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切从头来过,那该多好?

陆则灵看着远方,曾经有那么几秒,她试图在来来往往一闪而过的陌生脸孔中看见什么奇迹。

盛业琛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陆则灵。他结结实实地吃了几拳,口腔里全是血。他啐了一口,将口里的血吐到地上,还不死心地问:“你现在……是帮他?”问完,他自嘲的笑了笑,显然自己也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些多余。

陆则灵很是尴尬地被他搂着,还没等两步已经感觉如芒在背,她想走的更快一些,白杨却一定要将这凌迟的感觉拉长。

隔着一堵墙,陆则灵觉得这场景有些恍惚。还记得读书的时候,她也曾这样,等着爸爸睡去,听到他安稳的呼声,她才敢拿出言情小说来看。

早起的时候,陆则灵魂不守舍,一脚踩上了昨夜砸碎的台灯,灯泡的玻璃渣扎在脚底板,鲜血如注,滴在地板上,视觉画面有些触目惊心,她疼得直抽凉气。

他像一团火,在她身体里烧出了弥天的罪孽。她无助地攀附着他的肩膀。情欲是个无形的牢笼,陆则灵已经被深锁其中。

“只是想解开心里的一些疑惑。”陆则灵平静地说:“白杨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男人。我希望他会幸福。”

盛业琛嘴角有些颤抖。他想说什么,最后到了嘴边,只剩咬牙切齿的几个字:“陆则灵!好样的。”他发了狠,准备离开。走了两步却又回来了。

她错愕的回头,眼睛睁得很大,“放开,别弄得尴尬行吗?”

白杨的五官都有些扭曲,他嫌恶的甩开韩小砚的手,咬牙切齿的说:“韩小砚,你真让我恶心。”

她伸出手,抚摸着白杨的鬓脚,用非常温和的声音说:“我们都是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人,我也不需你和我说什么承诺。我陪着你,你陪着我,能一阵子就一阵子,能一辈子就一辈子。行吗?”

席间酣畅,有长辈模样的男人说:“叶教授,什么时候能吃你们家的喜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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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虐,也不吓人~~~

“我的手……好脏。”她无助的看着自己的双手,难以相信,在她老之前,她还能这么靠近曾经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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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倏地低下头想要堵住她那张肆意说着痛快话的嘴,可他刚一俯身,她却堪堪偏过头躲了过去。

不曾尴尬,也不曾有过任何怨言。

她越是这么说,林晓风越是不放心,回去以后就杀到白杨家里,把白杨臭骂了一顿,逼着白杨当着她的面把手机里所有女人的电话删了才算罢休。

伪更是有罪的,但是我还是要为自己解释一下,我没有拖进度,这个文才10w出头,一本小说,中篇都有15w字,

盛业琛强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男配不是随便吃豆腐的ws男!明天会解释!!

小仙也还在心悸,手上行凶的武器都忘了丢掉,一个沾着血的闹钟就那么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坐在陆则灵身边,半晌才不忍的说:“别哭了。”

“陆则灵呢?”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握点东西在手上才叫拥有,真的长大了,放开了一切,才知道放手不是手上空了,而是握住了全世界。

则灵的宝宝是她自己太紧张了才会这样的。她太怕失去了,所以最终失去了。

你们随便留,我每一条都会送。。只是我每天会定在一个点送~我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有时间一直刷晋江的。。。

感觉到她的呼吸均匀了,他悄悄的朝她的方向移了移,仿佛有一道魔咒在他耳边响起,他突然着了魔一样伸出手,去摸了摸她的肚子。

她觉得这孩子是老天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命中注定的,是她人生最幸福的得到,二十五年了,她从来感觉不到自己拥有什么,直到有了这个孩子。没有人可以体会这种微妙的感觉,有一个小生命在她的肚子里,是属于她的,属于她和盛业琛的,一个小小的黑点,将她和盛业琛的骨血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将她的爱和付出杂糅在了一起,人生最大的满足感也不过如此。

“啪嗒。”盛业琛的筷子置回桌上,他不卑不亢的说:“奶奶,您病得有点糊涂了。”说完他便起了身:“我吃饱了,先回房了。”

她选衣服的表情像在选瓜果蔬菜,专注而认真,口袋的车线都会认真去摸索,她买了两条裙子一件外套,这对现在的她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奢侈。

