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三棱刺传言杀伤力很强,刀身三面血槽,硬度极大,能穿透普通防刺服,甚至可以轻松刺穿两个人的身体,刀身经过打磨露出含有“砷”的钢体,能够导致被割开的皮肉无法愈合。三棱刺刀一般和56式自动步枪配合使用,是我国仿照苏联的Ak47打造的,性能相当,但是比Ak多出的优越之处,莫过于在枪口配备的三棱军刺。带刺刀的56式如今在部队中仍然广泛使用,由于国家有禁枪的法治条例,也只有部队士兵在任务中才会放。

时间不早,该启程了,我们需要在今天赶到阜新,外面刚下完雪,这天晚上的温度一定会很低,若还在外面过夜,会很难熬。

面包车跟在两匹马的后面,缓行驶在冗长的高公路上,天气愈寒冷,我和老大在外面骑马有些难以消受,于是套上了房子叔送给我们的棉帽子,戴上牛皮手套,身上也加穿了几件棉衣。可即便如此,每当冷风吹过,全身还是会冻得抖,我们要逐渐适应这种该死的天气,在外面的日子不可能每天都有地方住的。于是我和老大大多时间都骑在马背上,如果天气太过寒冷,便挤进车厢里缓一缓。

大家松了口气,靠在座位,又闭上了惺忪的睡眼。

临走前,房子叔送给我们几袋炒米,说这东西好保存,路上当干粮吃扛饿,然后又将一包衣物塞进车箱里,供我们换洗。随后叫小宁把马厩里的两匹马牵了出来,对我和老大说:“你们俩现在骑马作战的技术还可以,但是如果想在外面的乱世活下来,这点本领还远远不够,以后在路上还需要勤加练习。记住,骑马斩杀丧尸的时候,千万不要往尸群中间跑,尽量先攻杀小群。这两匹马一黑一白,是马场里最好的两匹,它们遇到尸群从不会胆怯,而且很听主人的话。你们一路向南去,沿途的公路边都会有草地,歇息的时候就让它们吃一会儿,遇到河流了,就让它们喝几口。如果弄到什么好吃的,别忘了给马喂点儿,它们这也是第一次长途奔波,需要适当补充些营养。”

房子叔说的没错,我跟老大的确有些过于鲁莽。去汜水坡之前,我们就答应所有人,只是在坡底寻找小群的丧尸练练身手。没曾想一见到漫山的尸群,年少气盛的我们顿时遏制不了内心的冲动,想要在众人面前好好表现一回。于是快马加鞭,直奔汜水坡顶而去,瞬间进入了丧尸的埋伏之中。当时杀红了眼,再加上慌张,骑着马误入了重重包围,直到马蹄都被挤住了,这才想起撤退。由于不常使用腰刀,慌乱之中竟也忘了拔出近身防御的利器。当时若没有房子叔和小宁的那几枪,我们恐怕早已被撕成了碎片。最后捡起武器的举动更是愚蠢至极,我们竟然为了两样铁器不顾自己的生命。

“快跑!”房子叔和小宁从坡下冲了上来,一边跑,一边上着子弹。

又通过近一个月的刻苦训练,我们终于掌握了基本的马战本领,骑在马背上,可以轻松熟练地挥舞长刀和战锤。还好和丧尸搏斗不需要过多的闪转腾挪,只要你手能握紧武器和缰绳,能稳稳地坐在马背上,能朝着丧尸群的头颅拼命击杀。

我使劲儿点点头,紧紧地将她搂在了怀里。

冯海端起他的猎枪,忽地指向我,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本来想饶你一条狗命,是你不知好歹,非要跟我斗,现在你输了,那你就得死!”冯海说着,便将枪口对着我的脑袋,我痛苦着,但却依旧憎恨地盯着他……

“快把那女的交出来!不然把你们全杀光!”冯海端起猎枪朝天猛地扣动扳机,只听“砰”地一声,响彻了整个草原。看来他们的确是被激怒了,想要抢回佳怡,然后又将丧尸吸引到我们这里来。“你们不是会利用丧尸救人么?好哇!我看看这次丧尸能不能救你们!”

“不行!你……你是我妻子,我不允许任何人……把你抢走!”我的手在背后紧紧搂着她,我怕她会突然推开我,然后自己落到那帮恶人手里。我的腿渐渐麻木了,随之而来的是剧烈的酸痛,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挺多久,但是为了佳怡,我必须要挺着!

“天龙!你这样去等于送死!”

这几条狗跟了房子叔近十年了,无论是放牧或者猎杀丧尸,都立下了赫赫的功劳。房子叔很爱惜他的狗,无论吃什么都忘不了它们,有时候条件拮据,牧羊犬的食物竟然比房子叔的口粮还要好。几条狗仿佛也十分通人性,它们受到房子叔的恩宠,对他忠诚无比,无论房子叔训练它们什么,它们都能很快地学会,因此训练有素,凶悍无比。房子叔难过地将死去的狗埋在了一起,算起来,这是丧尸病毒爆以来,死的第二条狗了。

“就是你们俩原来的武器我做了下改造!在铁匠铺进门右侧墙边!”小宁和房子叔一人一枪,又将马上冲进来的丧尸打死,“快去啊!”房子叔大声喊道。

房子叔的经验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丧尸的险恶,也在今后与丧尸的生存与搏斗中,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

“她的父母是被她自己亲手杀死的……”佳怡轻轻地跟小宁说。

“你叫什么!”她突然对着我问。

听着姐弟俩的故事,我和老大顿时感动至极,赶忙告诉他们快跟我们上车,车上有食物。于是我帮陈洪妍背起小虎,四个人一起向通道口跑去,可刚走到台阶下面,突然听到老四还有小瑞大声的呼喊:“大哥二哥!有尸群!……”我们几个顿时懵了,只见通道口顿时涌进几十只丧尸,疯了一样向通道里跑进来!于是我们立刻改变方向,向另一个出口跑,可刚跑几步,又是近二十只丧尸跑了进来!

郊区的空气格外新鲜,当你身临其境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太大感觉,可是当你坐在车里,透过车窗伸出脑袋的一瞬间,缕缕微风缭乱了你的头,阵阵稻香飘进了你的鼻孔,还有弥漫着的泥土的芬芳,轻轻地抚摸着你放松下来的神经。每个人似乎都在感受着这久违的温馨,没有喧闹,没有危机,没有恶臭,没有忧愁。

“傻孩子,阿姨没有要阻止你们的意思。”母亲望着她,突然叹了口气。“天龙这孩子呀,从小脾气就不好,遇到事儿呀,沉不住气。以后出门,你们可要多管着点他。”

我不屑地瞥了他一眼,望着面前的村民。现在若是不答应,或许很多人要埋怨我了,但是朱启晨的行为实在很诡异,他的转变让我无法接受。为了应了大家的请求,我勉强答应暂时留他住下,看他的表现,如果还是本性不改,那就就不客气了。朱启晨也连连乞求着,保证以后不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