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冬天来临的时候,我和LIsa便坐在写字台上,晒太阳。我们的写字台是组合式的,上面是床,靠窗的地方是橱柜。我喜欢窝在橱与床形成的一个直角空挡里,感觉很安全。我会将刚洗过的湿湿长,弄成乱糟糟的一堆,让阳光从丝间隙中穿过,这样可以干的更快些。阳光总是很温暖,在太阳光下的我们,好象变得正常了些,更像普通学生了。不再那么叛逆、消极。“昨天逛街我看见一条裙子,白色的”我对她说。“是吗?好看吗?贵吗?”LIsa忙问。“还行吧,大概男人更喜欢看女人穿这种裙子吧,特淑女的。”我坏坏的笑着。……“我的粉快用完了,明天陪我去买吧?!”“哦,什么时候?”“下午吧!”“下午还有课啊。”“不要上了拉,那课上不上都无所谓的拉”。……我常常逃课,没有理由的。在该去上课的早晨,我闲走于校园,橙色的阳光透过云,掉在树叶上并继续坠落于地上,划出条条白色。偶尔也会掉在我的脸上,于是我自然的朝太阳方向望去,直到眼前一片漆黑为止。就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灵魂脱离了肉体,我只是带着沉重的躯壳,在游荡。那次阿骏标特地来学校看我,请我吃饭,成了我们的第一次约会。那天他没有回去,我也没有回宿舍,我们在茶房里泡了整个晚上。聊天、打牌,现在连自己也已经想不起当时是怎么熬过那整个晚上的。快临近清晨的时候,我无法再抵抗睡意,靠在他的身上睡着了,同时也感受到从他身上传来的灼热感,但那次我并没有帮他。我回寝室的时候,LIsa已经上课去了。我匆匆看了看课程表,拿着cd机赶去教室。有些课,我向来是不带书的,因为老师从来都不讲书上的内容。我也弄不明白,这书要着还有何用?我在LIsa身边坐下,她看了看我,继续抄她要交的作业,什么也没问。同样就像她不归,我也不会在第二天问她一样。这便是默契。我喜欢我们之间的这种友情,让人轻松。阿骏每天都会打我寝室的电话,甚至常常在上班的时间来学校看我,给我零花钱。我并不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的,我有足够的生活费。但是,我还是会拿。女人常把男人舍不舍得给她花钱,作为衡量爱她深浅的标准。那些日子里,我被他宠坏了,一切都变的理所当然。我理所当然的接受他的爱,理所当然的接受他对我的付出,精神上的也好,物质上的也好。他喜欢穿黑色T-恤,灰色休闲裤。我迷恋穿这身衣服时他的背影,有种让人想依靠的感觉,就像橱与床间的那个空隙,让人安全的。我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或者说现实不允许我去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我知道他不会一直留在上海,总有一天要回去,可我却并不想离开自己的城市。于是,我小心的处理着自己的感情,把他只当作自己寂寞的玩伴。我一度认为,他的出现或者消失都不会使我的生活产生多大的变化,确切的说是对我的心,对我洒脱的性格和无爱的感觉。我从来没有因为逃课而产生内疚,因为每次我都能以好分数过关,我相信自己的能力。所以可以在别人上课的时候,一个人在寝室里享受一份宁静,还思想一个空白。我会把椅子搬到窗口,两只脚高高地翘在窗沿上,对着面前的树呆。对于它,我太熟悉了,它的丰满,它的落泊,不停地变化着。我想,它也太熟悉我了,我的懒散,我的随心所欲。“还没起床?我在你家门口!”心情好的时候,我会想给他惊喜,喜欢看他高兴的样子。“什么?!开玩笑把?”“你开门就知道了!”“今天晚上想吃什么?”他每天都会问我。“恩,要么还是去我们常去的那家吧!”我每天要做的就是白天上课,晚上等他下班,然后一起去吃晚饭。好象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再烦恼的了,但我并未有幸福的感觉。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没有痛苦。那页张上写满了我的名字,那是他工作本的最后一页。太可笑了,我只是觉得可笑,觉得这个男人太像孩子了。可是多年以后,就是现在,我还能清晰地记起那页纸,那些潦草的字迹,隐隐地反映了他对这份感情的不确定、无法把握的心情。我把他的本子又合上,放回原处,等着吃他为我做的饭菜。鱼香茄子、番茄炒蛋、红烧鱼、红烧鸡翅膀,有汤吗?我想不起了。或许有,或许没有,其实都无所谓了。爱过,或是没有爱过,都没有什么关系了。那间屋子还在原处,来过的人,离去的人,和这屋子又有什么关系呢?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的种种形象不过是由无数个尘粒拼凑而成的,轻轻一吹,什么就都散了。就像电影“重庆森林”里说的那样,什么都是有生产日期的,都会有过期的那天。“我很累了,想结婚”我坐在他的床边说。“给我点时间吧,2年可以吗?等事业再稳定些。”他轻轻地说,语气里有很多不确定。“我不会嫁给你的”“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