,对作者不怎么友好了。

前面的路上聚集起一群魔,他们围绕着一个告示板在交头接耳。杜泽迟疑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他不敢深入,只能在外围偷听一下情况。

“啧啧,城主大人这次可真下得了手笔。”

“1、2……5个零,十万金币!好多钱!”

“醒醒吧,那不是给你准备的,你能交出一把让城主满意的武器吗?”

……

杜泽震惊了,十万金币相当于地球上的1亿软妹币,哈尔帕斯的城主为了一把好武器简直是一掷千金,他太小看异世的人对装备的追求。但是杜泽震惊后就疲软了,这么可口的一个支线剧情为什么要现在出现在他面前,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就像是一个辣妹在他面前脱光了衣服,而他也有能力扑上去,但是此时辣妹却笑容满面地对他说:我来大姨妈了。

杜泽哭着跑开。

避过人群,杜泽的视野突然变得开阔,却是他来到了哈尔帕斯城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个黑色大鸠雕像,代表着哈尔帕斯。杜泽愣住了,因为他在雕像的下方看到了一个魔族。那是一个绿衣服的男子,右手拿着一本书,面前摆了一个摊子,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箱子和盒子。

——不会吧,这家伙怎么会在这里刷新?

杜泽会知道对面的魔族,因为那名绿衣服的男子是《混血》中比较出彩的一个配角:他是一个商人,来历很神秘,主角和他有过几次交易,双方都皆大欢喜。他好像叫……丹?

主角第一次遇见丹就是那经典的狗血桥段:在街上逛的主角总是会在一些小摊上看中一些不起眼的物体,事实证明那些不起眼的物体基本都是被淹没的神器,而丹的小摊上就有一个神器。杜泽的目光不自觉地瞥向摊子上的盒子和箱子,丹的摊上永远都是这些盒子和箱子,里面包含了什么东西没人知道,只有买了后才能打开,至于开出什么那就是完全看买家的人品了。主角的人品是逆天级别不解释,所以他开出了神器。

魔刀焚欲。

关于这件神器,它的争议和之前的喵星人一样大。魔刀焚欲的攻击力很逆天,并且附带反愈合技能,被它制造出来的伤口难以愈合。但顾名思义,它同时会将使用者的欲望放大,最终导致使用者被魔刀控制变成嗜血的疯子。主角自然不会被区区的魔刀控制,但是他还是受了魔刀的影响变得越来残暴。当初一页知邱这样解释的时候,下面的读者一溜儿的“呵呵”,他们已经习惯到麻木了——在主角身边安放一个治愈系,作者你会shi吗会shi吗!?

不管当初读者是怎么喷作者,对于现在的杜泽来说简直是瞌睡遇上了枕头,他顿时觉得他又能去调戏那个来大姨妈的公告辣妹了。只要在丹这里换到了魔刀,再转手卖给城主,有了起步金的他们还愁不能征服世界吗。

主角在手,天下我有。

丹是一个很奇怪的商人,他不在意金钱,只收让他感兴趣的东西。杜泽开始分析他能让丹有兴趣的事物,怎么想都只有他那身能不断还原的装备了。眼镜、耳机等不能卖掉,那么就只剩下……

杜泽看着手中与他难舍难分的同人志,扭头走回街市。他买了一天的食物和水,花了剩下的钱买了一件短上衣,然后找了个偏僻地方换掉了衣服,某只蠢萌拿着换下的毛背心悲壮地向广场走去。

我会想你的,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