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但是叶孤鸿却不行,他也不是没有杀过人,但丁青竹一脸温柔地描述刑讯场景实在是太过反胃,没有看见场面,光是听声音就能让他感受到生理上的不适,这也是非常厉害。

更不要说,他们俩的意志其实并没有那么坚定。

他为什么心虚,莫不是被看透了身份?

陆小凤就是一个麻烦体质。

他哥是怎么跟西门吹雪介绍玉天宝的?王公子。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青年道:“有。”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他敢对常漫天动手,不过是因为对方仅仅是吊在江湖一流末尾的高手,又随着年纪逐年增大,手脚越发不利索。

失踪,本来是与死相当的字眼,但是放在眼下,却总多出了一些别的意味。

所以他无知无觉地给叶孤城插了一刀,他道:“没错,掌门说西门吹雪一接到消息就同意了。”

单枪匹马的英雄大侠更不用说。

都说是长兄如父,无论是他父母还是叶孤鸿父母都去得早,他接手对方的时候还是个十岁都差得很远的小矮子,抱着对血缘亲人天生的亲近感,那小子当年的房间都与叶孤城并排住。

也是很机智了。

花满楼只能苦笑道:“是。”

叶孤城自带让人信服气场。

没有寂寞的小楼,只有孤独的树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这实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因为以霍总管在江南的名气,无论他到哪里,都有人能发现,他实在是个声名远扬的人物,只要是在江南,就没有人不认识他。

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但却从各种途径听说了这最近才成名的剑客的模样,他崛起得太快,上来就挑翻了名噪一时的大剑豪,初入江湖,排名却如同上了火箭一般地向上攀升。

因为这代表着,他会同陆小凤一样,遇上无穷无尽的麻烦。

就像是陆小凤总是披着大红披风,叶孤城总是一袭白衣一样,尘世之人少做如此打扮。

不需要诉诸言语,只眼看见叶孤城,便能猜到他为自己和花满楼做得一切,一个在无论怎样紧急的情况下,都能信任你,帮助你的朋友,是多么的值得珍惜!

白云城子民的天只有一个,那就是白云城主。

有点小慌张呢!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宁愿猜此人是别有所图。

司霄道:“你看不见?”

叶孤城点头,很是认同年轻人的观点,他道:“好,你可以在这里直到伤恢复。”已是同意。

目力出色的健仆坐在马车头,远远地,竟然看见有人在道路上缓慢地行走,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陆小凤只能苦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就算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也不可以,所以他道:“你怎么站在这。”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毛骨悚然。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