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蔓越过几个人头,踮着脚伸长脖子,紧紧盯着那油光发亮香气扑鼻却所剩无几的红烧肉,“阿姨,给我打一份红烧肉。”

手机设了震动放在桌上,才嗡嗡响了两下就让她给听到了,看了眼来电显示后连忙拿起摁了接听键。

秦准撩着唇角,眼瞳逼人的亮,他笑道,“小师妹,你倒是比你哥哥实在。”

等所有的宣传单发完,已经快下午五点了。天空已开始沉黯,程观越望了眼天色说,“大概快下雨了,我先让人送把伞过来,然后送你回寝室。”说罢,拿起手机欲打电话。

那之后又有好一会儿没了动静,程蔓屏着呼吸耐心地等待。

校领导在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后,立刻下达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学生会在最短时间内务必要做好安抚与解释工作。

最后那师兄咧着嘴巴意味深长地瞅着她看了老半天。程蔓个子挺高,接近1米65,但因骨架小又瘦,在人高马大的大四师兄眼皮底下看着还就是个小不点——小模样清秀可人,算不上美人,但一双大眼睛贼亮贼黑贼水灵,披肩的长发柔柔顺顺乌黑发亮,发顶还有一个旋,有一小撮短短的发总是不太乖顺地翘起来——叫人看着心痒痒,总生起冲动想要上前揉一揉。

别说对学生,对自家闺女程教授向来就是严厉有余慈爱不足。程蔓学业稍有松懈或是犯心眼儿了,不打不骂,人家玩儿更高段的——去,给我背化学元素表物理公式诗经论语,背完要检查的,不过关没饭吃!

程蔓是这里的肝脏科主刀医生,新上任一周不到就被委以重任——替B市某大人物做肝移植手术。本来以她的资历自然是不够格,但独独就有那么的巧,上礼拜肝脏科的前任主刀医师出车祸不幸身亡,作为这位医师的得意助手兼肝脏科的二把手,加上又是院里“国宝级”老教授的门下弟子,年仅二十四岁,临床经验不足但理论实践能力都极强大的程蔓自然被院方高层一眼相中。

被他笑得有些莫名其妙,但那笑颜着实耀眼动人,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程蔓心里不禁暗叹了句蓝颜祸水,举起手中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教程》晃了一晃,抿起嘴腼腆道,“麻烦师兄了。”说完话她忽然想到至今仍不知这位师兄的名字,只知他姓秦,名甚却因之前没留心所以没注意过。现在隔了这么久又不好直接问,实在是有些失礼。

昨晚约好的地点是在校偏南角的一个小亭子。那附近因靠近小树林,环境亦是清幽僻静,又离教学楼近,所以不少学生爱跑那儿大声朗诵背书。每到清晨,那里便是书声琅琅不绝于耳。

程蔓拿起书念,“秦始皇是秦时的王,秦时的王不是只有秦始皇……”

秦准一开始只是嘴角可疑的抽蟹动,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程蔓知道他在笑什么,心中亦有些羞恼,暗想这人怎么这样,就是读不好才要他教——也不知给她留点面子。

好不容易他止住了笑,清咳了声,修长优美的手指伸过去指了指适才她读的那句,抬眼看向她,那双勾人的眼睛里仍闪动着笑意,他道,“这个‘秦’念‘qin’,没有后鼻音,别咬着舌头念;‘始’念‘shi’,要加卷舌音的,还有‘时’,不念‘丝’……”

就这么个短短一个句子,居然都能念得如此七零八落乱七八糟,真叫人心生敬佩。

奈何程蔓有多厚脸皮,这回到底有点撑不住了,脸隐隐烧得厉害,好似连耳朵根都烧着了,她掩饰性的干咳了声,状似忍辱负重般叹了声道,“师兄你想笑就继续笑吧,笑完您老继续教。”

她明显非常尴尬,又因皮肤白皙透析,那粉色的红晕便张牙舞爪的显了出来,灼灼桃夭,加之她那一低头,露出纤细美好的脖颈和小巧白皙得几近透明的耳垂,竟是说不出的动人。

秦准心底微微一痒,好似被什么撩拨了却又抓不住般大脑空了一瞬。这一刻他脑海莫名想起昙花一现的典故,仿佛万物皆不在,只余那花开盛世的残香,叫人惊艳却无法长留。

商学院传统向来古怪,大四了仍要学习语文,那德高望重声名远扬的商院院长说了,如要从商便要做儒商,多学习点老孔孟总是没坏处的。

秦准将语文课本翻开,目光随意的翻了几页便停了下来,将书递给她道,“依你的水准还没到念绕口令的程度,不如多念些诗词,”说着,似笑非笑的,“也好内外兼修。”

程蔓没理会他话里的调侃,装作没听懂点头称是。

书翻开的那一页是首诗,《出塞》。程蔓记得以前是学过的,却只隐约记得第一句是“秦时明月汉时关”。语文并非她的强项,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高一时闹过的一个笑话。

理科班的学生对语文多数不大上心,那日的语文课她坐在底下借着高高叠起的课本的掩饰埋头演算数学题,不料被眼尖的语文老师瞅到,那地中海小老头大概早就看她不顺眼了,便点起了她,随口就指了刚学不久的古诗问:“‘秦时明月汉时关’的下一句是什么?”

她正在攻克一道困了她多日的难题,眼看就要解开了,被点名站起来时大脑还是昏沉沉的充斥着各式公式和希腊字母,眼见那小老头脸色不对正欲发作,便想也没想就答,“不破楼兰终不还!”言之铿锵有力,字字如珠落玉盘。

教室安静了起码有半分钟,旋即爆发哄堂大笑。

好一个不破楼兰终不还,多有意境多押韵啊。

小老头本来想借着这个机会杀一儆百的,没料到脸没绷住,也让她给逗笑了,摇晃着脑袋语带调侃与无奈的道,“你啊,倒是‘不破难题终不还’”,这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但这件事造成的影响还在。第二天程观越与她一同上学时,半途突然停下来,闷不吭声地仔细盯了她老半晌,最后笑起来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不破楼兰终不还?”

那日的阳光真是好得过分,耀了清冷少年的笑颜,红了女孩儿的脸。

……

两人上午都有课,七点半时程蔓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抬首道,“快上课了,今天我就不打扰师兄了。”状似不经意的翻开扉页草草扫了一眼,说着,将手中的书递还回去。

她笑得非常诚恳恭谨,像某种没有利爪尖牙的无害小动物,一双眼睛乌黑发亮,看着他,像极了清晨染了水雾的黑珍珠。

秦准从草坪上站起来,低首拍拍身上沾了的草屑,旋而逆着晨光看她。他微微侧着脸,身段修长挺拔,那唇畔的笑容若隐若现好似云层忽隐的太阳光线,识不出真假。他的声音闲闲的悠慢的,“我说,以后对我别那么客气,要不然我会吃程观越的醋。”

……

在最为青春飞扬的时光里,二十一岁的秦准打定了主意要染指程蔓。因为还年轻,便觉得一切都是可以挥霍的,包括情感,时光还那么的漫长,他们离老去还那么的遥远。可是年轻时的我们总会忘记,其实眨眼间我们便长大了,成熟了,而那段珍贵纯白的时光,永远无法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