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月色无边,斜斜照过我窗前,就像是你推开的那扇窗一样,想你。”

秀秀稍稍动了动,背部有什么东西正往外冒,好像是很黏的东西,还带着浓浓的血腥味。难道又有人杀死了一头豹子?小时候在乱民堆里,吃不饱穿不暖,的确有人杀豹子,但是她那时候还太小,也没有干过,印象里自己好像是喝豹子奶长大的,是一位好心的婆婆给她喝的,所以她力气都比别人大一些,命也贱一些。

陌生女人摇了摇头,微微打量眼前的女人良久,又笑了笑:“我是赵静淑。”

眼看着天气转凉,人走茶凉,是要变天啊。今年的秋天似乎异常的炎热,到了下半夜又格外凉,秀秀窝在胡律怀中,倒是睡得很自在。在秀秀眼中已没有什么男女之防,反正胡律被她从小轻薄到大,已经习惯了,胡律也喜欢亲她喜欢抱她喜欢搂着她,这种相互取暖慰藉乃是世间最真挚的取暖慰藉,绝对没有半分别的心思,至少秀秀没有,她只想找个人抱抱,胡律就近在她眼前。

“你真这么想?”离朱有些讪讪地问。

一阵浓香扑鼻而来,秀秀晕了晕,走到脂粉摊前看了看,对离朱道:“我要买这个。”秀秀指着一盒胭脂叫他,摊前聚集了好些年轻的姑娘在试用,好像很好用的样子。这种东西她从来没有用过,想买一盒试试。胡律一向说她是土包子,她也想不那么土包子一回。

这么想来,自己其实很有一番看头嘛,不然怎么如此优秀的三个男人,都或明或暗夸她呢?秀秀心情很好,在心里甜蜜一笑:“可是我要更美,怎么办呢?你帮我涂?”秀秀将小刷子递给他。

“那照你看,像我这种,将剑舞得出神入化的,又应该叫什么呢?”离朱放下竹筷,抬眼看他,美人一笑很倾城,说的就是秀秀这个样子的。

晨间的竹园一派静谧,小花小草点缀其间,又添了几分鲜活的颜色。枝头露珠轻颤,打落在头顶有些凉意。今日不用早朝,侍人都被她打回家探亲,她实在是个好心的主子。偌大的院子,一时间空落落的,无人打扫的院子,落花纷纷,粉蝶飞飞,更添了几分自然之美。

两人撕心裂肺的哭泣,惊动了在书房作画的胡律,原本一副画作就要勾勒完毕,他正心无旁骛做最后的休整,就听见秀秀那一声似哭非哭的哀嚎,他握住狼毫的手微微一顿,一滴墨迹在纸上韵开,生生毁了一副即将完成的画作。

与此同时,离朱正在宫中陪着他娘亲吃晚饭,家常小菜,很怀念的滋味,两人对坐着,出奇地安静,赵喻国事繁忙,亦没有来。饭罢,宫人送来漱口的茶水,老太婆漱了口,又开始数落他。“再过几个月,就是你四哥大婚,你怎么能没有一点动静?”这小兔崽子,今年也十八了,他父皇去的早,做娘亲的怎么能够不着急?

隔着院门有一道小小的回廊,回廊里景色葱郁,勃勃生机,离朱走在翠绿的藤架下,又想起了小时候。

只听秀秀又说:“我老娘今日生辰,下次邀你去我们家玩儿啊。”意思是说今日你先自己玩会儿。这么温柔的话语自秀秀口中说出,胡律心上如同被泼了一盆狗血,她何时这么对自己说过话?这女人简直要气死他!

“仕卿和少卿,是何关系?”赵喻凄凄地问。

“陛下,臣以为不可。”说话之人是胡相,他面目沉稳,很有一派作风,这便是大官的气质,他说:“李大人还是个孩子,她资历尚且,不能但此重任,况且李大人一介女流,查彻此事有诸多不便,还望陛下另选他人。”

坊间曾传言,一个女人追逐名利的原因有很多,最流行的一种说法是:这个女人嫁不出去,因为没人要,所以这么折磨自己。

君子端方,温润如玉,说的就是他这个样子的。他温温静静望着你,没有勾引你,你却早已被他勾引过去。时隔三年再见他这个样子,她眼角有些酸,嗓子有些颤,她想叫他,可是叫不出声来,倒是动作太猛,一不小心滚下榻来。

这几年没有微生家的人做官,也不见微生家来朝拜,缴纳贡赋也都是随他便,皇家不逼迫,这应该是当初太皇帝给微生家的特权吧。据说微生若兰和太皇帝有私情,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管是不是真的,也当个乐子来听听。

“胡律哥哥,你怎么来了?”秀秀不咸不淡的问一句,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波动是不可能的,还是个孤儿的时候,她没少受欺负,渐渐地就养成了这个不动声色的好习惯,就算害怕了,也没人瞧得出来。

