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斯昂没给过百里烟希望,这是他仁慈也是残忍的一点。百里烟想,他给她的,顶多也就是暧昧,还是她自以为是的暧昧。

莎莎告诫过她,要找就找一个疼自己爱自己的男人,去哈一个想要又要不到的,辛苦痛苦那就是自找。莎莎说得没有错,但却少有人做得到。

程斯昂对她说的话有一些模棱两可,他说你不觉得我这个人很自私吗?他说百里烟你和我在一起不觉得会很难过吗?他说百里烟你知道我对女人的要求很多你能承受得住吗?

百里烟很想回答他这些问题,可是程斯昂没给过她回答的机会,她和他连在一起的机会都没有。也许程斯昂确实觉得,她是不适合他的吧。

莎莎说,你告诉他,你是个好女人。百里烟失笑,算了,这世道好女人太多了,所以她想还是不要再为程斯昂伤心伤神,女人往往陷进爱情,通常难以自拔,情商太高智商却向零趋近。她虽然还没有到达爱得悲痛欲绝的境界,但扯上程斯昂她总不能平静,她已经大四了,迫在眉睫的时刻还有许多事等着她去做。

所以当程斯昂发短信来问她为什么不接电话时,她想了想,隔了半小时才回复:“不好意思,刚刚洗澡去了。”语气客气、无懈可击,绝佳的借口。

程斯昂说:“打电话过来吧,我们聊聊。”

她回:“改天吧,明天要交论文。”

程斯昂便没有再理她了,多少有点怅然若失。

半夜睡到凌晨一点,百里烟爬起来掏出手机写信息:如果没有机会,请不要再给暧昧。程斯昂,可能我们从来都没有过可能,拿朋友这样的借口来继续牵扯,你会觉得厌倦我也会。就当我们从来都没有认识过,在凌晨决裂,忘记好了。

百里烟看着“信息已发出”的字幕一打出来,她就把所有关于他的电话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统统删个彻底,不留一点蛛丝马迹。

程斯昂、程斯昂。让她劳心伤神的男人,从此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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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烟心里还是保留着一点希望的,但正是因为这一点希望让她更痛苦。她曾想过,也许,他不会这么绝情;也许,程斯昂对她是有那么一些感情的;也许…

“呵!”百里烟苦涩地笑了笑,隔了两星期又三天的日子里,也许终究只是也许,成不了现实。百里烟对自己说:“百里烟,死心了!”莎莎不在她身边,所以她连最起码的安慰都无从找起。

莎莎是她最好的女友,一个月前在上海夜夜笙歌狂欢狂舞,七月底则被打包送去伦敦从此中规中矩。莎莎不在,她有些寂寞。

曾经还脑瓶想念程斯昂来排遣寂寞,现在程斯昂也不能想了,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够恢复正常。

她和程斯昂是怎么认识的?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程斯昂和她不在同一所大学,彼此相隔十万八千里,最初的相遇是在夏末午后,很近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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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年南阳九中

斑中部新生进校注册登记的日子。无数蜻蜓在半空飞窜,天气热得要命,排队等候确实是一件会让人愈加烦躁的事。注册完就回教室找自己的座位,整个教室像蒸笼让人闷热得难受。

百里烟很容易找到自己的位子,这个新组成的班级里恐怕没有人比她更熟悉“南阳九中”找个教室座位不算什么。

她也很热,不过她可以很冷静,有道理“心静自然凉”她信,所以你在她脸上找不到一点热气下的衍生物。

“老大,你同桌是谁知道吗?”以前曾经同班的同学辉攀交情地询问,百里烟绝对是不一样的人,这是以前同学给她的评价,说不出理由。

她既不摇头也不点头,看着同学辉笑了笑“你是想问,我同桌是男的?还是女的?”

