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笑,但也不会时时的笑;她会开玩笑,但不过分;她爱干净,但不洁癖;爱打扮,但很舒服;很聪明,让人敬佩,任何人在她的微笑面前都会降低抵抗之力,当然除了那些心里本身就存在偏执的人之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丹妮总觉得,一个人太过无完美无缺,一定是因为有什么东西需要掩藏。

“哪,杜大美女是要去看同学,老大要回家,丹妮你呢准备去这个城市逛逛,不出去也不回家,毕竟你家很远嘛?”

为什么那个聪明的人不是我呢?

下一个同学背的是《赠汪伦》,然后到《将进酒》,《送友人》,《行路难》,《望庐山瀑布》,《望天门山》,《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等等,只要是若初能够想到的,都有人背出来了,不管是顺畅的还是卡壳的,总之,他们的热情异常的高涨,完全成了李白的诗会了。

“哇,我都不想让你这样子出去,省得又便宜那些混蛋。”宋金茹抱着真风撒娇。

“至高无上!”莫莉无聊的声音。

钟小庆永远都会记得这一幕:钱佳佳就像是九天的玄女,纯白的连衣裙,甜美的笑容,双眼满满的装的都是他,从天边飘到他的身边,那一定是玉皇大帝最宠爱的小女儿,偷偷跑到凡间,

侯浩谦不是傻子,一个女神学妹这么主动的跟自己聊天,话题总是往他室友的方向引去,虽然有些失望,但是,有些东西太过于美好,自己也确实承担不了,与其败在其他人手中,还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至少还可以远观,近看。

“不,你变心了,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山华你不要这样子好吗,如果说我哪里做错了,我可以改的,但如果你说是因为这个女生的话,我是坚决不答应的!”

“喂,杜真风,明天是导师的生日,他们几个的实验现在到了关健时刻,走不开,所以,今天我们两个出去买东西,你不要自作多情的以为是,我故意邀请你的,你要搞清楚这不是什么约会!”

“你唱的太难听了!”这是吉吉同学的破涕为怒的狮吼声,若初也适时的停住了。

若初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侯浩谦的身上,一心想着要怎样才能取得他的信任,而忽略了旁边男生的惊艳目光,或许是说这种目光她已经习惯了,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意外,更没有什么沾沾自喜。

丹妮是本市的,所以没什么;若初跟岳飞杨也就是在第一场老乡见面会的时候,分别去看了看,之后的就没什么兴趣了,因惯例就是组织大家一起吃饭,若初那一次跟真风去的时候,差点没莫名其妙的成了其中一个老乡的对象,当然因为他的行为让人容易误解,后来若初跟真风就不什么去了。

杜若初拿着一百块钱美滋滋的想着等会儿第一句话要说什么好,是“你好,我是杜若初,上次谢谢你,这是还你的钱?”还是“你好,我是杜若初,这是还你的钱。”

果然,听到慕木的话后,很多人这才清醒过来,即使人家用了道具,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来的。

丹妮笑着摇摇头不说话,岳飞杨也不好意思再追问什么。

然而,他忘了,李智可不会这么顺着他直截了当的拒绝道:“不换。”

真风挂了电话之后,看了一眼她此时正在做的实验:在氮气的保护下,带磁力搅拌的油浴90到95c的条件下,丁二酸酐,二苯乙醇酮,吡啶的反应时间需要90分钟,现在还有48分钟26秒。

“我严重怀疑杜若初同学不是去见学姐的!”莫莉看着被若初踢的乱糟糟的拖鞋,很笃定的说道,其实她还真的真相了。

“若初,你是在记妹妹的课程安排吗?”莫莉同学看了一下杜若初正在教务处网站上背课表,但又不是她们的,所以她就以为是化学院那边的。

杜真风是一个天才者不可否认,但仅限于她的学业上,所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际交往她懒得去维持,而且理由也非常的充分:陋室铭。

一个身高185cm,拥有四国混血的高格逼完美男神,据说好多的星探,经纪人纷纷排队求着他出道,奈何人家就要继承家业,就喜欢玩游戏。

而真风因为不运动也不喜欢外出,体重一般情况下也比若初轻2到3公斤,因为长期熬夜的关系,她的脸比若初的要消瘦苍白许多,所以整个人看起来,比若初要瘦小不少。

脱裤子的时候,杜若初终于想起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学长的样子她还是没有看到!

