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丰小说网 > 尸笼 > 第七十四章:逃出生天,囧事连连

“对了!我有个主意!”

“虎兴说的对啊!外面上千只丧尸,要是不开车,哪逃得了!”秃子在一旁抵了张晨一下,附和着说道。

美国人走后,这里开始变得自由和谐,不再有嚣张跋扈,不再有暴力威胁,每个成员都是这里的主人。

再不出去,就真的来不及了……原本以为,我们可以关闭电机,切断电源,然后趁天黑端了三个老外,却没曾想,计划刚刚有些眉目,便立刻夭折了。三个美国人的确狡猾至极,他们比我们提前想到了这个办法,而且轻轻松松地就将六个人一网打尽。

如今的双方,彼此对峙着,谁也不敢轻易造次。不过三个美国人因为手里各自都有一把冲锋枪,而且据阿智说,他们的子弹都是上满的,所以,在底气上,他们占了上峰。一旦我们有什么不和他们意的地方,三个美国人便端枪指向几个女孩儿,这也是他们惯用的伎俩。为了保证女孩儿们的安全,我们只好无条件服从。三个美国人心里自然也有数,他们从不敢做出过于非分的要求,因为他们更怕我们被彻底激怒,以至于和他们拼命。

秃子的话让大家难以置信,又不愿往深处想。难道是那三个美国佬在殴打阿智么?

商场里的家具大多是奢华品牌,舒适的很。躺在席梦思的床上,枕着松软的枕头,盖着轻质的蚕丝棉被,于是整个人都像漂浮在空中一样,自由自在,温暖惬意。这或许是长这么大以来,头一次睡上这么舒服的床。我翻开整套用品的标签一看,着实吓了一跳——加在一起足足有两万块!

九个人回头往身后望去,只见远处十字路口黑压压的一片尸群正铺天盖地地朝着商场的方向冲了过来……

这片不算大的滨海城市,一入边区便有一股刺鼻的味道袭来。可能沿海地界都会散某种特殊气味,但仔细闻起来,却分明夹杂着腐尸的恶臭。这个城市到底遭遇过怎样的灭顶之灾,又会不会有人幸存下来呢?我们怀着忐忑的思绪,静静地向市区靠近。

张晨默默地蹲坐在吉普车旁边的路肩上,点燃一根烟。过去的这个时候,肯定是张铮坐在他旁边,虽然两个人彼此挨着都不爱说话,但时间久了,两个人却产生了某种默契,或许也恰恰是这种孤独的默契,让这两个同姓的兄弟,愈地惺惺相惜。

张铮一边不断地射杀身前的丧尸,一边头也不回地大声吼道。

老四在一旁靠着墙默默地站着,不再说话。现在小瑞没事了,这固然是好事,但老四最心爱的可沁却再也回不来了。

秃子赶忙将小瑞扶了起来,小瑞疼得直咧嘴。石阶下的丧尸不断地涌了出来,根本无法招架了,于是大家扶起病伤者开始顺着狭窄的台阶往塔上爬。爬到第二层,尸群已经聚集到塔底了,秃子和老大赶忙将二层的木门卸了下来,挡在台阶上,又从供奉的神像脚下弄来几块儿平整的石板顶上,这样可以暂时阻挡一下丧尸的进攻。

王叔的顾虑也让大家担心至极,若是海面冻住,尸群围过来,那水中的这座孤岛,也只有被占的份儿了,到时我们这群人,估计也要命丧于此。偌大一片岛屿,短时间根本建不起来防御工事,何况能用的石头木料也极为有限。

难道……难道它们之前在岸边看到我们了,然后饥饿驱使它们逐渐向海岸靠拢,并等待狩猎的时机,想要一举吃掉我们?

“救命啊!”

置身在天桥,顿时感觉自己像是飘在了海面上,起伏的波涛逐渐向两旁散去,隐隐若现的天路变得越来越宽阔,直到高出两旁的平面,长到七八米有余。这情景就仿佛回到了《西游记》里,唐僧师徒踏上了通天大道那气势……呃……想到这里,突然记起来,我的马也叫白龙……

纪念馆门口的几挺大炮仍然威武地架着,像是捍卫和平的勇士,不让任何敌人有靠近的机会。可尸群就在前面的广场上游荡,无精打采的,仿佛在表示着对这片土地下面无数英烈的沉重哀悼。

这是一辆名为panameragts的保时捷跑车,全身胭脂红色,鲜艳靓丽,性能优越,售价在两百多万以上。关于车辆的性能报价什么的,我们了解甚少,这也都是秃子介绍的。

血腥充斥着整个城市,丧尸变得更加穷凶极恶,像是地狱里涌出的恶鬼,瞬间让整个世界也变成了地狱。一群丧尸尾随着张铮和连长,冲到了市门口。市的玻璃门被张铮反扣上,但即便如此,也根本抵挡不了丧尸猛烈的撞击。

张铮激动地举起了刺刀,却又被大家夺了过去。他委屈地站在人群里,难受地大哭起来。

女孩儿赶忙回头,一看老四在楼下,立刻纵身跳了下去。

在这进城的一路上,并不顺当,总能遇到小拨小拨的丧尸拦住去路,偶尔也会有一大群横在公路中间,两辆车根本撞不过去,也来不及后退。

不过一切终将过去了,现在的我们只能接受现实的洗礼。在末日的余晖中,坚定信念,顽强地生活下去,慢慢地找回遗失的文明,或许还为时不晚。因为像我们一样活着的人,世界上应该还会有,只要还有人类,只要还有生存的希望,那这个世界就不会毁灭。

