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面前这女子未免太无趣了点,从头到脚都无甚惊喜,表情做作,言语乏味,还自我感觉良好,没一点提神作用,倒是非常催眠,令他更加晕晕欲睡。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而且与那些她司空见惯的锦衣玉食的将大好青春全部蹉跎于吃喝玩乐的公子小姐们大不相同,郑谐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军人作派,而事实上他并没当过兵,至多从儿时起习武多年,少年时代的假期又总在训练营中度过。

和和平时惹他归惹他,可从不敢触犯他的戒律。

和和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没有,她只好腼腆地笑笑:“时大哥,您这一招真厉害。”

和和心惊跳地轻轻爬下床,把自己睡过的三分之一个床面悄悄地整平,蹑手蹑脚地打开门,迅速地溜出去。

“亲爱的小宝,老娘20:00到机场,速速前来接驾!”和和迅速利用最后一点电和最后一点时间输入一条短信。

从小到大,郑谐让她做什么,她很少有勇气说“不”,也很少拒绝得了。

想到郑谐从来没跟她发过火这个问题时,她脑子里轻轻地跳过一个画面,很快又消失了。

唉,大概也许可能,这种事还是发生过一回半回的。

不过在她这二十五年的漫长人生里,九千多天,二十多万小时,一千多万分钟,那一点点小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她一向很看得开,只记恩,不记仇,也只记好事,不记坏事。

和和气喘吁吁地往楼上跑,她上班快要迟到时都没这么卖力过。

想来扼腕,郑谐这么时时要求纪律至上效率优先的人,就应该进公务员队伍去整风肃纪,净化政府办公环境,而不是把本领都用来整治她。

和和住六楼,没有电梯,当初只因为贪恋那小小的斜屋顶的阁楼。

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毕业还不满一年时就买了,令她一度觉得自己跑步迈入中产阶级,异常富有。

但其实也没花多少钱,当年与母亲住的房子的拆迁补偿金可以抵扣掉大半,母亲又帮她交了剩余房款的一半,建议她其余款项办贷款,这样可以让她体会一下生存压力,也可以改一改她乱花钱的坏习惯。

她一个人豪情满怀地去办手续时,开发商竟满脸堆笑地跟她讲,他们有几个内部优惠名额,因为他们老板和郑先生是朋友,所以给她一个名额,七折优惠。

和和大惊。这家开发商一向牛得要命,优惠与促销少少,对销费者摆出一副“你爱买不买”的卖方市场姿态,买房时她早晨五点起床,排到中午十二点才挨到了楼号,现在竟这么热情地朝她挥橄榄枝?打倒特权阶级!

这下她不只没掏钱,还富余了一小笔。后来她旁敲侧击从郑谐嘴里也没挖出什么□来,只好心安理得地享受了一回天上掉馅饼。

代价也是有的,后来郑谐买了她对门的房子,又长期闲置,于是她顺理成章地充当了他的管家,替他去交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请钟点工帮他定期打扫,他一个月至多只住两三天而她也要经常帮他晒被子换床单往食品柜里塞吃的,虽然花的都是他的钱。

和和常常感慨,郑谐明明有那么多聪明能干的秘书,又特别鄙视她的理家本领,为什么这么爱整她。

当然,郑谐的理由非常有爱,美其名曰锻炼她的理家能力。

所以通常情况下,她将自己的家搞得一团乱,却把他那边收拾得井井有条。

有时候为了气郑谐,也会故意给他换上粉红心心的床单、梦幻的蕾丝桌布和凯蒂猫抱枕,他也不恼,只板着脸限时要求她清理干净。

和和三步并两步地小跑,终于到了家门口,还没好好喘上一口气,背后的门卡一声开了,郑谐果然穿戴整齐地准时出来。

低头看表,她昨晚特意校了时。八点半,标准的北京时间,一秒不差。

郑谐一定是一位苛刻的老板,她再次同情一周五天忍辱负重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韦秘书。

筱和和边偷偷地打着呵欠,边一脸敬佩地欣赏郑谐斯文的吃相。

她吃饭特别快,因为爱睡懒觉,早一分钟都不愿意起床,所以养成三分钟就可以搞定早餐的习惯。今天她为了不让郑谐念她不够淑女,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了,无奈,无论长城还是金字塔,都不是一天建成的。

