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丰小说网 > 岁月是朵两生花 > 第十六章 没什么可怕的,我拉着你

我说:“明明上次还撞到护栏……”

我想果然如此,配合地哦了一声,静待下文,准备听她把何大少揍成了什么样。

可周越越丝毫没有被感动,无动于衷地说:“难怪没看到你们双宿双飞,原来你先单飞到欧洲去了,欧洲好啊,欧洲女的身材都好。”

我想人家般配不般配gan你什么事呢?

我露出惊讶的神色。

我给周越越发了个短信,阐述了这个想法。周越越立刻回信:“是在车上度过又不是在床上度过,有什么好思的。毛病。”我想了想,觉得她说的也是。

周越越感恩戴德地喝着鸡汤,而我茫然地注视着眼前的一个sd娃娃、一个奥特曼加一个保温桶,突然想到了一句警醒世人的成语——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还好周越越没有扑上去。

但我下定了决心要自杀,并且认为只有自杀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我说:“没事没事,你那时候不是激动着吗?学弟挺厚道的,我半价买他一张票,他还送了我两包话梅两袋鱿鱼丝,挺划得来的。”

我收拾完书包说:“那好吧,你们两个既然要当活雷锋就给你们个机会吧。”

我搭话说:“您这学生其实也不地道,她妈妈不给她零花钱她该去磨她爸爸呗,找您要,您偏还给了,要让其他学生知道了,没零花钱都来找您要,您这负担得多重啊。”

我说:“周越越你怎么了?”

周越越认为颜朗早熟,结合颜朗的实际情况来看,她这个判断合情又合理。

向我这个方向致以凌厉视线的是那位华人青年。我有一刹那心花怒放地觉得这个视线可能是投向我的,但是下一刻,就立刻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假想。电视里不是经常演吗,美女在街对面边挥手边对着主角做各种暗示性强烈的诱惑动作,当主角乐颠乐颠地跑过去占美女便宜时,热辣的美女嘟着嘴一边大喊“honey”一边兴高采烈地投进了站在主角背后的猛男的怀抱……

林乔正倚在湖畔一张石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那是和从前记忆相去无几的一个侧面。大约是察觉我们的目光,他抬起头来,真是漂亮的一张脸。

我靠在湖畔一个携墩上,等着韩梅梅给个说法,拦人的铁链坏了,锈迹斑斑躺在地上。林乔面无表情,从容地看了我一眼,却像根本没有看到,随之将目光定格在韩梅梅身上,皱眉道:“今天气温虽然回升了,也还是冷,你穿得太少了。”

言情械中常说的相见不相识、相遇两不知,大抵如此。我转头去看韩梅梅,粗线毛衣搭牛仔裤,果然穿得很少。林乔实在要算一个体贴的男朋友,当年对于苏祈,也总是照顾得无微不至,让以我为代表的众多暗恋他的女生午夜梦回时,嫉妒得不能自已。

韩梅梅紧了紧身上的毛衣,沉默了十秒钟,林乔合上书本温柔地看着她。我揉了揉额角,转身欲走。韩梅梅的手再次伸过来,牢牢拦住我:“你别走。”又转身去看林乔,“我把她带过来了,有什么误会,有什么误会你们都说清楚,我知道都是我不好,要不是我,你不会生病,不会到……”未说完的一句话被林乔沉声打断:“我和颜宋没什么误会,你别想太多。”韩梅梅摇头道:“BBs上那封情书是我写给你的,不是颜宋写给你的,我看到她考进我们大学,我只是想帮一下你们,你们这么多年的事,我都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会这样。后来我承认我是乘虚而入,但我只是想证明,不论你怎么样,我对你的心意都不会变,从高中到大学,我……”

从眼角望出去,正好看到湖中心孤零零的小岛,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你是说研一刚开学你冒充我在BBs上给林乔写了一封情书?”

