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饭后,占薇坐在沙发上,叶雪城在座位的另一边低头翻着杂志。宽敞的空间里只剩孤零零的两个人。

占薇刚走进闹哄哄的食堂,便看见了和朋友站在一起的林俊宴。

“我看总统山应该改名叫做‘无聊山’,根本没什么好看的嘛。”

占薇愣愣的,还来不及纠结小嫂子这个称呼,就见这个十分健壮的男人走到了面前,伸出右手,摆出想要握手的架势。

叶雪城道,“我想买一座很大的房子,把你关起来,让你每天弹琴、只弹给我一个人听。”

“真挺疼的……”占薇抗议着,“你、你至少得告诉我是什么事吧。”

“怎么啦?”程乐之放下笔,无奈地转头看着这位一惊一乍的室友。

占薇笑了笑,“没关系,打个饭而已,又没多麻烦。”

叶雪城为什么会打电话去阿真家,他是察觉到什么端倪了吗?

刚加入的时候,豺哥总说占薇是乐队的“临时工”。

程行知仍然保留着刚才发号施令的表情。女孩听到叶雪城的话,朝程行知挤了挤眼睛,脸上豁然开朗,“叶老大叔叔说我弹琴不影响的。”

也许察觉到了占薇的紧张,他神色里的严肃渐渐松懈,勾了勾嘴角,一笑。

那时候的她,学业勉强凑合;叶雪城的事业已经起步,两人又在占薇父母的促成下、顺水推舟地订了婚;订婚后没多久,叶雪城的公司顺利在斯纳达克上市,生活的表象看起来单纯美好、一片祥和。

门是虚掩着的,里面一片安静。叶雪城推开门,借着白森森的月光,看见了那个躺在软塌上的人。她背对着门,小吊带遮盖着大半边背,让人能辨出那轮廓分明的蝴蝶骨。下摆刚好遮住了大腿的上部,纤长的肢体□□裸地露在外面。大概是因为冷,睡梦里的她微微蜷缩,试图将身体抱成一团。

“……”

年过四十的韩汐,曾经是歌坛非常有名的歌手。当初还活跃在娱乐圈的时候,她因为长得漂亮又有唱功,性格清高,因此得罪过不少的圈内人。后来嫁给了占家,在各种家长里短的打磨之下,早就悉知了上层社会的生存法则,当年那份傲气已经荡然无存。

占薇依旧没搭理她。

“我的十字绣只剩下一颗小树苗就绣完了,就不能晚一点吗。”

他补充了句,“今天和你在一起的。”

“你现在这么努力,让人很不习惯呢,感觉都已经快把当初两个月减三十斤的魄力拿出来了。”

“占薇,”叶雪城抬起眼睛,突然很认真地叫她全名,吓了她一跳。

占薇说道,“我手机丢了。”

“我听说占菲是你姐,不捧场?”女生笑眯眯地,“她可是我的女神呢。”

占薇在台上唱着,仅仅半小时的光景,背已经被汗水浸渍了一大块。

她唱歌的时候真心实意,仿佛一个虔诚的信徒。每一个语音和表情,都透露着对此深深的喜欢。从小到大,在姐姐占菲的衬托之下,她的存在像是没有太多意义的背景板。幸亏这世界上还有音乐,成了她内心最有底气的保留、和最安全的归属。

当那些情绪变成音符和声音被发泄出来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生命里每一笔喜怒哀乐都是有意义的。

豺哥约了朋友有事,乐队表演提前散场。晚上十点左右的光景,占薇换了套运动装,随手挎着书包,从酒吧的后门走了出来。

寝室十一点关门,她瞄了眼时间,赶回去应该来得及。

走了几步,隐约听到身后传来“突突”的声音。回过头时,她又看到了那道熟悉的亮光。林俊宴骑着他的那辆白色小电动恰好经过。

“坐我的车回去?”车上的人问。

“谢谢。”占薇到,“今天还早,我跟阿真说了直接回寝室。”

“我也可以送你。”

听了这话,占薇突然想起林希真提到的那句“暖男宴”,忍不住笑了笑。知道对方纯粹出于好意,可总是蹭男生的车,还是有些奇怪。

“不用了,走路回去也就半个小时。”

林俊宴看了她一会儿,也没有多言,一边准备发动身下的小绵羊。

“那我先走了。”

占薇点点头,“再见。”

男生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动作顿了顿,“还有件事。”

“嗯?”占薇望着他,黑色的眼眸里闪着星光。

“如果我是你,不会把《时间线》卖掉。”

她感到意外。

“你唱的比那个温羽好听。”

“是、是吗,谢谢。”

“好听一百倍。”

林俊宴扔下措施不及的夸张比喻,便骑着车扬长而去,留下占薇在空旷的街道上一脸茫然。

隔天,她给那边温羽的经纪人打去电话。

“你好,我是《时间线》的作者。”

回答的是个成熟的男音,“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