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去还不去啊?”洛瑰看她一眼,扭过头摆起了高姿态。

“疼!”邹恬心轻呼一声眼泪险些掉下来,她深吸一口气,不断的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镇定,孩子还等着她回家了。

在个性的选择和渲染上,作者完全按现代人的思维和视角去描摹,一层一层展示现代人的思想,能较好地激读者的阅读兴趣。当下是一个崇尚个性崇尚自由的年代,无论男孩女孩,都有他(她)对生活和情感的自身观念,而不屑于传统的束缚,往往在叛逆与非叛逆之间,嘻嘻哈哈,不在乎世俗诘责,不在乎道德风尚,存一己之念,行一己之私,很多的是非因果,与此不无关联。小说凸现了这样的倾向,无论褒贬,显现的都是一中真实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态,直到三思。

“你走快点行不行!”?洛瑰轻摇慢摆的走在前面催促道,因为今天流行感冒闹的,校门口的保安不准校外的车进来,陈武斌只好将车停在外头。

“我已经是最快度了!”?邹恬心走的是满头大汗,正午的阳光很晒人。

洛瑰虽然有钱,却也傲慢,班上那么多女生,没有一个跟她合得来的。能叫得动的人只有邹恬心,因为邹恬心要钱啊!

到了校门口的时候,她第一次看见陈武斌,他真帅。戴着一副墨镜,衣冠楚楚的站在那台极为骚包的银白色沃尔沃c7o前,丹凤眼、挺鼻子,最好看的是那眉毛,微微的往上挑着,笑起来的时候那样风度翩翩,这样风度翩翩的人物并没有绅士的从邹恬心手上接过沉重的行李。只是依然摆着酷酷的姿势,看着她们两口气有些微词的说:“怎么现在才来。”

洛瑰娇笑着跑向他,挽着他的胳膊轻轻摇晃:“武斌,我知道你等久了。咋们上车吧!”

陈武斌也有些不耐烦说那成,上车吧!又看看邹恬心问洛瑰:“你朋友?”

“是啊!你也上来吧!送我去机场。”其实她觉得没有朋友真是挺伤心的一件事,既然邹恬心拿了她的好处,就该给她这个面子。多个人送那感觉,又不一样。多了一层优越感。

邹恬心本想说你们去吧!我还要温书了。但微微抬起头偷偷看了陈武斌一眼还是上车了,他那么帅,能和他在一个空间里呆着,邹恬心觉得值,就算待会要自己做公交车回来也值。除了达2o2路公交车回来要用的那三块钱,她还赚了十七块。

后来想到这事,邹恬心真觉得自己当时没出息。

当时看见陈武斌的时候,她以为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她看他的那个时候,觉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陈武斌没有看她,正歪着头看着在一边小摊上买冰激凌的一个穿着小热裤和背心的。那五官,即使是侧着脸的,依然觉得赏心悦目。

“武斌,快开车啊!不然我们赶不及了!”?洛瑰像是等不及了,趴在前座的椅背上和他说样子极为娇媚。好不容易才说服陈武斌这样一个花花公子带着自己出去旅游,塞班岛五日游,光是想洛瑰都兴奋的昨晚一夜没睡。

这样的洛瑰是邹恬心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以往她都是那么高傲而盛气凌人的,今天却像是春的小猫,让人不禁起鸡皮疙瘩。

陈武斌其实第一次见到邹恬心,对她也没留下什么印象。只当是不认识的陌生人,搭个顺风车罢了!那时候的她因为天气热,一脸的汗水和油光,又没化妆,陈武斌自然美看进眼里。

邹恬心却因此把他当成了暗恋的对象,一心一意的在心里喜欢他。其实也没有她自己想的那么纯,当时若他不是开着那么一辆好车,邹恬心也许就不会这么挂心了。过了几个星期,隔壁系里有个男生开始追她,每日死缠烂打,是又送早餐,又定中餐的。周围的人都劝她答应吧!邹恬心迟迟不肯点头,每次那男生一来,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走!”

当时是嫌弃那个男生是的农村家庭出身,长相平平又晒的那么黑,因为黑大家都叫他碳头。邹恬心自己虽然是小镇里长大的,但好歹也是城市户口,对于碳头多少还有点看不起。

其实十几年之后,想起这事,她还是后悔了。若当初真和碳头好了,现在也能住着小别墅,和邻居打打麻将,那日子该有多好。只怪自己当时年轻不懂事,断送了那么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