韩梅梅没有接话,我点头道:“说起来,我是给林乔写过一封情书来着,高二的时候,还是中英文双语的。”

半晌没有人说话,能将这个埋在心底多年的秘密和当事人分享,顿觉轻松不少。

我撑着身后的石墩转眼看林乔:“听说BBs的事情之后,你还到我租住的楼底下等了我一个多礼拜,那时候我回老家照顾外婆了,完全不知道这事儿。我搞不懂的是,就算情书是我写的,你为什么要找我,为什么要等我呢,你不是说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这件事必须要弄明白,否则真是死不瞑目。虽然我们不到一个星期之前才互相发誓再不见面,但誓言这个东西,其存在的根本价值就是让人们来将其打破,况且当初发誓时也没有许下违约责任,完全不用担心报应。

长时间的沉默,两只水鸟从湖上掠过,发出噼啪的拍水声。林乔终于开口,冷淡道:“你不是说我们都要忘掉以前的事好好生活吗?以前的事都过去了。”顿了顿又道,“现在我和梅梅在一起,我会好好对她的。”

韩梅梅抬起已然红肿的双眼,呆呆看着他。

林乔笑了一声,向她轻声道:“你说的那些事我都知道,我没有怪你,也不关你的事,我和颜宋已经彻底结束了,你以后不要小题大做杯弓蛇影。”

韩梅梅揉了揉眼睛,继续呆呆看着他,道:“你明明……”

林乔握的手:“你明天不是要考试吗,差不多应该回去温书了,我送你回去。”

眼前如此和谐的一幕恍然让我想起高二那年,我被孤零零丢在电影院门口,和虎背熊腰的学弟对着一地爆米花相顾两无言。时间就此走了一个回环。有些刺扎在心里一辈子无法拔出,你以为已经不疼了,其实是因为深深长在了肉里,等闲的刺激根本刺激不到,但一旦被刺激,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而在我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已经脱口而出:“林乔,你是不是觉着我这个人特别好欺负?高中也是,看你刚才那个反应,我高中喜欢你其实你早就知道吧?就这样你还能在风花雪月的时候把我拉着一起,你们在一边亲热,我就在另一边给你们站岗放哨。大学也是,出了那样的事你不闻不问,什么事儿都是我一个人担着。这会儿又是,明明已经说好再没纠葛了,还专门把我请到这儿看你们夫妻情深。人心也是肉长的,你还真觉着我的心是金刚石做的经得起你们反复摧残,你们不要这么看得起我行不行?”他晃了一晃,脸上的表情依然冰冷疏离,估计是太阳光照得我眼晕,人家也许根本就没晃,一直站得很稳当。

他缓缓叹了口气:“你哭什么呢?”

我惊讶地抹了抹眼角,摊开手愣愣看着指头上的水泽,一时心慌意乱,退后一步道:“……”

什么也没道出来,我掉湖里去了。

当年我觉得人世艰难,没有勇气活下去,跑到镇外的大河跳水,主要是肯定自己不会游泳,跳下去必死无疑,一定能自杀成功。而假如我会游泳,按照本能,必然要在自杀之后立刻自救,从河里自发地游上岸来,从而自杀不遂。当年我不会游水,现在也不会。

我对水的恐惧似乎来自遥远的地方,到底有多远已无从考证,多半是十六岁前失去的记忆,也许还牵扯什么令人神伤的童年阴影,但这已无关紧要。

紧要的是,冰凉湖水迎面扑来,我本能张嘴呼救,狠狠呛了几口水,咳又咳不出来,痛苦无比。

岸上景物模糊不清,耳边是一阵急似一阵的鼓鸣,身体越扑腾越沉得厉害,不扑腾沉得更厉害,让人很难决定到底是继续扑腾还是不再扑腾。

湖水也冷,直冷进骨头里。

有人急切呼唤我的名字,来不及分辨是谁。我伸手想抓撞么,就在那一瞬间,突然听到秦漠的声音,就响在湖水深处或是脑海深处,他说:“别怕,我握着你的腰,不会沉下去,别怕,洛洛。”

我想,怎么可能不害怕,我还没有买意外保险。

大二时看过一篇论文,说人临死前,会走马灯般把生前过往在脑中全部回放一遍,并提出种种科学依据试图证明这个观点,尽管大多依据和结论毫无逻辑关系。不过从这个角度看,也算是一篇合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院派论文……那时候看了这篇论文,唯一想法就是:太好了,至少我在死之前弄得清颜朗的爹是谁,自己又是谁,不会顶着颜宋的名字懵懂离开人世。但是,在我自认为会被淹死的这个下午,却没有能够想起从前,反而想起一直告诫自己要忘记的东西,那些和林乔相关的唯一让人觉得甜蜜的东西,高二时,我们一辈子的友情。

