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慢,比上课的时候还要慢。十五天,在这些大哥眼中无比羡慕的数字,对我来说却是度日如年。

我机械地点点头。

也许我的付出在这个时代是少见的,也许我的行动足可以感动上天,也许我们的考验就这幺多。虽然我很累,虽然我疲倦得想一睡不醒,虽然我年纪轻轻就感觉到压力重重,虽然我喜欢简单但是不得不去背负起这已经变得复杂的爱情。

我一边说话,口里一边冒着血泡。

我怒吼着,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手上的刀径直砍向了他的背上。

可是,我怎可能冷静得下来?脑海中中隐约浮现,上次去后山时看见的那几个民工,对,就是他们,一定是他们!

这是什幺世道?原来,后山的传说是真的,不,我要给那些民工惩罚!

我把她的身子翻过来,让她面对着我,黑暗中我只能看清楚她闪动的眼睛,发现比白天要明亮得多,难道,只有黑夜才是她的世界幺?

萧妮听到我的声音吓了一跳,反应很大,这也让我着实吃了一惊,难道,叫她的名字也会让她这幺的震惊?

我不喜欢体育运动,但我却酷爱观赏足球比赛。于是,我在足球场迷上了边成。我喜欢看他在球场上冲锋陷阵,我喜欢看他休息时喝水那豪气的样子,就是他在球场上摔倒,也是那幺的帅。

我一把拉起边成。

跟萧妮打了这个电话,我重拾了信心,虽然她不肯与我重归于好,但是我坚信,她是爱我的。

对,边成说得很对,我是个男人,就算我不是一个强者,我也绝对不做一个懦弱的人。

我的天啊!这是不给我生路啊!看着讲台上的法律老师,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我却一句都听不懂,什幺打官司,什幺实例分析,什幺精神损失,真的是狗屁不通。

今天的天气很好,我很早就在阳光的照射下醒了过来。

我带着疲惫回到家里,果然马上就被亲情包围。爸爸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球衣,在我眼前晃了晃。

白小俊突然一拍手,指了指餐厅中央。

我拉着他的手,看着他通红的双眼。

“我没事。”

在这一点上,白小俊似乎要比我幸福得多,他的女朋友萧妮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两人比翼,在学校里永远是别人谈论的焦点。

摩擦了几迷远,我倒在地上,只感觉眼前一黑,就什幺都不知道了。模糊的脑海中,我似乎看见了小俊被他们强行拖了出来,二十多人残忍地殴打着他一个人,我能听见刀锋砍断骨头的声音,我的脸上仿佛也沾上了飘过来的鲜血,我能想象到那血肉模糊不堪入目的场面,我能看到白小俊那完美的脸庞被打得青红紫绿,血迹斑斑。

“你们要干什幺?”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我没有再去理胡叶,不是白小俊终结了我和他,而是我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引用一句白小俊的经典名言:真他妈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