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这还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没有放弃由于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争执。最近何湘妃发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赵构朝又在修改“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也还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丁先生文中讲到政治和权力,钱先生书中强调的是权力应有划分,应受监督,历代政治,在这方面也是有得有失。唐朝的节度使,权力太大,不受监督,唐朝就崩溃在这一制度上。

推而及之,任何一种好的制度,都要结合当地当时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绝不能生搬硬套。譬如时下讨论热烈的关于废除死刑的话题,我很怀疑是否适合现今的中国,在我所能看到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是绝对反对废除死刑的。当然,应该加强死刑审判的监督复查力度。

现在再说中国历史上的政治传统,虽说是一种士人政权,也不能无变态。在中国整部历史中,除士人政权外,常有一种特殊的政权,我此刻则称之为部族政权。所谓部族政权者,便是把政权掌握在某一个部族的手里,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的异族政权了。譬如蒙古人满洲人跑进中国,也不是元清两代每一个皇帝个人能掌握整个政权的。在此两代,其政权之后面,有蒙古满洲全体部族在拥护此政权。于是蒙古人满洲人便是此一政权中之特殊阶级或特殊分子了。此种政权,我们则称之为部族政权。不论蒙古也好,满洲也好。他们都想拿一个部族来控制政府,掌握政权。这种政权,当然是私心的,所以这一种政权下之一切措施,便不好算是政治制度,而只好算是一种法术,一种控制此政权之手段。若说从来中国的读书人便全怀私心,要由他们来控制整个国家,这些话便无根据。因为读书人在社会上并不是一个显然的集团,像满洲人蒙古人般。毋宁可说是在政治制度下来奖励读书人,扶植读书人,而非社会上有一种特定的读书人来攘窃政权而存心把持它。只从东汉末年起,读书人形成门第,此后魏晋南北朝,我们也可说这时期是一种门第政权,当时的政权差不多全操在大门第手里。但在当时,实也没有特许门第来控制政权的制度。在当时制度上,则仍只是要把政权托付给读书人。但在社会情势下,则读书人全出于门第,因此门第在政治上便占了权。此乃一种社会趋势,政治积习,而当时制度却也没有特地用心用力来矫正它,如此而已。一到唐代,公开考试,把政权再开放,于是门第推翻,仍回复到士人政权的旧传统。今天我们则要讲全民政权,国家主权应在全体民众,这也可说是我们的理想。但若要真待全体民众集合起来掌握政权,这事还是不可能。这里面仍不免或以资产阶级为中心,或以知识分子为中心,或再有别的新方法,来代表着全民。如**主张有无产阶级专政,即其中之一例。若真要由全体民众来掌握政权,这仅是一理论。今天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权,说他们是代表全民的,则中国历史上的读书人,也何尝不可说是代表着全民。读圣贤书,讲修齐治平之道,由国家加以考试,量才录用,此辈读书人的意见,就可以代表全民,这是中国的理论。此刻西方则必待大家选举,中国人则用一种公开的考试制度,这是方法的不同。双方的理想,何尝不同在想法挑选出可以代表全体民众的人来组织政府掌握政权呢?若照此说法,则中国历史上的政权,早就开放了,所以中国人一向便不讨论政府主权该何属。西方政府的开放政权来得迟,因此他们老是在争执政权该不在你们而该在我们,该不在皇室而该在民众,这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上偏重主权论之所由来。中国历史里的传统政权,据我上面历次所讲,早已不在皇帝了。皇帝个人,并不能掌握政权,仅至明代废了宰相以后,皇帝在政府的权是特别的重了。但也并不是在当时政治制度立,把整个主权交付给皇帝,皇帝也并不能说国家属于我。中国皇帝向来没有讲过“朕即国家”这句话,即是明清两代的皇帝也都不敢讲。单只是皇帝代替了宰相,那仍是制度上的改变,不是理论上的翻新。只有部族政权,才始是把另一批人来代替读书人,那便是元代的蒙古人与清代的满洲人,他们才是是当时政权的实际掌握人。但在表面上,则单说清代一代,仍然像是士人政权,仍然说政权该交付与读书人。这是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满洲人也了解,并不曾正式反对这理论。他们只在此理论之下,另用一种法术,把满洲部族来凌驾中国读书人。若说他们是**,则该是部族**,而仍非皇帝**。我们明白得这一点,才可来讲清代的制度。