在加油站呆的这一天,遇到了这群奇怪的人,也遭遇了惊险的时刻。没想到初入阜新,就碰到这么多事情。路途还是要继续的,我们收拾收拾行装,准备离开了。按照地图上标志的,进入阜新向南,应该到锦州,具体的路线谁也不清楚,只能靠沿途的标志来判定。

“你再说!!!你再说信不信我毙了你!”张铮已经愤怒到极点,他对这个咄咄逼人的胖子简直痛恨到骨子里,端起枪指到小瑞的脑袋上。大家见势不好,赶忙上前将二人拉开,可是张铮紧紧地握着枪,就是指着小瑞不放。

“你们竟然能在这样的乱世活下来!我们在这里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碰到活人。”带刀男子弯身将穿军装的小伙子扶了起来,难以置信地说道。他的表情异常严肃,丝毫不像秃子那么随和,脸色阴沉,仿佛积攒了什么深仇大恨。

“谁重色轻友啦!本来你这个胖子皮就厚,抗冻,用得着我关心嘛!”老大将晓茉轻轻揽在怀里,依旧握着晓茉的手。

尸群还在靠近,我和老大一声“驾!”一黑一白两匹战马立刻冲了出去,在群尸中翻腾跳跃。我和老大将长刀战锤猛地抡起,向着身旁的丧尸们一顿狂砍。

我跟老大一阵惊喜,立即跳上马背,在浩浩荡荡的尸群前面一路狂奔!

我立刻站了起来,使劲崩紧腹部的肌肉,这样还能减轻些疼痛。我抬起双手,作出战斗的准备,肩膀的肌肉在微微地抖动,我的目光依旧狠狠地扎着他的眼睛。他又冲了过来,这一次拳头是朝着我的下巴打来的,我侧起左肘挡开他的攻击,右拳猛地砸在他的肋骨上,只听他“啊”地一声惨叫,重重地倒在了地上,捂着肋骨的位置不住地翻滚。

突然,丧尸群被枪声惊动了,吼叫着跑了过来,我们来不及解释,赶紧跑上车,男孩儿跟在后面,跳上车,依旧拿枪指着我们。

嗯……咳……咳……本人现在隆重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叫赵天龙,今年二十五岁,我要通知所有人一个好消息,我要结婚啦!!!

丧尸张开血盆大口,正准备咬下去,老大在身后轰地一锤,丧尸脑浆崩裂,应声倒地。

我凛然正坐着,不去理会他的用意,胸有成竹地说:“这个你不用管,我自有办法。”

佳怡原先主动提出要跟着我,那么还要有一个人出列,跟着老大。

按照常理,肯定要晓茉跟着他了,所有人都这么想,可奇怪的是,晓茉却始终没有这个意思,她一直把弄着手上新染红的指甲,低着头默不作声。老大此刻更像个闷油瓶,一句话也不说。

其实我们都能理解他,因为毕竟晓茉没开口,老大肯定不好意思直接让他出来。外面十分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凉极了,对一个女孩儿来说,骑马赶路简直太艰苦了。要是亲口喊晓茉出来,他心里肯定很自责。

晓茉依旧没有表态,她似乎不太情愿。

晓茉是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儿,她喜欢新鲜有趣的事物。前段时间大家都看到了,沿途的风光令晓茉兴奋不已,她巴不得跳下车凑近了欣赏,尽管外面酷寒难耐,可她的兴致却从未消退。

由此看来,晓茉应该不是怕外面冷,她肯定有什么心思,或许和老大有关吧。

“我出去!”

陈洪妍突然话了。这一次,却着实吓了我们一跳。

陈洪妍这段时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原先一直是猛女形象,性格刚烈,不怕天不怕地,如今却有往淑女方向展的趋势。从笔架山一趟过后,她便开始神情恍惚,到了葫芦岛,经历商场里的一系列事件,她竟脱离了原来的性格轨迹。

如今的这句话,让所有人都震惊了:陈洪妍这是怎么了?

好吧,再让我们往回倒一倒:我们说晓茉不愿意出来,那么再怎么说人家跟老大也是一对儿,剩下的人里,也只能挑个男的跟老大骑马了。可陈洪妍这时候突然冒出来了,自告奋勇要跟老大一起,她这是哪门子意思呢?

老大这时候为难了,他红着脸,劝陈洪妍:“你前段时间还烧,现在还是别骑马了,外面太冷。”然后转头往晓茉的方向瞅了一眼,希望晓茉此时能挺身化解这种尴尬。哪知晓茉依然默不作声,静静地坐在那里摆弄着指甲。

“没事,我不怕冷!”

陈洪妍一脸坦诚,大步走到黑虎身旁,伸出手,等老大拽她上去。

老大脸更红了,不过有一部分是气愤。他生晓茉的气,他不明白晓茉为何如此冷漠。于是索性一伸手,将陈洪妍抱上马背。陈洪妍在他身后搂着他,面对众人惊诧的目光,她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唉……这几个人到底是怎么了?

所有人都纳闷儿了,不理解其中的曲直。不过既然事已至此,那只能继续开路了。于是我搂着佳怡骑着白龙,陈洪妍搂着老大驾着黑虎,吉普车缓缓驶在后面,一行人开始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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