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羽笑着骂,“谁让你没说清楚。咦?幼幼?我困了到车上睡觉,你干吗也跑到车上睡觉?”乔羽好笑,作势要打它,“你也好意思,跑得比马快,居然还跳上马车睡觉。有你这么懒的金糜吗?”

春风别有意,密处也寻香。

一个她不认识的女子,梳着夸张高耸的髻,簪满了大红的,深红的,朱红的,赤红的,粉红的,淡红的簪,艳丽的五官浓妆艳抹,一张樱桃小口更是红地让人不敢恭维,丰满的胸部几乎要挣破肚兜的束缚,正随着她前仰后合的夸张的动作波动,大胆的衣服除了红色竟找不出第二个颜色。

乔羽对最后一幕,印象深刻,郁堂**的背部和手臂,肌肉凸起,青筋暴跳,像将体内压抑了很久的力量,以一种不顾一切的方式展现在三娘面前。

噗哧,门外倒是有人笑出声了。

“嗯。”乔羽点点头,“叫什么名字。”

来人低声道,“已经去过县郊,确有一户姓周的人家、、、”

“呜。”幼幼呜咽一声,伸长脖子咬住她的衣角,仿佛竟是一刻也不肯与她分离。

而且,就算是穿越,人家的小说里,要么穿成个绝世大美人,要么穿成个皇家贵族,穿成男的必是玉树临风,家财万贯,武功盖世;穿成女的,必是千娇百媚,聪慧绝顶,被一帮男猪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手心怕丢了。

冠卿脸一红,没说什么。

乔羽坐在房间里,摸摸脑袋,自己也感觉有点别扭,想了想,觉得自己想太多,索性放松下来躺到床上等冠卿进来,可是下午半天的体力劳动实在太耗精神,一个盹没耐住,睡着了。

恍恍惚惚间,心里总惦记着冠卿,睡得很不安稳,不知眯了多久,一惊醒了。

屋内点了盏油灯,冠卿坐在床边,头靠着床栏,睡着了,一手还压在被口,怕她进风受凉。

乔羽静静地看着冠卿。

从第一眼见他,就知道他是个极漂亮的人,当时他说愿意跟着自己的时候,多少有点受宠若惊。他善良、细致、体贴,武功又高,文采又好,这样一个出色的男子,在这个世界是打着灯笼也难找,自己当然是喜欢,但从最初的客气疏远,到现在的亲近默契,乔羽总觉得像是把他掂在心里不知往哪块搁,太快了点,在心里的定位有点迷茫。

直到今天下午,他说的那句话,“我若在你之前死了,自然不会再怀念你;若你在我之前死了,我必定马上跟你一起去了,又怎么会在五十年之后怀念你。”

乔羽的心思一下子云开雾散,这样的男子,她怎么可能不喜欢?

“冠卿。”乔羽从被子里伸出手来,碰碰他的手,冠卿一下子醒了。

“怎么了?”他低下头来看着她。

“你脱了衣服,躺下来睡吧。”

冠卿的脸一下子红了,想强装镇定,但神色有点慌乱,眼睛不敢看向乔羽,只是低低地哼了一声,“好。”

他纤长的手有点颤抖,解了几次,才松开了自己的腰带,可捏在手里,又不敢扯下。他犹豫一下,抿了抿唇,走到桌边,将油灯吹灭了,这才脱下了外衣,躺到床上来。

乔羽掀开被子,盖在他身上。冠卿僵直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

乔羽拉着他的手臂,咕哝着,“你过来点,被子不够大。”

被子里的温暖一下子包围了他,冠卿觉得自己都快烧起来了,只好僵直了身子,往里面挪了挪。

乔羽眨眨眼睛,一翻身,趴在冠卿胸前,觉得他全身暖呼呼的,可比硬板床舒服多了。

冠卿摒住呼吸,只觉得自己的心像鼓一样,跳得厉害。

噗哧一声,乔羽笑了出来,“冠卿,你的心跳得好厉害。”她拉平了冠卿的左臂,从冠卿身上翻了下来,枕在他的手臂上,像只小猫一样,望他怀里钻了钻,“睡吧,明天继续打扫我们的家。”

