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自己来到大唐成了自己的老祖宗?”叶明彰暗暗自嘲。自己肩头的胎记也是家传的,但以前从没听说自己的祖上是春秋时楚国的国公,不过按照“五百年前是一家”的说法,搞不好还真是如此。现在却不用怀疑了,返祖现象是真实存在的,后世子孙突然出现一个长得和老祖宗差不多的不是稀罕事儿。以前没法子是没法子证明,现在却没必要了。

叶韬留有一子一女,俩孩子乃是龙凤双胞,山贼来时尚在襁褓之中。叶韬眼见贼兵势大,便令家臣保护妻子叶张氏及一双儿女外逃。谁想刚一出门就被山贼围住,家臣拼了老命才杀出一条路来。叶张氏本想着南下江浙,却不知怎的一路向西跑到了长安附近。跑了一路杀了一路,从叶家祖祠出来的二十个家臣最后只剩下孙宁一人,还身受重伤。原想着长安乃是国都应该很安心了,路过万年县时又不知怎的路遇劫匪,慌乱之中重伤的孙宁力有不逮只护住了叶张氏和小姐,小少爷却不知所踪。

一旁的秦怀玉把叶明彰拉了过来,几个人围坐一团,独留长孙冲和尉迟宝琳在那里拼酒,说道:“不必理会那两人,每次见面都是如此,我等都习惯了。今天本就是为了给处默和你接风,我们自乐呵就是。”

程处默的脸终于不黑着了,李承乾也露出了一丝笑意,叶明彰则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裹挟灾民的主意就是他出的,如今被许州刺史接受了无亚于丢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裹。倒不是闲麻烦,有李承乾出面再大的麻烦也不是事儿。也亏得如此,不然等到了长安等待程处默和叶明彰的肯定是项上一刀。

作为右武卫出了名的闲人,叶明彰的脾气早就被一干杀才摸了个准儿。这位爷平时懒洋洋的,若是兴致到了就有点人来疯的意思,俨然成了话唠。所以总有人在叶明彰高兴的时候捧两句,哄着叶明彰多说一点儿。参军书记就是文化高,说出来的故事都好听。

忙活了一晚上叶明彰也没吃多少东西,却也不在意,自己早就偷了个土豆在帐篷里炖上了。牛肉没有,只有拿羊肉凑活凑活,口感上是差了点,却也糯糯的很是爽口。自己吃了大半年的羊肉和野菜,早就想换样了,此时哪里还忍得住,赶紧把碗称得满满的,夹起一块土豆就下了肚,末了喝了口汤,一脸的享受。

叶明彰知道李承乾在试探自己,这很正常,想要融入一个环境当然要让别人知道自己的一些情况。从他跟程处默说出自己有个老师的时候,这个谎就要圆下去。现在叶明彰觉得自己已经圆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有些漏洞,却也无妨,这样才显得真实。真要塑造一个神仙出来才是坏了事。在叶明彰的印象中似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样的一代大帝,一直都有想长生不老的毛病。万一坐实了自己是神仙子弟的身份,李二要想不开让自己献个“不死药”,只怕就得跟徐福学习,赶紧造个大船跑得远远的。

愤怒的老程是可怕的,这二十军棍自然就没收着,实打实的抡到了叶明彰身上,疼得叶明彰涕泗横流,没挨几下就昏了过去。这还不算完,又把叶明彰和李承乾都丢到了紧闭小屋里,不待够三天是不可能出来的。

“哦?尊师世外高人,怎会有如此想法?”

没工夫搭理程处默,好说歹说不听叶明彰也没有办法,这家伙就这个性子,除了老程谁也管不住。老程现在又不在大营,正忙着满世界的找突厥人泄愤,自然管不着程处默。叶明彰无法,只得对着程处默的亲卫好一通威胁。事实证明,在经过毒盐矿取盐和缝合伤口之后,叶明彰的面子还是很管用的,说得话都被程处默的亲卫听进去了,不然程处默现在不趴在病榻上哼哼就不错了,还能跑到自己这儿混吃混喝?

