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刘禹锡提出了一个独特的原则,即:有形有器者,就是自然之物;既然是自然之物,就一定是有限的,是有所能有所不能的。因此,“天”和“人”这两种最重要的有形有器之物,也必然是都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各有所能也各有所不能的。“天”与“人”各有其所挥作用的领域,彼此的作用是不可取代的,这就是“天与人交相胜”。

柳宗元一方面继承了韩愈以自然元气解释天的哲学倾向,另一方面也指出韩愈之说的偏激之处,并将自然元气说贯彻得更加彻底。在他看来,元气是宇宙的本原,它充盈于天地之间,亘古永存。元气的特点是自然,不仅元气是自然,天地、阴阳也都是自然之物。为了强调天地、元气、阴阳的自然属性,柳宗元特意用了极端的比喻,将天地比作瓜果,将元气比作痈痔,将阴阳比作草木。它们与寻常的瓜果、痈痔、草木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是在形象上要更大一些罢了。如此一来,柳宗元就以这种独特的方式消解了人们在观念上对天地、元气、阴阳等神秘之物的迷信。

李翱人性论的逻辑是:欲达其善,必先复其性;欲复其性,必先节其情。李翱的所谓“复性”,是指要恢复到人性的原本面目,并不是要另外习得一个性,或展出一个性。所以,李翱的“复性说”不仅迥异于韩愈,甚至也不同于孟子的“推扩其善端”的性善论,而明显受到佛教思想的某些启。

《经典释文》的第二个特色是它选取善本、遍采众说。从各书所选的注本来看,都是当时较为权威的上佳版本,如:《周易》主王弼、韩康伯注,《尚书》主孔安国注,《诗经》主毛传郑笺,《三礼》主郑玄注,《春秋左氏传》主杜预注,《公羊传》主何休注等。

如何看待这种“疏不破注”的现象呢?必须承认《五经正义》在疏解经典时尊重前人的注释是有它的道理的。因为“注”的出现一般较早,距离“五经”的产生时代也更为接近,可能保留有更多的经典产生时期的原貌,所以值得格外重视。后人在为经典作详细疏解时也应该将前人为经典所作的“注”作为重要参考,这本来是很科学的态度。但是,一旦将这种重视上升为一种绝对的原则,认为“注”一定是正确的,“注”、“疏”相左时一定是“疏”错“注”对,就难免有牵强附会、曲从注文的弊端。如《毛诗正义》主《毛传》、《郑笺》,但限于“疏不破注”的精神,对二者之间的异同与分歧只好视若不见,不加评说。又如孔颖达作《礼记正义》,是以南朝皇侃、熊安生的疏为底本的,但是一旦遇到疏解与郑玄注有相违之处时,《礼记正义》便不假思索地采纳郑说。

光武帝刘秀是借助了谶纬的力量上台的,他很清楚谶纬的威力和潜在的破坏性。但他也不能一上台就宣布谶言是骗人的鬼话,那不就成了过河拆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所以,刘秀采取了一个聪明的办法:他命人将当时的图谶编校整理成81篇,即“河洛五九,六艺四九”。也就是官方承认的谶纬包括:与河图、洛书相关的共45篇,与《诗》、《书》、《礼》、《乐》、《易》、《春秋》六艺相关的共36篇,合计81篇,尊之为“秘经”、“内学”。换言之,只有这81篇谶纬才是合法的,其它的以及新出现的谶纬都不具有合法性。如此一来,既保留了对自己统治有利的谶纬,又断绝了其它会威胁到统治的谶纬出现的可能性,实质上完成了对谶纬神圣权力的垄断。

第四节经学的谶纬化

第一,来源不同,以及与此相关的字体的不同。当时十四博士所传之经,是从秦末一直口耳相传保留下来的,其字体都是以当时流行的“隶书”写成,故被称为“今文经”。另外还有一部分经书,据说其来源或是由墙壁中现,或是为民间献纳。《汉书·艺文志》记载:“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文字也……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这部分经书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的大篆、蝌蚪等古文写成,所以被称作“古文经”。

“礼”的另一个根本作用是调节和文饰“欲望”。荀子认为,食色等欲望是人类的本性,不能一味压制。它就像洪水一样,阻截和压制只会让它更加泛滥,我们只能疏导它。怎么疏导呢?就是“以礼化情”,用礼仪规范来调节每个人的不同情感和不同欲望,尽量使最多人的欲望得到最充分的满足。通过“礼”的调节,不至于由于物质财富的匮乏,而导致人们的正常欲望得不到充分满足;也不至于由于放纵欲望,而导致物质财富的枯竭。

此外,宋朝一直给人们“积弱不振”的印象:几乎从建国之初,就处在强大的外族的威胁和侵略之下,宋朝的皇帝,也不敢宣称“明犯强宋者,虽远必诛!”而是不断和外族签订屈辱的和约,年年上交钱财、丝帛等岁贡,甚至自称“儿皇帝”!

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就是这个看起来病怏怏的宋朝,却出现了中国思想史又一次灿烂辉煌。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方东美先生总结出一个原因,那就是:宋朝的历代皇帝特别尊重知识分子士大夫。宋太祖赵匡胤在去世之前,曾经专门下了一道诏书,供在宋朝皇族的宗庙里。这道诏书的内容就是:他的后世子孙,必须礼遇知识分子,不得杀士!正因为如此,宋朝才会出现程颐以布衣的身份受诏成为皇帝的老师,并且把皇帝训得一愣一愣的,还不敢火,苦忍了40天,才客客气气把老先生给送回去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