公司拨了一笔款项到盲校用于购置新的教材和桌椅,盛业琛忙完手头的事情便去了一趟学校。

陆则灵疲惫的脱下高跟鞋,后脚跟全是血,她却没感觉到疼,原来痛到了一个极点,是真的会麻木的,像她的心脏一样。

叶清没有和陆则灵说话,只是从保姆那里问了几句情况。她没有坐凳子,只是蹲在病床前,脸紧紧的贴着盛业琛的手背。

她是那样瘦,可是她却背起了比她高一个头的盛业琛,她自己也不知道这力量来自什么。盛业琛像个毫无生气的人偶,瘫软在她的肩背上,她不知道他有没有死,她脑子里是没有意识的,只是背着他,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用身体拦车,也不管别人害怕的眼光,平静的谴着不认识的司机:“医院,最近的。”

……

陆则灵不知道事情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她也听不见别人惊恐的控诉,仿佛那些人口里说的暴力的疯子并不是她。她蓬头垢面,衣服也被揉的乱七八糟,后腰还裂开了扣子,她拎着自己的高跟鞋,安静得仿佛真的置身事外。在出去之前,她有条不紊的将高跟鞋丢在地上,一只一只的穿好才走。

陆则灵手肘摔破了,汨汨的淌着血,她无力的去拿药盒,虚弱的说:“还给我吧,求你了。”

那一刻,一直濒临崩溃的陆则灵终于疯了,她已经忘记了一切的教条,忘记了别人的劝诫,她的世界里只剩下盛业琛,只剩下他那样伤心的表情,那样绝望的眉眼。

陆则灵一直没能狠心抽身,便只能痛苦的做着小尾巴,跟着盛业琛,做他们坚贞爱情的见证者。

陆则灵点了点头,跟着他一起往不远的电影城去了。电影院里多是来约会的情侣,一双一对,来来往往,买票的时候,售票员以为他们也是情侣,给他们推荐情侣套餐,陆则灵吓了一跳,赶紧否认:“不是不是,我们不是情侣。”

陆则灵听到这里,突然后背一僵,握着衣服的手也不自觉的攥紧。心里像有个搅拌机,五味杂陈搅得乱七八糟。

她正无聊的用脚尖在地上画着圈,肩膀上突然感觉到一阵暖意,她下意识的回头,发现身上多了一件白色西装外套,而外套的主人,正是她钦慕已久的盛业琛。

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盛业琛失明后必须有人贴身守候,一开始她只是守夜照顾他,后来睡到一起,最后变成了今日的局面。

这样,就足够了不是吗?太贪心的人会什么都得不到,陆则灵这样对自己说。

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也许她的离开是对的。从前的他那么执迷不悟,那样伤她……盛业琛没有把握找到陆则灵后能获得她的原谅,也做了最坏的打算——也许她已经嫁人,或者根本不愿意再回到他身边。

可他还是这么坚持着,他想见她一面,他不想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了。

离开的半年,母亲给他打过好几次电话。作为商场女强人的母亲,遇到再大的事都不会慌了阵脚的人,却因为他的离开,几次声音哽咽,责怪却更心疼他。这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受到,忙碌的母亲也是爱着他的。

他没有辩驳什么,也没有固执地推拒母亲,只是沉默着听她说话。

不过才半年而已,他已经平静,不管对待以前的—切,还是以后的一切。

加班一个星期,周五下午,终于把手头最急的工作做完。五点半,他准时下班了,正在收拾东西。新进的小妹突然跑到他桌前,那么年轻明媚的一张脸,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活力。

“盛大哥,你下班了?”

盛业琛锁好了文件,头也没抬地点了点:“嗯。”

那女孩笑眯眯地说:“我们今天晚上聚餐呢,盛大哥一起……”她话还没说完,突然发现了盛业琛无名指上的戒指,眼睛一瞪,突然拔高了声音道:“盛大哥你结婚了?”

盛业琛被她吓了一下,微微蹙了蹙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他的右手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银质戒指,想起买这戒指的人,和有关这戒指的一切,心里有些五味杂陈,但嘴上只是淡淡地回答:“嗯。”

那女孩眼里满是遗憾,连正事也说不下去了:“怎么一点儿征兆都没有?怎么这样?”

盛业琛没有回答,微微颔首:“我下班了,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