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茄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人油亮油亮的--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子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栓有两面钹,靴子跟上、两肘栓满了铃,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听来,不止我说的这些。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曲子。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就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得家伙。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沉默的大多数

沉默的大多数

此外,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弗罗姆倡导的人文主义立场。马林诺斯基也说过,科学的价值在于为人类服务。我们不能保证每次研究都有直接的应用价值,但应保证他们都是出于善良的愿望。我们在作同性恋研究时,对他们也怀有同样善良的愿望,希望能对他们有所帮助,而不是心怀恶意,把他们作为敌对的一方。我们始终怀着善意,与研究对象交往。这样的立场,我们称之为科学研究的善良原则。

现在到了结束本文的时候,可以谈谈我对所谓“生命科学”的看法了。照我看,这里包含了一些误会。从表面上科学只认理不认人,仿佛它是个开放的领域,谁都能来弄一把;但在实际上,它又是最困难的事业,不是谁都能懂,所以它又最为封闭。从表面上看,科学不断创造奇迹,好像很是神奇,但在实际上,它绝无分毫的神奇之处——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科学是对真正事实的实事求是——它创造的一切,都是本分得来的;其中包含的血汗、眼泪和艰辛,恐非外人所能知道。但这不是说,你只要说有神奇的事存在,就会冒犯到我。我还有些朋友相信基督死了又活过来,这比药片穿瓶更神奇!这是信仰,理当得到尊重。科学没有理由去侵犯合理的宗教信仰。但我们现在见到的是一种远说不上合理的信仰在公然qiangjian科学——一个弱智、邪恶、半人半兽的家伙,想要奸污智慧女神,它还流着口水、吐着粘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配得上她!她和我一样的笨!”——我想说的是:你搞错了。换个名字,到别处去试试吧。

当你真正拥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字号时,真正臭美的时候就到了。有一个时期,匣子里总在称赞革命小将,说他们最敢闯,最有zaofan精神。所有岁数不大,挡得起那个“小”字的人,在臭美之余,还想做点什么,就拥到学校里去打老师。在我们学校里,小将们不光打了老师,连老师的爹妈都打了。这对老夫妇不胜羞辱,就上吊自杀了。打老师的事与我无关,但我以为这事极可耻的事。干过这些事的同学后来也同意我的看法,但就是搞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像吃了蜜蜂屎一样,一味地轻狂。国外的文献上对这些事有种解释,说当时的青春期少男少女穿身旧军装,到大街上挥舞皮带,是性的象征。但我觉得这种解释是不对的。我的同龄人还不至于从性这方面来考虑问题。

有时候我想:假如“大跃进”、“文化革命”这些事,不是生在中国,而是生在外国,该有多好。这些想法很不体面,但还不能说有痰气。有些坏事生在了中国,我们就说它好,有些鬼话是中国人说的,我们就说它有理,这种做法就叫做有痰气。有些年轻人把这些有痰气的想法写成书,他本人倒不见得是真有痰气,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一种普遍存在的事态比这要命得多。举例来说,很多中年人因为“文革”中上山下乡虚耗了青春,这本是种巨大的痛苦;但他们却觉得很幸福,还说:青春无悔!再比方说,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本是种痛苦,但又有人说:这很幸福!久而久之,搞到了是非难辨,香臭不知的地步……这就是我们嗓子里噎着的痰。扯完了这些,就可以来谈谈我的典故。

我有一位朋友在内蒙插过队,他告诉我说,草原上绝不能有驴。假如有了的话,所有的马群都要“炸”掉。原因是这样的:那个来自内地的、长耳朵的善良动物来到草原上,看到了马群以为见到了表亲,快乐地奔了过去;而草原上的马没见过这种东西,以为来了魔鬼,被吓得一哄而散。于是一方急于认表亲,一方急于躲鬼,都要跑到累死了才算。近代以来,确有一头长耳朵怪物,奔过了中国的原野,搅乱了这里的马群,它就是原于西方的智慧。假如这头驴可以撵走,倒也简单。问题在于撵不走。于是就有了种种针对驴的打算:把它杀掉、阉掉,让它和马配骡子;没有一种是成功的。现在我们希望驴和马能和睦相处,这大概也不可能。有驴子的地方,马就养不住。其实在这个问题上,马儿的意见最为正确:对马来说,驴子的确是可怕的怪物。

知识分子搞学问,除了闭门造车之外,与人讨论问题也常常是免不了得。在讨论是应该取何种态度,是个蛮有意义的问题。在这方面我有些见闻,虽然还不够广博,但已足够有趣。先父是位逻辑学家,在五十年代曾参加过“逻辑问题大讨论”,所以我虽然对逻辑所知不多,也把当年德论文集找出来细读了一番。对于当年德论争各方谁对谁错,我没有什么意见,但是对论战的态度却很有看法。众所周知,逻辑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只要能争出个对错即可;可实际情况却不是那样,论战的双方都在努力证明对方是“资产阶级”,持有“唯心主义”或“形而上学”得思想方法。相形之下,自己是无产阶级,持有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在我看来,逻辑问题是对错真伪的问题,扯上这么多,实属多余;而且在五十年代被判定位一名资产阶级分子之后,一个人的生活肯定不是很愉快的,此种论战的方式有恫吓、威胁之意。一般认为,五十年代的逻辑大讨论还算是一次比较平和的讨论,论战各方都没有因为论点前往北大荒;这是必须肯定的。但要说大家表现了多少君子风度,恐怕就说不上了。

□作者:王小波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芭芭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的一员。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我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妖妖说:“好,那么我们在人行道上走呢?这昏黄的路灯呢?”

我抬头看看路灯,它把昏黄的灯光隔着雾蒙蒙的雾气一直投向地面。

我说:“我们好像在池塘的水底。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

妖妖忽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陈辉,你是诗人呢!你有真正的诗人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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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我应该爱别人,不然我就毁了。家兄告诉我,说我写的东西里,每一个人都长了一双魔鬼的眼睛。就像《肖像》里形容那一位画家给教堂画的画的评语一样的无情。我想了想,事情恐怕就是这样。

我呀,坚信每一个人看到的世界都不该是眼前的世界。眼前的世界无非是些吃喝拉撒睡,难道这就够了吗?还有,我看见有人在制造一些污辱人们智慧的粗糙的东西就愤怒,看见人们在鼓吹动物性的狂欢就要狂。

我总以为,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人无论如何也不该再是愚昧的了。肉麻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被赞美了。人们没有一点深沉的智慧无论如何也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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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郊外的一条大路认得我呢。有时候,天蓝得暗,天上的云彩白得好像一个凸出来的拳头。那时候这条路上就走来一个虎头虎脑、傻乎乎的孩子,他长得就像我给你那张相片上一样。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黑又瘦的少年。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高又瘦又丑的家伙,涣散的要命,出奇的喜欢幻想。后来,再过几十年,他就永远不会走上这条路了。你喜欢他的故事吗?

□作者:王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