同学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男女界限那时候还是比较分明的,只是他问百里烟绝对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纯属好奇,好奇而已。

“程斯昂,男的。”同学辉见她没有拒绝回答的意思,干脆坐在她身边,坐在她身边似乎感觉没那么热了,有百里烟的空气让人感到清凉许多。

“陌生的名字,从外校考进来的吧?""南阳九中”声誉不错,新班级有七成外校考进来的学生,三成是从本校的初中部升高中部。

百里烟想了想,吐出几个让同学辉失望而去的字:“行了,别问了。”

没有人再来打搅她,她收拾好课桌,坐下来静心养气。班主任的学前教育15分钟后开始,她便自行在脑中想象美丽的田园风景,兀自开心。

直到感觉一片阴影罩下来投在她身上,她才侧身一望,还好,干净斯文的男生,她可以接受。

程斯昂看了看座位号,确定没错,才再次打量他似乎很悠闲自得的同桌。每个人都心浮气躁地走来晃去,她却坐在这里仿佛落进自己的思绪,尤其是她刚才抬头看他的那一眼,初梦醒来,透亮清澈。

“我叫程斯昂。”他的主动化解了两个人之间的静默。

“百里烟。”她简单地报出自己的名字。

“你好,以后大家是同桌了。”他有些惊奇百里烟的言简意赅,同龄的女生很少有这么冷淡不热情的,他还感觉得出来,她不仅仅只是少言。

“幸会。”两个字打发他,程斯昂差点被她绝倒的回答逗笑。

“我是外校考进来的学生,对南阳九中还很不熟悉,你能带领我认识一下吗?”他想她会拒绝,因为她看上去就是很怕麻烦的那种人。

百里烟扭头看了他半晌,在他认为几乎就这么沉默下去的时候,才回答:“可以,如果我有时间。”

算是达成共识的两个人就此停止了交谈,接下来的这一天几乎都没有再说话,百里烟后来忙着帮老师清点名单,忙着应付老同学的攀谈、新同学的热情,程斯昂也忙着结识新同学,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简单、清楚、明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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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月见她又进入那种浑然忘我、自我营造的思绪,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百里烟?百里烟,回魂了!”

百里烟从回忆中醒来,看着面前的钱小月恢复了神色自若“小月,去帮我要杯可乐,大杯的。”听见钱小月哈了一声指着自个儿的鼻子想反驳,她笑了笑“快去,我是病人。”

钱小月心想,她算哪门子病人,自封的“遗忘相思症”!没见她有多虚弱多苍白多消瘦,活得还是好好的。

见钱小月离座,百里烟开始回想,如果要别人说,大家可能都会说她百里烟就是一个很难应付招架的人,她不漂亮也谈不上聪明,不温柔也不可爱大方。程斯昂可能也是因为这些才不要她的,就算特别也不够。

钱小月是极力要她放弃,忘记程斯昂,莎莎曾劝说要她给自己一个争取的机会,两样她都做了,是程斯昂不要她。

百里烟自顾自地撇了撇嘴,这个时候想这些事好烦啊!还嫌不够倒霉吗?偏要自添落寞几分愁。

“可乐。”钱小月一直都很奇怪百里烟那么小的胃,每次都喝这么大杯的冰可乐,怎么撑得下去?

“再过不了多久,我们就真的要分别了。”小月有些伤感地想。

“百里,你当真忘得了那个人?”她知道百里烟性子淡,很难对一件事或一个人下重感情,偏偏又是若放了感情就很难收回的那种。

怎么又提起这件事了?百里烟禁不住头痛,钱小月不懂得回避的吗?还是她以为百里烟是铁做的不会痛不会哭?

见她不回答,钱小月不识时务地再问,她就是要百里烟亲口说出来。

百里烟轻飘飘地瞄了瞄她,无心她的问话也无意回答,她想说只是因为自己想听“以后,恐怕也不会再见了。”她相信凭着自己坚强的心和不凡的韧性,就凭百里烟三个字,只要不见面,她绝对,可以,忘记,忘记的!

忘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