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啊。怎么没意义。吵架这种事啊,你可以不吵,但不能不会吵。难得有个贱男人可以给你当众练习的,你还不好好把握机会多练练。切,浪费。”

“我怕会不会是认错人了?”

只有林艳知道那天晚上真正生的事情。

而出于形式,毁灭的过程有所讲究:不能一开始就直接撕,而是要先盯着看上个把分钟。美其名曰重温回忆。毕竟能被记录上照片,总归是些好的经历。对于任何人而言,一段以恶劣方式结束的爱情,能缓解情绪里的愤怒的,或许就只有回忆里的种种美好。而它们中和所产生出的伤感情绪,甚至比起单纯的快乐要更让人感觉深刻。更要能抵达到……某种活着的实质。

“然后?然后当然是直接给他好看啊。”余裴裴哼一声,“其实拨他电话的时候,我就朝他那个商场走了。他说‘不方便’的时候,我就站在他身后。等他一回头,我就一记耳光给过去——”她拍拍手,清脆的啪啪声,“一拍两散。”

我和林艳读的是同一所高中。因为我低她一届。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不在同一个楼层。但我却依旧注意到了林艳的存在。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她胖——一个胖到能让不同楼层的人都注意的人,想必也无须去形容程度。认识林艳的人都叫她做肥婆、肥猪。不认识的人则称呼她那个肥婆、那只肥猪。在她巨型身躯营造的阴影下,校内的其他胖子只配在“肥仔”“肥妹”“肥肥”里寻找自己的定位。

就是胖到这么抢眼的人。

可想而知,当这样的人顶着系花的名衔,穿着短裙站在你面前时,究竟会有多么震撼——即便是现在,当我回想起我升上大学的第二年,听到她在阳光下以一脸迷人微笑说出的“我们好像是一所高中的哦?你还记得那个肥婆吗?”的时候,依旧忍不住要泛起一脊背的鸡皮疙瘩。

我很佩服她。

因为她有我所没有的力量。

如果说林艳的灵魂是一管亮晶晶的不锈钢,那么我的灵魂里,无疑塞满的都是些霉的木头——尽管我的名字里有一个“精力充沛”的“沛”字。但那也只是源于我父亲的一相情愿。我并没有如他所期待的那般,成为一个充满朝气并且阳光积极的人。甚至恰恰相反,我的性格既阴郁又死气沉沉,不但无法成为光源,就连别人投射来的阳光也懒得接受。如果要问我下辈子想做什么,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做一条深海鱼。”

做一条深海鱼。潜进连阳光也照射不进的黑蓝深海。既不给别人带来麻烦,也不会有人来麻烦我。就这样把一辈子浸泡在深渊般的冰冷孤独里。这,就是我想过的生活。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想法。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也只告诉过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林艳。而另一个,不是我的父亲。

我不想被我的父亲了解。估计他也不想了解我——喜欢一个人才会想去了解他。但我身上没有任何值得他喜欢的东西。不。或许应该说,我本身就不值得他去喜欢。

我的名字叫石沛。

“石”源于父亲的姓。“沛”取自“充沛的精力”。石沛。无论怎么听,都是个男孩的名字。天知道我父亲是哪儿来的笃定,会在母亲怀上我的五个月后就想好这样的名字。又或许,在更早的三个月,两个月,乃至世界尚未有我的存在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全副的准备,准备迎接一个能在他回家的时候一起玩接球游戏的;能在饭后和他讨论政治局势国家经济的;能有力气帮他扛那些昂贵又重得要命的摄影器材的;能够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以照相机和摄像头作为武器的社会记者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