上述的九卿,实际上只前面七卿比较重要,后面两个卿就不重要了。在这九卿之上,更无首长,所以明制是有卿而无公,成了一个多头政府。刑部不能管吏部,吏部不能管户部,政府诸长官全成平列,上面总其成者是皇帝。

再次说到用人:向来政府用人,本该隶属宰相职权之下。什么人该用,什么官该升,这是宰相下面尚书吏部的事,宋代却又另设一个考课院。考课就等于铨叙,后来改名审官院。又把审官院分东西两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又别置三班院,来铨衡一辈内廷供奉及殿直官。如此则用人之权,全不在宰相。这是宋初皇室在一种自卑感的私心下,蓄意要减夺中书宰相职权而添设的。如是则不仅宰相和唐制不同,就是尚书成为行政总机关的制度,也都破坏了。

过不多时,一阵脚步声传来,接着从偏门转出一个嬷嬷,她朝朗昊招招手,示意朗昊跟她从偏门进去,经过不长的一段过道,被带到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厅里。

国王大道就是那条南北向的主干道,王宫座落在它的中心位置,由于靠近王宫,所以在某些特殊日子里是王家举行重要仪式的地方,那时就会被戒严、严禁行人走动。国王大道建造当初并没有这么宽,后来几次扩建,才成为城中最宽的街道。街两旁是那些贵族和一些有钱人的府邸,房屋建筑经过名匠设计,每一座都是艺术中的精品,不过对于今天的朗昊来说,那些建筑并没有什么心情去欣赏,而且他也没有多少的艺术细胞,若有人问他对那些建筑的看法,他只能以“看上去很美”来回答。

公元780年德宗用杨炎之计,行“两税制”,等于放弃以往均田、租、庸、调、府兵等等“间架性设计”的组织与制度。唐朝初年的兴旺,由于起先地广人稀,下层结构紧凑简单。于是继太宗李世民之后,武后则天及玄宗李隆基初年大规模的组成新官僚体系,摈斥巨家大室的力量,将地方官的职权推得到广泛的区域。其执行时全靠由上向下派定的一套数学公式。其宗旨与传统的君主制度,真理由上至下的习惯符合(唐朝的皇帝都称圣人),也和官僚制度所提倡的不相出入。

只是经济蒸蒸日上,人口移动,各地区条件参差不齐,技术管制的因素也趋繁复。这种种变态,也正是以间架性相始终的文官组织力不能及之处。玄宗一代宇文融的括户政策已经使官僚集团和团结动摇,东南的物资由水运至长安,便开争斗之门,边军用募兵,购马战马又要切实顾及各地的情形,更容易使军事配备脱离中央掌握,其基本的原因,则是在极权政治之下,统计数字与真理由上作主。如果以农村组织为单位,其所控制的即有不尽不实之处,易为一村一地容纳遮蔽,不致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到人员与物资丛集,各种因素互为关联则其权利与义务无法交代时,必在组织中发生分裂作用。

两税制出于当时的需要在新体系之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互相磋商,决定地方每年向中央的贡献。既是承包制度,则节度使必须有自行立法及控制管区内部人事的权力。可是这种种以地方作主的办法,在中国历史内向无成例,而且民智未开,商业组织幼稚,又谈不上代议政治,于此就造成一种尴尬的局面,引起职业军人之抬头。