秀秀对胡律充满了怨恨,他的重色轻妹,见色忘妹她已经不能忍受。一夜浑浑噩噩,辗转反侧,睡得半点不踏实。一会儿是赵喻的手,一会儿是胡律的脸,让她浑身灼烧难忍。她做了个噩梦,她梦见胡律咬她,压着她,让她喘不过气,梦中他们一番死死纠缠。

楼子没逛成,两人有些悻悻,离朱提议去喝酒,说要与她一醉方休,秀秀原本是不答应的。看他这么坚持,也不好拂了他的面,日后说不定还有得事儿要麻烦他,她又不傻。

秀秀脑袋晕晕的,以为自己真的在做梦,就捏了捏自己的脸,又捏了捏胡律的手,又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我没有做梦罢,我记得你好像是胡律?”秀秀想了想,好像……“不对,你不就是胡律么?”

胡律从未见过这样淡妆浓抹的秀秀,她饰过妆的面容多了几分女儿家的娇羞媚态,身上粉色纱衣又是那么朦胧,再加上她周身是那么柔若无骨,所以在对上她那一汪清泉似的大眼睛时,他不可抑制的一阵颤抖,感觉到一种无形的暖流流遍全身,在他心窝处不断蔓延。

悠扬的琴音自院子那头吹来,伴着徐徐晚风有些清冷,这是一种无声的诱惑,秀秀揽衣起身,推开了月下的门。

秀秀拨开人群走进去的时候,眼睛一瞟正对上第三的位置——李仕。她第一反应是有人跟她同名,第二反应是找胡律,第三反应,那探花郎是我啊!她终于有些领悟范举人当年的心情了,本以为自己这一生从此将衣食无忧飞黄腾达的梦想就要实现了!

秀秀挥了挥拳头,真想一拳揍肿他的脸!可是不忍心。他的皮肤白嫩细腻,比她的还好上几分!这么美好的一张脸,怎么忍心破坏?秀秀紧握的五指微伸,伸出食指在他唇上压了压,软软的滑滑的,摸上去要命的舒服,该死的,真想亲一亲,竟真的蹲下身,凑在他唇边亲了亲,又伸出舌尖浅浅描了描他的唇边。

他高贵的出生,决定了他要活的高贵。那些儿时的同伴欣赏他,崇拜他,仰慕他,他在他们心中高大的存在。也只是在他很小的时候。

贵妃醉酒好不好?等到琼林宴上,她故意喝醉,然后晕倒在他怀中?醉卧君王怀,想想都觉得激动人心呐!就怕到时候一个激动,控制不住节奏,被乱刀砍死乱箭射死啊,说她轻薄君王,不要脸!其实这种不要脸的事儿,以前也没少做。

以前她在兰亭时,总是将春闱形容的很恐怖,要多夸张有多夸张,要多血腥有多血腥,等她自己置身其中,才现没有最恐怖,只有更恐怖!她终于感受到一口大锅中,一尾小小鱼的滋味。

不忍打扰不代表不会打扰。胡律觉得,这样的秀秀一点情趣也没有,整个儿一怪物。平素也没见她这么认真过,这女人一定是想做官想疯了!

胡律嫌弃地看她一眼,放下茶杯:“怎么不早说。”

离朱也没想真跪,腿还疼着呢,也闲闲的立在一边。

印象中的赵喻一席白衫,飘然出尘;承风哥哥一身白衣,清闲自在;至于胡律,他不一样,他穿什么都妖孽,没法跟他们相提并论。如果非要归类的话,可以和眼前这个离朱王爷凑一堆。

正当秀秀拍着胸口喘了口气,感叹没人现时,胡律冷冷的声音透过冰冷的雨丝传进耳中:“秀秀,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

听话的女人已经靠着床沿穿好衣服,手抖了几下竟真的拿过火折子点燃了纱帐。

“我不。”秀秀又捏着嗓子嚷了一声。祸从口出,她觉得还是越少说话越好,以免穿帮。

他不答,亦不动,静静任她抱着,害怕自己一时失控,又将她拉入怀中。

“她知道还喜欢他,她傻了么?”秀秀嘟了嘟嘴,瞪圆了眼睛,表示自己的严重不满。

他说:“秀秀,别怕,我在。”原来也曾有人对她说过这样贴心的话,除了赵喻之外,只是她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只听娘亲又说:“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还未嫁人,整天想着抛头颅洒热血,像什么样子?”

胡律第一次见着这么气势汹汹求人的,也只有他们家秀秀是如此了,不过他不甚在意,又状似无意揉了揉肩膀:“嗯,没什么,昨天抱你回来之后,肩膀就有些酸痛。”

“秀秀,是谁咬了你?”某个男人大言不惭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