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看来晚上也不打算支毡包了,随便铺张毡毯就在篝火旁胡弄一宿,不过也是,像他们这种走南闯北的强盗,肯定不讲究生活质量——可是他们这样围着火堆,我上哪去找韦理啊?

不,爷爷,我爱上了那里,我爱上了那两只老是用两条腿站立着的兔子,他们是那么地快乐,快乐地让我没有办法不爱他们!”

啊呀,真可惜,我还真以为这世上能有刀枪不入的软甲宝衣之类的呢。

你偷窥我!”

我踮起脚远远绕过黑熊,蹿到韦理身边。

韦理气急败坏急不可耐地一把夺过琴,调弦紧弓,琴一入手,似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同,平日里要么绷得如箭弦般生硬,要么轻浮浅薄得有些讨厌的少年突地增加了些悠然飘逸之感,虽然坐在简陋的毡包内,神情气度倒好似身处金玉庭堂,白衣纤尘不染,黑冠晶莹生光,墨玉似的头缎一般垂在银光闪烁的琴弦旁,蜜色面庞上薄唇轻抿,月眉星眼,黑眸在浓密如扇的睫毛下闪烁……

不死心,追问:“我爱北京天安门!”

太熟悉了……

泪水在脸上凝上了冰珠,而小七和苍狼王粘在地上的血迹也被冻成了晶莹的艳红冰块,视之触目惊心。

最最最重要的,屁股一定要翘,一定要翘!知道么?身为一个男人,长成了一个小白脸……不对,你连小白脸都算不上,小黑脸一个!完完全全地地道道一个小受样,这还不是你的错,你错就错在居然还以为姑奶奶我要色你!等你把自己养成一个健美型的肌肉男,再来问姑奶奶我有没有兴趣色一下你!”

我得意滴一笑,抓来继续大嚼:“嗯,允许你今天晚上吃两块肉脯……”

本……要将你……碎尸万段……”他含含糊糊地痛道。

似乎又躺到了那张睡了四年的单人床上,枕下的手机闷闷地震动着,他每天早晨给我打电话叫我起床练声,站在背单词的他身后,我拖着长音练习着:涛~淘~讨~厌……

此言一出,狠戾少年得意一笑,我悔得差点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这不不打自招了么!

两匹饿狼受到血的刺激,狂地想往上扑,张小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出去,一口叼住一匹狼的颈子,我清楚地听到咯嚓一声,但另一只狼已经冲到倒下的那个男人身旁,大口撕咬,张小七掉头过来又直接咬在它的后腰上,两匹狼撕咬在一起。

他表情委屈,眼中竟是有些泪光融融了。

在我说话的功夫,苍狼王已经忍不住一冲而起,飞奔离开了部落,张小七在他旁边跳着跑,时不时想用爪子搭我一把。

可一看到纳臣的傻笑,我的额角的汗便滴了下来。

我双手抱肘歪着头冷着脸看着唾沫横飞的纳臣。

他把那女子往合赤温怀里一扔,而后,人群爆出一阵粗野的大笑。

纳臣又抽出一支箭,我拉住他:“不要射伤它!”

我在一个幽暗的世界里摸索,触手之处湿滑粘腻,鼻端嗅到的全是浓腻腥膻的血腥气,耳边传来的是一声声可怕悠长的哭喊,拖着空荡的尾音。

我事先已经问过了乌云,当时的草原,已经有了斤这个重量单位。

我只好胡诌:“那瞎夜枭(猫头鹰)碰上死耗子行了吧!”

第二项,比摔跤!”

突然,部落外从各个角落出回应的狼嗥声,声音或长或短或粗或细或奶腔奶调或老气横秋,宛如一曲草原狼的大合唱。

什么忙?”我抽着鼻子,擦着泪水朦胧的眼睛问。

此苦此难怎度过?!”

这骑术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好的,尤其还是骑在一只大灰狼身上,你们知道,那狼跑起来有多颠簸么?在没有去骚扰牧民的日子里,我就拉着小七在河滩上实战演习,其它的狼有时也会来凑热闹,但小三背太硬,小四是女狼,小五跑起来差点我晃晕,小六我只要爬上它的背,它就赖在地上不起来,有次我想硬上狼王张阿大,它直接把我给撅了下来,至于张小白,嗳,这位看官,你觉得我能做出那种欺负孕妇的事么……嗯,还是我家小七好……

我们俩一时都有点懵,就这样面对面,眼瞪眼的看了一阵。

眼前悠悠出现了武开阳平静的俊脸,他轻轻道:“姑娘尽可放心,此世人生与前世并未重叠,漫说是只要找到人你便可得回前世,就算是在此时空度过一生,也丝毫不会影响到你的前世。”

这是一群狼,母白狼正在和体形最大的那只狼恩恩爱爱的互相舔着毛,敢情刚才是我把人家小两口的打情骂俏当成了打架斗殴。

狄……青……狄青啊!北宋着名大将狄青!我竟然做了宋代名将狄青的魂器——喵滴,这趟倒霉差事直接把我弄到了千年前的宋朝!

少废话,马上给我滚出来!”

牛头鬼差不去管自己的兄弟,反而难得恭敬,上前做了个揖道:“姑娘并未到死期,怎可硬闯地府,还请离去吧!”

老大和老四都在,又与这伙马贼相识,纳臣应该没什么危险了,可笑的是当这帮马贼们一听说他们是出来找一个女孩儿时,竟马上有人把刀尖硬硬地按在了我的后腰上,意思是我若作声,必死无疑——难怪老大一直说汉人奸猾!

我确实犹豫了一下,但却忍住了出声喊纳臣他们的念头——孛儿只斤氏待我固然好,但毕竟我不能在老混迹于这草原上。

马车辘辘离开时,我还听得到纳臣他们大声呼唤我名字的声音,这声音让我记了很久很久,几年后,当我离开汴梁无家可归时,第一个反应,也是自然而然的反应,便是回草原去,回孛儿只斤氏去——那里就是我的家,那里有我在今世的亲人们!

我头上一直用韦理留我的缎带扎成髻,将我的两只小角藏于头里面,这一路上从未拆开过,因此倒没有人现我头上生角的异相。不过因为担心这帮马贼将我卖到太乱七八糟的地方,我假装受凉病了一场后,就扮成了副歪嘴斜眼的丑样,脸上肌肉一直不住抽搐,让人见之生恶。呃,说到这个肌肉抽搐,就非得感激武曲星不可,他一魂一魄在我体内,在我意识清醒时,他无法控制我的身体,但却能让我身上的个别细微部分活动——比如说这抽筋的面部肌肉——我被他这半个多月抽下来,差点把脸庞抽得一边大一边小。

马贼这次行程,掳得不少女孩女人们,对我生病变丑也就不放在心上,加上我嘴甜点,帮他们跑前跑后伺候着,他们便将我顺便捎到了汴梁,但最后还是顺便把我卖给了牙婆子——唉,难怪韦理也不喜欢汉人,目前看来,这些活动在草原上的汉人们,从人品角度来看,确实不咋的。

转眼,到万花楼已经半月有余,这天早晨,我正倚在楼上窗前,打起帘子吹着晨风胡思乱想,却见楼下街道有人从远处走来,不由地眼前一亮,忙大声喊道:“这里,过来!”

某羊有话咩:下了编推后,收藏上涨的度锐减,痛哭之……亲爱的书友,要是您还没收藏,请在关页面前回到书页收藏一下吧……收藏啊……某羊的怨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