叶明彰很清楚,陇右虽说没有大战,但小战却是天天有,所以当他看到一身是血的程处默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惊讶,倒是觉得突厥人的反应有些慢了,右武卫挖了一个月的盐了才想起截,实在是迟钝得狠。

老程被气得直跳脚,又想抡一巴掌,却怕把人给打傻了,只得忍住,转头从书案上拿过纸笔递给叶明彰,指着一旁的矮席说道:“把那东西写下来,全部,一点儿也别落下!”

“小少爷可别这么想。这练兵的法子哪儿都一样,小老儿刚进军营那会儿也是这样。打磨筋骨是第一步,要练的东西很多。这是练臂力,还要练脚力、练眼力。行军打仗就靠这些,到了战场上刀子比敌人先砍下去,就可能留一条命。”程东笑呵呵的,很耐心的跟叶明彰解释。在他看来这小少爷文弱文弱的就是个读书的,自然看不出军伍里的奥妙,不知道很正常。

“哦?你老师都教了你什么,诗词歌赋还是百家杂学?”

被扶着的叶明彰跟着走了没多远就好了许多,自然就不用程处默在一旁搀扶了,这一路走来已经被无数将士看了笑话,可不敢被程咬金再看到。头一次看到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叶明彰若说不紧张是假的。

兄弟俩儿在陇南悠然自得,右武卫中军大帐的程咬金却没那个心思,一个人在主账里走来走去,心下很是烦躁。

程东没有骗自己,家里的老人了,也不会骗自己。这工兵铲果然是利器,自己好奇之下拿着刀往铲口劈了下,铲子没事,自己的刀却多了个缺口,别提有多心疼了。自己的刀是从老爹那里生磨硬泡得来的百炼刀,价值百贯,上阵杀敌全靠这刀,却没有一个做农活的铲子来得好。二话不说,软磨硬泡赖走。看兄弟的小胳膊小腿儿也不是杀敌的材料,这种好东西还是在自己手里用处大。

不看不知道,这一看不觉暗暗咋舌。在电视上看惯了现代军队的英姿飒爽,乍一看这贞观年间的军队不由得撇了撇嘴。破破的大帐,破破的兵甲,也就兵士的气质让叶明彰暗自称赞,那种从双眼中隐隐透出的嗜血倒是他从未见过的。

不过一个没见过血的孩子。

脱下鞋子坐在溪边,任由凉滋滋的溪水冲刷着自己的双脚,很舒服,却不能解决饥饿。叶明彰脑子转得飞快,不过眨眼就想到了好几种提取食盐的方法,但这里一没有盐矿,二没有火,到底是没法子实现,当下不觉得有些懊恼,随手捡起一块石头丢了出去。

那小貂儿或许也是聪明,吱吱吱的和叶明彰一问一答很是默契。但人家答应是为了吃的,叶明彰偏偏扣着石榴不给,倒是惹急了小家伙。也不躲藏了,从阴影里直接窜出来,两只小爪子一把就扣住了石榴。

时空错乱?自己不是科学家不懂这些;四维空间?更不明白……爱因斯坦貌似说过,当一个人可以超越光速的时候会发现些奇怪的东西,可自己就算前天晚上慌不择路玩命儿奔跑也没可能超越光速啊!但又怎么解释自己一个二十多岁快三十的大龄青年成了一个最多不过十四岁的少年?怪不得这几天感觉背上的背包越来越沉,两条腿也越来越不管用,原来根结在这儿!

“痛快!”

“哈哈哈……”程处默大笑几声,拍了拍叶明彰的肩头,说道,“就该这样。伯母着实吓了一跳,你且哄哄,我还要回去,带了这么多人出来总要给老娘一个交代。”

叶明彰闻言点了点头,冲程处默笑了笑,便让老孙送出门外,自己则搀着叶张氏坐下,说道:“娘,今时不比往日,此事咱家不做才是错,做了才能让所有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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