什么办?

于是,他假装弯下身拿东西时,快速的把墨镜给摘了,在抬头的时候又快速的把墨镜带上。

可惜,真风还是继续看书,没有半点其他动作。

霍夏来回两三次之后,发现这个小女孩还真的没有半点分心,觉得有些失败。

平时出门的时候,他就很怕会有粉丝认出来,但不知道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没有蜂拥而至的粉丝,没有欣喜若狂的路人,这不应该是他最希望看到的吗?

为什么还是觉得有些失望呢?

其实霍夏的粉丝大多都是学生,所以很多时候都会比其他明星艺人的粉丝要冲动得多,甚至,有人说他的粉丝都是脑残,不理智,其实他想说的是“如果每个人都那么理智的话,也不会有现在的他,或者是他们了。”

至少他有演技,人品也还不错,不吸毒,不出轨,更不会潜规则其他的小艺人,有时候想想他都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来还能够保持本心,真的挺不容易的,也挺为自己自豪的。

中专毕业更不是表演系的他,以前这两点一直是人们诟病的地方,现在好了,全都变成他成功的理由了!

真的是太奇怪了,他竟然在一个小女孩的身上感受到了安静的力量。

霍夏侧着脸,认真的看着这个沉浸在书本里面的女孩,她的双眼清澈执着,皮肤一般,看得出来是一个不常打理自己的人,但是最过于显眼的就是她那双大眼眸下的黑眼圈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书啊,从上车到现在已经快一个小时了,除了中途喝了两次水之外,这个神奇的女孩双眼就没有离开过她的书。

霍夏仔细的看了一眼那本书《化学键的本质》,化学?

呃,对他来说好像是很久远的事情,初中吧?

从小成绩就不好的,他初中上完之后,就直接去念中专了,学的是烹饪技术,在第二年的时候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歌唱选秀节目,天生的好嗓音和乐感以及惊艳众人的外貌,让他成为一匹黑马,一路杀到了决赛。

最后竟然获得了全国总决赛的第五名,顺其自然的也签了经纪公司,并以歌手的身份出道。

可惜伤仲永啊,公司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捧前三名的身上,每个通告,他似乎都是顺带的那一个,专辑出来之后也不给他打榜,所以水花飘的也不大。

好在他都熬过来了。

不过说真的,从小到大,他都特别佩服学习好的那一类人,他们家祖上好几代都没有出过重点大学的学生,等到爸爸那一代的时候,因为他的固执,志愿那一栏三个志愿填的都是清华大学,并且不服从调剂,导致结果出来的时候,他连学校都没有上了。

好在后来有一所三流大学的老师听说了他的事情之后,表示可以让爸爸到那所学校去读书,所以后来爸爸就有了一个执念,即使自己上不了清华大学,也要娶一个清华大学的女孩做老婆。

他为了能够配得上未来的老婆,一路披荆斩棘,在30岁的时候,终于取到了清华大学毕业的妈妈,为了让自己完成他的愿望,对他从小就比一般家庭要严格得多,导致了他从小就养成的逆反心理。

可能是遗传吧,一向以来,他对于成绩又好,性格又乖巧的女生总是格外有好感,当然,恋爱对象也是往那方面去发展的,只是结果都不尽人意罢了。

“请问是有什么事情吗?”就算是迟钝如真风,也发现了身旁这个人的异常,因为这个人一直在盯着她看,视线过于执着,所以她才这样问的。

“我对你这本书很感兴趣。”霍夏说出了这辈子他最为违心的话,但是他的演技太好,真风真的以为他对自己手里的书感兴趣。

“那我借给你看一会儿吧!”真风慷慨的把书递给霍夏,然后再从她的书包里面掏出另外一本书来,霍夏更是硬着头皮把书打开。

完全看不懂!

但是他又不得不假装很感兴趣,很喜欢的样子,有点考验他的演技呀!

“你真的不认识我吗?”霍夏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