冠卿只觉得有种滚烫的东西在自己的胸口涌动,不能自已,望着贴在袭击胸口的人,将僵直的右臂轻轻楼上乔羽的腰,低声地说了一句,“好。”这才嗅着她的香沉沉睡去。

“系门前柳影兰舟,烟满吟蓑,风漾闲钩。石上云生,山间树老,桥外霞收。玩青史低头袖手,问红尘缄口回头。醉月悠悠,漱石休休,水可陶情,花可融愁。”

乔羽腕劲一收,狼毫离纸,去一边洗手了。

冠卿仔细地提起残涛帖,吹干了墨迹,口中轻声念着。

“如何?”乔羽兴冲冲地跑来。

“嗯。”冠卿眸中带着笑意,故作沉思,“诗意尚可,有些字可写得有些古怪。”

乔羽看看冠卿指出的那个醉字,婉尔,毕竟用简体字惯了,乍写古体,多少有些潦草的地方,“你当我自成一体好了,嗯,便叫乔体吧。过个百八十年的,便是乔大家的真迹了。”

冠卿笑了起来,小心地卷好,交代如袖,“一会儿去孝兹,莫忘了叫书画匠裱好。”

“嗯。”如袖接过收好。

冠卿接着交代淡墨,“我们去孝兹要有几日才能回来,你看好院子,自己一人多加小心,除非是如袖先我们回来,否则切切不可轻易放下吊桥。”

淡墨点头,温言道,“公子放心,淡墨省得。”

乔羽欢呼一声,跑到院子里。

经过四人半个月的努力,玲珑精舍已恢复了往日七八成的风采,日间泉青影绿,夜里明月凉风,实在是个雅致得不能在雅致的地方。

前庭中的石槽,被乔羽奋力刷了一遍,竟像揭了层皮,现出本尊,上刻古篆,大韶二字,其中,山泉凉冽,清可见底,次日早晨,乔羽见有飘落的花瓣浮在水面上,便拿竹篮兜起,谁知居然兜上来十数条通体透明的淡粉红色的小鱼,冠卿闻声而来,啧啧称奇。

此鱼名曰桃花,长不过指,最爱在落花下嬉戏,由于通体透明,所以人即便是趴在水面上,也难看出它的踪迹。只生在冷冽的山泉中,桃花开而出,桃花谢而没,一年之中,也只有这十几天能偶尔捕到。

乔羽又拿篮子兜了几遭,竟没有一篮落空。好在她只是一时兴起,捞起之后,又放回了石槽中。

冠卿当晚捞了十几条桃花鱼清蒸,大家只觉得肉质细腻,入口即化,鲜美无比,尤其是鱼鳞,越嚼越香,回味无穷。

馋得乔羽像被猫附身,一有空就蹲在石槽边,琢磨着桃花鱼的吃法。

冠卿早就想下山到孝兹再采购些物品,那老妇的确帮他们买了些,但一来物品粗糙了些,二来笔墨纸砚这些精致的物品,那老妇并不精通。冠卿心中早盘算好了,将那帝京有名的商家列了个单子,凡是想得到的精致物品都罗列其中,一应俱全。

可乔羽听说那桃花鱼只有这十几日才有,桃花一谢,只有等到明年才能吃到了,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玲珑精舍半步,将那桃花鱼照着一日三餐吃。

说来也怪,那石槽不过一丈见方,乔羽天天这般狠命的吃法,那桃花鱼的数量也未见减少。倒是数日后,桃花开始败落,一夕之间,桃花鱼全没了踪影,连片鱼鳞都捞不着。

乔羽这才静极思动,答应冠卿一起去孝兹。

冠卿见乔羽还依依不舍蹲在石槽边张望,暗笑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