这当中的冲突不仅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争,更因传统的统筹办理,注意全面的均一雷同,与新型财政的重点主义冲突。这也就是说,一方是平衡式的管制,注重形式;另一方面则是不平衡的支配,注重实际。杨炎虽作两税,仍着重前者。他的宗旨,以“尚书度支总统焉”一句话包罗殆尽。后者则可以刘晏作代表。他以公款造船,将财政片面商业化,将货物买卖的盈利,增加政府的收入。以两人着眼之不同,虽同在中央服务,终造成两个水火不容的体系,以致刘晏被杨炎谗杀。当日藩镇之自主,也有趋向财政实用主义和重点主义的模样。怪不得很多节度使对刘晏之死提出抗议。九世纪的国防也有了相当的变化。威胁北方的突厥,业已中衰。吐蕃之为患,端在蚕食疆土,很少大规模的内犯。回纥则既在边区经商也间行剽窃,李唐王朝也用和亲及互市的方法笼络之。只是这些部落逼近长安,中枢责无旁贷,西南的南诏不足成为严重的问题。东北角之奚及契丹,则是鞭长莫及。过去的经验,以官僚机构的方式对付这少数民族的问题,不仅经常坐失机宜,而且其政策易被中枢的责任观念与形式主义所蒙蔽,有时逼着少数民族造反。

《旧唐书》和《新唐书》的“北狄传”都说安禄山事变后,奚及契丹,就没有在河北地区发生大规模的骚扰。两史都说各藩镇本身利益之所在,他们既勤派斥候与巡逻,也不无端寻衅去觅军功。所以从这角度看来,各藩之独立自主,也融合于一上将边防问题合理化解决的趋势。所以牛僧孺就说,只要这些藩镇能捍御北边,他们对朝廷的逆顺,已不是重点之所在。

我们从各种迹象看来,河北在九世纪好像已成为农业与畜牧混合的经济区域。确定的证据尚待继续搜集,但是《新唐书》卷二百一十至二百十三列举割据河朔三镇及山东平卢的世家二十家,内二家出自奚,二家出自回纥,更有契丹、胡及高丽各一家,他们都有中国姓名。奚兵则已在安禄山叛变时在长安出现。朱此手下的骁将李日月也是奚人。

历来中国与北方民族作战时一个重大的弱点,是战马不继。因为农业倚赖精细耕作,务必人烟稠密,村舍鳞比,在此环境内既缺水草,又将牲畜驮载重物,其马必至驽下。可是九世纪的各项纪录提到河北各镇,则显示其骑兵占优势。而韩愈文称“冀北马多天下”,其马匹之出现为“群”。庐龙节度使刘总于公元821年弃官为僧之前曾供奉朝廷马一万五千匹。822年幽州节度使朱克融也称进马一万匹羊十万口,虽说后者未必确曾奉行,但是这些迹象,表示当地社会经济情形非常特殊,已无可置疑。有些历史家就认为当日河北是一个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混同的社会。

综合以上各种情形看来,唐朝后期之有藩镇问题,已不足怪。而令人感到惊讶的则是在此情形之下李唐王朝尚能继续达百年之久。陈寅恪的解释,则是朝廷能继续以东南的物资支持西北的边防,只要这历史上的任务继续存在,李唐王朝也能继续存在。我们也可以说一定要到中国的国防重点由西北移至东北,以前为边患的游牧民族被新兴的外患所替代,而这新兴的外患有如契丹之辽,其本身除游牧之外,也具备有农业的基础,中国才会出现一个有竞争性的体制,与之周旋,北宋就在这条件下诞生。在过渡期间,“藩镇之祸”只是新旧交替之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

再笼括叙述一次:这期间最大的变化为土地占有变质,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国家经济不能继续,税制也放弃以前按人口水平征取的原则,而渗入累进税,征取的范围包括间架(房屋地产)、除陌(在预算里强迫扣除)及征商等等名目,其详细办法由各地自理,军备则一般上涨,这种种情形,是社会经济进化的必然现象,只是已与初唐有很大的差别。对朝代言,藩镇诚然为患为祸,然则他们在历史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也仍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功用。因为新兵制和新税制必要一个新的行政机构主持。藩镇之职位世袭,他们的继承人(留用)不要部下推戴。其为地方政权则不能完全漠视其地盘内特殊的利害,凡此都与文官制度的统筹均一雷同的原则相反,不能由中央通令构成。而他们组织一种精税的部队称为“牙军”,将他们统御的权力从节度使所驻在州辐射的布及于一镇一道,虽说其税收私自处理,大致仍采取“两税”的原则,这样无形之中在技术上解决了很多极权政治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成为一种新体系,以后通过五代的局面为北宋所接收,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他们在“第二帝国”的历史的演进中,曾产生推陈出新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