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他金卫军右将军的身份之外,他实则出身皇室,是当今太子赵柘的庶出第三子,因缘际会,打一出生就被过继给了开国元勋元鸿畴之子,成了诚国公府的世袭小公爷。

钻狗洞虽不雅观,却最为便捷。

将长及腰部的头发打散开来,随意在头顶挽了个髻插一支木簪,换上一套水葱绿的衣裳,着一双绣着花儿的布鞋,看上去便成了一个清清秀秀的小娘子。对镜自照片刻,她不太满意地嘟下嘴,又重新描了眉,上了妆,在额头的刺字上用这几天新研究出来的肤蜡仔细涂抹过,直到颜色相近不容易看出破绽来,才对着镜子咧了咧嘴。

“小子,你是脚沾在地上了,还是等着咱家留你吃饭啊?”

轻唔一声,赵樽若有所思地瞄看一眼,凉丝丝的眸光中并无波澜,似乎也是才刚发现字体不同,面无表情的蹙紧了眉头。

从清岗县城到驿站原有些距离,可搭了老孙头的马车,却也不过一刻钟工夫。

但担忧归担忧,她也晓得,不回去对傻子来说才是极好的。

二更到了,三更还会远吗?

都说女人是妖精,是祸水,男人也有狐狸精才对,瞧把她给迷得,差点儿忘了这是自家的大仇人。

范氏偷瞄他爹一眼,声音弱了不少,“殿下,这个贱人来路不明,素来奸猾狠毒,民妇昨日与她争执时,亲眼见她额上有墨刑刺字,定是逃匿重犯不假,请殿下明查。”

实在太壮观了!

“婶娘,有事您说?”

范氏瞳孔一缩。

“呜,草儿,你不要死,我这就带你去找郎中。”

“家……传!”

夏初七紧绷的心脏落回了实处,直叹好险,正庆幸捡回了一条小命,不料那旁观许久的老头儿却涮下袖子,‘扑通’给跪了。

只可惜……

凤命?狗屁的凤命!

“是。”

月毓一应声儿,托盘便递到了夏初七面前。

瞧着那托盘挺大一个,可上头的黄巾子却没有撑起来啊?

五百两,不能有吧?

夏初七琢磨着便掀开了那黄巾子,只瞅一眼,嘴就合不拢了。

“这……这是多少银子?”

瞟她一眼,赵樽轻托宽袖,漫不经心地醮了墨在卖身契上继续写画,那一张长得天怒人怨的俊脸上面无表情,声音冷意入骨。

“六两。”

“六两?凭什么?”夏初七气得声音尖了起来。

“若你寿命一百岁,便能再活八十五年。如此一来,每年便得五两八。六两给你,不用找补了。”

“你……王八蛋,老子和你拼了!”

一种被侮辱了智商的恼意让她差点儿没有背过气去。一时激动难捺,血液翻腾,她顿时化身尖利小母兽,忘记了“装乖卖傻混人生”的古代女人生存守则,闪电一般往赵樽身上扑了过去,那气势如鹰,恨不得一口咬死他。

然,奈何。

她个头儿实在太小,脑袋只及得到人家的肩膀,明显不是对手,跳了几下只有逮了他写字的手,死死咬住了手背。

“啊!爷!”

月毓和梅子吓傻了。

她们哪里敢想,一个妇人敢咬王爷?

赵樽却没动,冷冷的眸子落在她头顶,不知在想什么。

冷!屋子里一阵冷寂。

直到夏初七嘴里尝到血腥味儿才清醒过来,这不是现代法制社会,而是皇权至上的封建王朝,而她咬的人还是一个高高在上的领兵亲王。悻悻然放开了嘴,她心虚地瞄他一眼,却见他不疾不徐的收回手,一双黑眸如古井里的水,半点波浪都没有。

“果然狗投的生。”

琢磨不透他的心思,夏初七想到自己和傻子两个的小命儿,声音放软了,姿态放低了,小手讨好似的在他手背上抚了抚,乖顺得像只猫儿,“爷,不碍事儿啊,小伤,小伤……呵呵呵,误会,纯属误会……”

“下次……”他声音极低沉,有着一丝难懂的暗哑,“决不轻饶。”

吁!

居然不计较?

还允许有下次?

不等她好好喘口活气儿思考,外头突然传来郑二宝气喘吁吁尖细嗓子。

“爷!出事儿了——!”

很快,那厮便风一般冲了进来,一脑门的冷汗。

“爷啊,炸了,炸了。送到神机营那个奇怪的东西,它炸了,还伤了人——”

夏初七心里一‘咯噔’,便想起自己制造的那些宝贝来,心虚感更重。

不料,赵樽却不太吃惊,只淡淡摆下手。

“备马,去神机营。”

末了,见她呆在原地不动弹,又回头皱眉一喝,“跟上!”

“哦……”

夏初七呐呐回应。

王爷骑着马,英姿潇洒。小厮跑着步,可怜巴巴。

出了西号,赵樽带了十来个亲兵,速度极快地往驻扎在驿站东边约摸三里处的神机营而去。夏初七还穿着那一身绑了小腿的怪异男装,跟在爷的马屁股后头,放开脚丫子才跟得上他的节奏。

汗水湿透了衣襟,她郁气更浓。

不过,这也提醒了她。

往后还得加强锻炼,这身子骨要换了她自个儿的,哪用受这份儿罪?

一行人刚入神机营驻扎地,便见数百名擐甲披袍的兵将等候在校场上,显然早已得到了殿下要来的消息,只等赵樽骑战马一现身,便齐刷刷跪在地上行了军中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