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脱下来的所有衣物,包括我的那双为我立下汗马功劳的旧胶鞋,都被张厚装进一只塑料袋里,然后,他拎着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我见他空着手回来,就知道,他已经把它们扔了。我虽然有点儿舍不得,毕竟它们曾经是我相依为命、亲密无间的伙伴,虽然散的味道不大好闻,但是,毕竟是我最熟悉、最亲切的味道啊。以后,我还能闻得到吗?

我一怔,说:我什么都不会啊。

我说:我会的。我一定会加倍小心。

我说:我除了会搬水泥,就会吃饭,哪里沾得上人才的边啊。

大巴哐的一声,关上车门,继续开走了。

他说:什么麻烦?

过了一会儿,李队说:他下去了,但还是不要动,防止他再回来。

有一个人,正从不远的地方走来。那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戴着一副墨镜。头很短,穿着藏青色的西服,脚上一双方头皮鞋。他的样子,我太熟悉了。而且,让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就是他,那个差点要我命的杀手。我忽然明白了那两个人离开的原因。想要逃走是不可能了。我计算了一下,如果我这个时候站起来,一直冲到前面的车门口,然后跳下去,刚好就在车门外和他碰面。我看到我站在车门外,和他面对面站着。他一声不响地掏出那支手枪,朝我胸口开了两枪。然后,我倒在地上,他从容地离去。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先找件旧衣服,把脸上的血迹擦一擦。肚子依旧很难受,背梁脊骨也好像被踩断了,痛得让我牙缝里直吸冷气。好在我从小到大干苦力活,承受能力还算可以,硬撑着,也就过去了。

那人盯着那卷钱。虽然他戴着墨镜,但我依旧可以感觉到,他用目光死死地盯着它。就像一只饿狼盯着一块猪肉,或者一个色情狂盯着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他把枪收起来,拿过那卷钱,展开来,用指头捻着,好像在验证是不是假钞。都是崭新的百元大钞啊,我的心再一次要出血。

那人就用膝盖在我屁股上狠狠撞击了一记,说:还装?

他说:我看差不多了,因为我看到你对着那袋水泥,说了不少甜言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