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喘息甫定,又回复了那个笑眯眯的少年郎模样,他笑着道了声是,便排出在现场搜集的各种物什,与我一道七嘴八舌的,将各种蛛丝马迹细细道来,顺便附上一两句猜想,到得证物叙述完毕,我俩对视一眼,信心满满又愁眉苦脸地将结论说出:

夏至点点头,同南平打了声招呼,先行一步,没入集市的人海中。咱才松下口气来,转头瞄丹蓝。他今天穿了身浅蓝的衣衫,边角仍用孔雀蓝的艾草纹样做妆饰,比在清凉阁里多了些健康的气质,却仍旧美丽。此时咱自然是没心思欣赏的,满脑子只想着,他想做什么?我跟他也只见过几面,他要说些什么?我同南平站在当场,眼看他越走越近,怕他大叫,更不敢拔腿避开,真他娘的尴尬。

放下大头,目光向下:“死者着一身藏青色长衫,外套石青短褂,服饰考究,许是家中小有余财。衣着整洁,布料发脆,面上无任何污渍,许是淋雨浸水后自然风干所致。靴尖有大量泥水印迹。死亡时间?”转头,求助地看向吴越。

恍然大悟,竟然是给我的?不敢想的事情竟然成真了,赶紧掐自己一把:不是做梦吧?哟嘿,疼!忙迎上去,腿都有些发软:“多谢姚总管。”真心的笑,呲出八颗白牙。

一字一句,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一串串句子在我心中不断碰撞回响,我知道,这不是凭空而生的幻觉,这些话,我确实应该是听过的。那样熟悉,可是我却怎样也想不起来,这些话究竟是谁对我说的,是在怎样的情形下说出的。

南平撞上门,随着他的撞击,金色的大小齿轮带着颗颗滚珠悠悠转动,一根巨大的门闩伴着嘎嘎声响缓缓伸出,将门顶住。

石子在石板上撞击,声音清脆,啪,啪啪。

去年,咱以十四岁妙龄,荣登八街九巷烟花地“最推动生意兴隆人物”宝座,要知道,以前可都是各届花魁当选,从无例外的啊!这充分说明,咱大茶壶也有春天。

南平到底不够默契,找了一圈没有收获,竟然就回了。拜托,咱好歹是您小师妹啊!您当我是猫猫狗狗呢?找不到就不找了,等开饭时它自己能回来?

墨让手下微微放松些,好让我缓过口气来,轻笑:“啊呀呀,被你找到了,你可不许说出去啊!”

我这张贱嘴,刚得了自由,就止不住冷笑:“二爷,就凭您的功夫,被我找到?实话摊开说吧,叫我干啥?”

墨让摇头:“小艾啊小艾,你就不能装得笨一点儿么?这样可不容易讨男人欢喜啊!幸亏我不当你是女孩儿!恩,我特批了,你在我面前可以一直聪明着。”

这话听着咋就那么别扭呢?喂,您真是恶趣味,难道要我瑟缩着说不要啊我好怕啊您心里才爽?狠狠别过头,重复:“墨二爷有何吩咐?”

墨让转头,要看我脸色,咱只好把咱的大头转来转去,躲开他的审视。这场景怎么就那么奇怪呢,皇历说得没错,果然是诸事不宜!墨让笑:“生气了?莫气莫气,哎呀,今天来是想让你帮我认一个人的,你不能不帮我啊!”

我闷声:“咱咋能生气呢,还烦请二爷受累带我过去,咱的轻功实在上不了台面,不敢班门弄斧。”

墨让一笑,挟起我一个纵跃接着一个纵跃,扑面而来的凉风叫我打心底里生出股子畅快,令我有种腾云驾雾的错觉,不过咱的筋斗云比大圣爷的要高级多了,也帅多了。

筋斗云带着我隐入一棵百年老榕树,静静等待。

透过密密匝匝的葱绿叶片,隐约可以看到下面是一方宽敞的园子,园里栽种了各式的妍丽花草,层叠错落有致。海棠芍药,牡丹绿菊,四时花卉竟在同一个园子里同时开放,教人看着惊奇,也隐隐觉着些不真,仿佛走入了恍惚的美妙梦境。

墨让揽着我,两臂护在我左右,为我圈了个安全的空间。这距离太近了,近得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拂过我的手臂我的脸颊,像羽毛般轻柔。我低声:“二爷叫我认的人何时才到?”不是咱不耐烦,可是这个姿势……哎哎,要是被您的哪个相好看见了,二爷,咱可不负责啊!

