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下,就说因为我现在在育嘛。

爸爸说他有一个同事在成都,他要去同事那里住,顺便还要和同事说点事情,我就相信了。

本身为了这次重建,家里就已经很负债了,拆完以后更是负债累累,一分钱都没有。家里根本给不起,要债的人就每天堵在我家门口,把家里值钱点的电器啊家具都搬走抵债了。

可能小孩子的心思都比较单纯直接,也比较自私一点,只会在意是不是对自己不好了不公平了,很少去关注背后会不会有难言之隐。

我本身就是一个向往快乐的人,在麦当劳里,我每天都会看到情侣啊,被父母带领的小孩啊,每个人都是沉浸在快乐当中的,我就觉得特别的满足。

后来,有一个任老师,是学校的形体老师,六十来岁吧,人特别好。因为那个时候快毕业了,也没人训练了,他现了我,就主动带上我。让我早上去跟着她压腿。

队长根本不相信我,虽然我那个时候是候补,可是实际上她并没有想过让我候补什么。但是当时情况紧急,没办法,缺人啊。就说,那只有这样了,弃权也是输,不如就拼了,没准结果是什么呢。

大人们说,好奇心害死猫,果然没说错。知道了原因后,我也觉得很可怕。说是有个逃犯,流窜了几个城市后到了我们这里,被通缉,可是具体也不知道现在到底是在哪里,所以搞得人心惶惶。

那个时候,我是刚刚才考上高中的,而且考高中的时候是很艰难的,因为数学很差,爸爸妈妈还特别省吃俭用请了老师给我补课,一节课就二十块钱,当时,家里吃得都很差,就是为了我能考上高中。花了那么多钱,好容易考上了,我现在又要退学,爸爸妈妈都觉得很突然。

罗院长咳嗽了一声,有些不悦地说,让她自己说。

姐姐的同学忙拉住我们说,你们两个基础这么差,应该找个人送点礼,这样可能好办事吧。

这中间,我像一朵花,开了谢了,谢了开了,起起落落了好多次。有幸运,也有不幸运。

所以……

裁定书上写着的几句我永远难忘:1998年9月4日中江县法院作出对申请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向本院复议,本院作出维持复议决定,申请人仍不服,经多次申诉,我院于2oo1年1o月31日作出(2oo1)德法确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江县法院采取司法拘留申请人错误。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对其给于赔偿……而且虽然公司因为损失惨重没法再做了,新上任的领导还是答应爸爸的请求,帮助公司的其他人员解决退休金的问题。

爸爸告诉我:“要告法院相当难,要告赢难上难,而且当时申请复议,二审法院又维持县法院的决定,要想翻过来都说不可能,找了几个律师都不愿接,一是直接告法院不管告与不告得赢都不愿与法院过不去,何况已通过二审等于差不多终审定案了,再加家里经济有困难……但我坚信我是冤枉的,我开始自学法律,经过三年的申诉,从县法院到市法院到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告赢了法院。承认违法并同意赔偿我工资和损失,娜娃子,这不是几百块钱的事,这是维权,人权。虽然过程很艰难,但这样的结果让我们更加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也要相信,生活中虽有些磕磕绊绊和不如意,但它终究是美好的。”

我觉得很震撼很伟大,从那天起,我就把裁决书复印了带在身边激励自己,有困难的时候看看它,想到爸爸拿起第一本法律书的时候,一切从头开始的艰难,就觉得没什么是可以难倒我的。

当时我特别震撼。就觉得他那种毅力真的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虽然赔并不能赔多少钱,可是这就是你不能冤枉我,我是清白的,我必须要回一个公道。

他要的不是什么,他要的就是一口气。

虽然说,三年后的裁决书和道歉并没有多少人关心。伤害已经有了,爸爸已经被冤枉了,给家里也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但我一定要记录下来,这是我为爸爸妈妈骄傲的东西,也是为爸爸三年的努力作一点我的贡献。

不是要证明给谁看,只是证明自己。做自己想做的,就算没有一个人支持,也要坚持自己。坚持到底,喜欢你的人就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