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回答,老头笑的更厉害了,最后却说道:“结果呢?十年后你就在丁刺史的帐下做了军侯,苏云卿啊苏云卿,我现在再问你一句,你可曾后悔?”

丁原安排了这个位置很明显是要锻炼两人。

打着这样的主意,丁原确实很重视吕布。

但就算失去了钱财,可至少性命还在,这也算得上是一件好事了。

“团长你上次出玄晶可是一路开秀秀牌子啊,当时团里七个秀秀吧?”

面对着这样的对手,丁原也只能叹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啊。”

然而在面对檀石槐的时候就算是无过都十分艰难,之前几次鲜卑人南下已经让大汉丢掉了定襄代郡等大片的土地,丁原这次哪怕只是防守恐怕都十分艰难。

檀石槐秉承了异族人一贯的扩张策略——南下,因此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对此,苏云卿除了抓紧训练加大平时的练兵强度之外什么事也做不了,她手下就那么百十号人,她既改变不了并州弱势的现状,也改变不了檀石槐南下的策略,她所能做的仅仅是在丁原需要的时候拿出最精锐的士兵来。

大概是被鲜卑人即将南下的情绪感染,即便训练十分艰苦,但苏云卿手下却再也没有一个人提出意见,更没人对冬日练兵有什么异议。

中原地区或许可以做到冬日不打仗,但对于边境来说,冬日里正是那些异族人物资最紧缺同时也是人手最空闲的时候,他们如果不打仗那就只剩下等死了。

终于,在冬天的第一场小雪过后,丁原开始变动军队,其实之前已经有过一次军队调动,但那和苏云卿的关系不大,苏云卿目前的顶头上司是高泰。

苏云卿的历史本来就不怎么好,要说被调去了哪里她自己其实也不太明白,不过不管这地方后世叫什么,现在它叫平城,靠近之前被占去的代郡代县一带,旁边另一边则是丢掉的定襄。

总之也是个听起来挺可怜的地方。

平城属于雁门郡的范围,可以说是十分关键的地方,如今的平城守着鲜卑人入雁门郡的大门,同样的,若是平城一带再丢了,那么之前丢掉的代县与定襄一带则连成一片,对于鲜卑人来说是势更厚了,对于并州来说这意味着什么也就不用提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因此平城一带至关重要,绝不允许有任何失误,丁原为此将自己最信任的手下大将高泰派来守平城,连带着苏云卿也过来了。

吕布这次倒是与苏云卿分开了,吕布那一部被丁原调去了五原郡。

苏云卿怎么着都有些担心,对她来说生死或许不那么重要,最多也不过是任务失败而已,虽然失败的后果挺严重,但这意义与吕布是不同的,吕布不过十六岁,就算现在经由童渊指导之后武艺不凡一般人根本不是对手,可苏云卿到底还是担心的。

对于苏云卿来说,她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吕布,之后也是吕布在她最弱小,对这个世界最无知的时候帮助她活了下来,这就注定了苏云卿不能对吕布的情况视若无睹,更不可能对吕布的生死毫不在意,只把他当成任务世界的一个npc而已。

苏云卿一愣:“什么意思?”

而系统不认为苏云卿能够做到这一点。

做好亲手剥夺生命,身染鲜血的准备了吗?

苏云卿抿了抿唇:“……我不知道。”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做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她必须迈出第一步,甚至这一步之后再也没有回头路。

当死者的眼睛盯着你的时候,当温热的鲜血喷洒在你脸上的时候,当你眼睁睁的看着一个生命从鲜活走向冰冷的时候,这都是不同的。

但唯有一点是肯定的。

苏云卿紧紧地抿着嘴唇,半晌终于应了一声。

苏云卿:“……”

系统你不觉得你的画风duang的一下就变得很奇怪吗?

苏云卿沉默半晌,说了两个字:“……静音。”

耳边终于消停下来的苏云卿不由的看向不远处正在训练的士卒们,他们即使是在寒冬之中也浑身冒着热气满头大汗的坚持训练,而这些付出的辛苦只为了一个目的——战场上能多杀几个鲜卑人。

那么她自己呢?

苏云卿很清楚,战场杀人不算犯罪,甚至战争这种事都是无关对错的,只要不牵扯到人道主义层面,只要不牵扯到平民,战场上两军对战,杀人其实算得上是一种荣耀,杀人多者甚至可称得上英雄。

就算是在现代社会,战场上又或者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中杀人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道理苏云卿自己也都明白,可跨不过去的是自己心里的那一道坎。

高泰到达平城之后就开始积极的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他动员了城中的百姓,甚至包括了孩童妇孺一起建设防御工事,同时丁原也将囤积了许久的大量守城物资源源不断的送来。

就在此期间,倒是苏云卿倒是从高泰那里听说了一件勉强算得上是好消息的消息。

这一年檀石槐来不了了,据说是身体不适,因此这次鲜卑人南下其主要是由檀石槐的儿子和连带领。

就在这个消息到来的半个月之后,平城之战正式打响。

作者有话要说:嗯,怎么说呢,云卿姑娘与云霜姑娘不同

苏云霜在面对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有了傲视的资本和实力,所以她能够任性的坚持自己想要坚持的事情,但苏云卿不行,所以她必然要有所妥协

更何况,我从来不认为战争之中杀人有什么不对,各为其主而已

当然,类似日军侵华时期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这已经超出正常战争和人性道德的范畴之外了

今晚有二更啊_(:3ゝ∠)_

你们最近太热情,我好方脏,所以还是加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