墨让偏着头笑:“那我们来聊天吧。”

啥?哎哎,我不是这个意思啊?聊啥?小的和您也没见几次,唉,其实也不过就是见了一次而已。回忆起当时情景,咱的八卦激情不禁又被调动起来:“二爷,问您个事可好?”

墨让再笑,点头。

咱得了允许,也不再客气,直切主题:“二爷当时将几位姐儿赎身,是要做些什么?”

墨让失笑:“嘿,果然还是好奇。”顿了顿又道,“我当时,迷上了易容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暂时的,而是在人的面皮上动刀,比如眼睛改大些,鼻子削的小些……”

我听得毛骨悚然,二爷,您厉害!世上什么人不想看到自己的脸?答案是,丑人,怕被人认出来的人。怕被认出来的人有很多种,江洋大盗,被通缉的逃犯,从良的姐儿,等等。总归是往事不愿再提的一类人。而从良的姐儿,怕是最无助最无害的一种,墨二爷替姐儿赎了身,等于是买了姐儿的命,说不定还签了什么字据,言明若是手术失败,甲方墨让概不负责。这对姐儿们又有什么损失呢?即便是变得老丑,只要不被以往的无赖恩客纠缠,一副面皮又算得了什么?

无论如何,姐儿的脸都不再是原先的样子,没人再认得出,也难怪被报成了失踪。

这般你情我愿,墨让倒还算是帮她们了一个大忙,毕竟不是每个姐儿都能攒够赎身的银子的。

也难怪他赎身的手续办得这么顺手!哼。

墨让臂膀紧了紧:“注意看。”

什么?忙转过身去,伸头下望。只见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公子施施然走进了园子,衣袂飘飘,步履轻盈,几乎是翩翩降落在一丛半开的白色月季边。玉指如蜻蜓点水,小心侍弄,晶亮的银色剪刀细细修剪着旁逸斜枝,石青色的长衫蜿蜒委地,一柄玉钗松松挽住他乌墨长发,忻长的眉眼,微抿的嘴角透出点点慵懒,可那风姿气度,却像是做惯了生死决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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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口而出:“莫公子!”

墨让侧头:“什么?”

低声:“莫迁莫公子,是花妈妈唯一的入幕之宾,几年前,他曾有意为花妈妈赎身——那时花妈妈还是京城花魁,花妈妈原本对他也是极中意的,谁知不过几天的功夫,花妈妈就改了主意,死活不愿答应赎身的事,甚至以死相逼,莫公子没有办法,只得替她盘下风满楼,总算是为她建下个安身之地,花妈妈也终于可以不再接待那些个恩客。”

想起花妈妈,不由叹息:“总归是对花妈妈不薄了。”

墨让问:“可知这莫公子的身份?”

我摇头:“不知道,他手下似乎有极大的生意需要照顾,常年不在京城,自花妈妈回绝了他为她赎身的意思后,莫公子就很少出现了。”

“可知是什么原因?”

我使劲想了想:“总归是有什么的,可惜我似乎是忘了。”

“那是几年前的事情?花妈妈当时多大?”

“五年前,花妈妈整整二十岁。”

“你从几岁开始记事?”

虽然不解,咱还是照实回答:“两岁。”

墨让皱起了眉头:“你自幼跟在花妈妈身边,关于她的事,你没道理不知道。你两岁记事,算起来,这是你十岁时发生的事情,你同花妈妈的感情自然是没说的,花妈妈身上发生的这么大的事,你竟然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