一辈子这么短,友情也这么短。

我看见那个小姑娘穿着粉色的蓝精灵短t恤齐膝的牛仔裙,梳着高高的马尾,相对于十六岁的年纪来说,个子明显超出一般水平,虽然如此,脸上的表情却完全辜负了她的高个子,真是让人于心不忍的单纯。而身边的男孩黑衬衫米色长裤,可以和世纪末最后一个美少年柏原崇媲美的一张脸上,低调地架着一副如今看来价格昂贵的金丝眼镜。两人肩并肩走在一条灯光昏黄的走廊上,单从现象分析,其实也算女才郎貌,不敢说般配,起码不突兀。那是十六岁的我和十六岁的林乔。那时我还没有喜欢上他,而苏祈也没有加入我们的学习小组,对了,那天我们正在赌气。

高二的林乔虽然被众人觊觎,但大家都不敢贸然下手,一方面是害怕暴露之后又没有被他接受,九成九会被他的粉丝团打死,另一方面也慑于他本人的毒舌和比冰岛还冰岛的气场。江湖传说苏祈成功上位后,虽然颇得舆论袒护,但刚开始也忍辱负重地频繁收到匿名恐吓信,甚至还收到过一只用鞋盒装起来的死老鼠,而我和林乔走得那么近,却连恐吓信的边角都没看到过,实属不易,至今仍是一个千古之谜。

最初他来给我补课,其实是一段很惨痛的经历,这个人看似无话,开口却句句伤人,而且直接伤到点子上,让人翻身不能。诸如:“能够把这么简单的题解得这么复杂你也不容易,关键是绕了这么大一圈你居然还解错了,一般人很难有这么大本事。”诸如:“今天你是把左脑放在家里没带来还是右脑?该不是我一直误会你了吧,你其实是没长脑子的?”每一句都是这么的信手拈来,如数家珍。但给我讲题时却总是很认真,即使在他讲解之后我立刻重复相同错误,他也不会撂笔走人,梦-岛来看,其实是相当有职业道德的一个人。

后来混得很熟,在他要笑不笑撑着额头训我时,我也会大着胆子开口反驳两句,但总是立刻被他拿下,没有丝毫商量余地。样样都不如他本来就让人伤感,连吵架都吵不赢就更加伤感,这时候他会带我去看他打篮球,转移我的注意力。

总有碧蓝的天,太阳好像永远挂在头顶上,和这所百年老校年龄差不多大的百年老树们集体将枝桠张牙舞爪地刺向天空,绿得像油漆刷过一样的树叶下,夏蝉问心无愧地嘶声鸣叫。林乔的每一次投篮都会引得场外驻足观看的姑娘们兴奋尖叫,而这些姑娘们多半连篮球的基本规则都搞不懂,也就是说,即使他发神经突然把球投进自家的篮筐,她们依然会兴奋尖叫,这就是明星效应和粉丝的品牌忠诚度。

我拿着毛巾和矿泉水候在场外,看他在人群里闪闪发光,姿态敏捷攻势凌厉,眼神却冷淡随意,拥有所有校园风云人物的特质。那时他有一个毛病,中场休息补充水分时,必须喝我喝过的矿泉水,就像古时候皇帝吃饭前要找太监试菜,一看太监没有死于非命才动筷子。我曾问过他这是什么道理,他总是立刻转移话题。我是唯一和他接触频繁的女生,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传出任何绯闻。

我和林乔并排走在走廊上那个夜晚,我还记得,难得有很多星星,是一个漫天星光的仲夏夜。这样的夜晚适合邂逅、占卜、幽会、偷情等各种浪漫事件发生,但我们奉命前往生物教研室取那尊被称为镇室之宝的人体骨架,供生物老师在晚自习后半段帮同学们复习人体骨骼结构使用,使命既严肃又正派,沾不上半点浪漫气息。他英语课代表兼任生物科代表,帮生物老师做事是命中注定,而我主要是溜出去买雪糕不幸被逮住,不得不以此将功赎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种命中注定……

生物教研室位于全校最古老的一幢行政大楼的顶层,而这幢行政大楼破旧得连文物看了都要自惭形秽,一入夜,阴气森森,除了生物老师本人以外,基本不敢有人随意出入。

林乔在前一天知道了颜朗的存在,脸色青了紫了半天,目光沉得几乎结出一层冰,并自此不再理我。我并不觉得自己在十六岁生了颜朗天理难容,连上天都容忍了,他还有什么不能容忍的呢?这样一想,也就没有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