其实郑谐吃得并不慢,但他吃相从容,穿着短t恤和居家裤吃油饼稀饭,竟也如在顶级法国餐厅一般,而且看起来相当地自然。

筱和和又打了个哈欠,心里琢磨着,关于气质问题,虽然先天条件很重要,不过若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塑造,应该收效也不赖。等她有了孩子,不妨就照着郑谐的成长模式来培养。

她天马行空地想出好几种如何栽培气质型婴儿的方式后,意识到自己委实无聊至极,似有充郑谐的家长占他便宜之嫌。而且,她的孩子应该与她的天分一样差,例证就是郑谐花了很多年的时间也没将她培养成淑女。

“大清早就这么哈欠连连?你昨天几点睡的?”

“十二点。”看他一脸不信的样子,又改口,“一点?两点?”继续改,“可能是三点吧。”

郑谐动了动唇,最终没说话,斜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吃饭,那一瞥令和和自觉有愧,其教导功效比他直接开口训她更厉害许多,郑谐对付她越来越有省力气的办法了。

虽然和和不够淑女,但拜有气质的郑谐的□,有很多规矩她也是很自觉遵守的,比如尽管此刻她十分不耐烦,想睡回笼觉,但仍是老老实实地托着下巴坐在郑谐对面等他吃完饭。

脑子当然就不用那么规矩。下午是跟荏苒一起逛街,还是在家里睡觉呢,晚上那部每日上演天雷阵阵的电视剧终于在大结局了,她最近追的那篇文貌似要有个坏结局,她是不是该立即弃坑呢?对了,那有型的男猪角跟郑谐的外型气质都挺吻合的,她看文时总是自觉地将那角色与郑谐对起号来,不过那男猪很黄很暴力很变态,她是不是太不厚道啦……

神游太虚的筱和和终于回神时,愕然发现面前的桌子已经很干净了,郑谐竟然在厨房帮她洗碗和整理厨柜。天啦,她捏自己的胳膊一把,疼,所以不是做梦。又瞅向窗外,雨还在下,但不是红的。

和和迅速地弹起来凑到郑谐身边,挤着笑说:“我来我来。怎么好意思呢。”假客套总是比没客套好,有气质的人都吃虚伪这一套。

“只是做个示范给你看,厨房要这样才像女孩子住的地方。筱和和,你这么邋遢,将来嫁得出去?”

“呃。”又挨训了。筱和和鼻子,灰溜溜地躲到离郑谐最远的地方,才走了几步,就听到郑谐变了音:“筱和和!这是什么鬼东西!”

能让郑谐变色的东西太少了。她心里一慌,迅速冲出去,只见她从荏苒家抱来的小幼猫正咬着郑谐的裤角荡秋千,而郑谐的脸白了。

糟糕,她忘记提醒郑谐家里有猫了。而且早说的话,兴许他今天大概就不会来害她睡不成懒觉了,扼腕啊扼腕。

和和小心地把只比她的手大一丁点的桔黄色小猫托到掌心,端到郑谐面前,郑谐向后退了一大步。

“小宝还不到两个月大,不会咬人的。是不是很漂亮?”

“小宝?”郑谐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你如果不喜欢,我还可以叫它小贝。”

“随便你,就叫小宝吧。”郑谐强装大度地说。“让它离我远点!”当猫小宝差点伸舌头舔一口郑谐的手时,他的嘴唇也有点发白。

郑谐回到几步之外自己的家。他本打算在和和那边多待一会儿。和和的家乱归乱,但是很舒心,满眼都是明亮又柔和的色彩,满地都是柔软的坐垫和靠垫,非常适合休闲。但突然窜出一只猫小宝,而和和又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决定还是撤离的好。

外面的雨还是很大。郑谐讨厌下雨天,一下雨他心情就不好,其恶劣程度与雨势成正比。

本来今天该回去拜见父亲,所以他把所有的事务都推了,但老头子自己有事,郑谐的行程只好取消,因为计划改变而有些百无聊赖。

郑谐是个很无趣的人,他自己也承认。虽然似乎样样通,却没有什么喜好。他做事太有计划和条理,一旦计划被打乱,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