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哥,这位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他如今也搬来巷子里做生意,不过他爹身体非常不好,所以想请你家去问诊一番。”

“这倒是,如果实在不认得,我便明早直接去菜市买就是了,反正也不远。”

“谢谢你。”等到父亲话音落下,杨中元才深吸口气,同程维哲碰了碰杯。

“小元,你做主就行了,爹只要不给你添麻烦就好。”周泉旭见儿子已经把事都办了妥当,顿觉十分宽慰。

杨中元对他哥哥的话丝毫没有在意,他细心把几样东西都放到盒中,然后低声道:“大哥,你不用担心这个,我以后也不靠这个吃饭,不会对家里怎么样的。”

“小元,”杨中善顿了顿,道,“泉叔已经都准备好了,你是先跟我去库房,还是先去接泉叔?”

杨中善终归没想到,他心里连这个家都不想要了。着整个杨家里,他只惦记他爹一个人,也只要他爹一个人。他和两位父亲,当年的决定真的是正确的吗?

两个小的忽闪忽闪眼睛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叔叔,一开始不敢上前,还是孔敏华道:“去吧,你们小叔叔刚从外面回来,正想亲近你们呢。”

人牙陈一愣,他倒是不知道这两个人是认识的,见低头跟出来的杨中元什么都没说,他心思也灵,跟程维哲恭维两句就锁门离开,留下程维哲和杨中元站在街边。

下人们有样学样,他的日子就一日不如一日。

杨中元现在已经是个二十四岁的高大青年了,他的面容虽说跟父亲有几分相像,但眉宇之间依稀可见周泉旭年轻时的样子,所以见到第一眼,周泉旭连想都未想,便直接认定他就是自己的小元。

这些年宫中的生活消磨了他曾经所有的傲气与棱角,却把他打磨成一把锋利的匕,平时他总是给自己加一层刀鞘,只有需要进攻之时,才会锋芒毕露,叫人无所遁形。

孔敏华帮他把外袍挂好,走到他身边挨着他坐下,伸手帮他正了正靠枕。

从西厢到后宅之间有个小小的花园,这会儿仆役倒是不少,见杨中元一脸忐忑地往院门走去,都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愣愣看着他动作。

光阴似乎眨眼而逝,两个人在人声鼎沸的街头相遇,一个长成高大英俊的公子,一个成了俊秀稳重的青年,那消失的十四年似乎那么轻,却又那么残酷。

在永安宫中,御膳房里有三位掌勺,被称作御厨三家,他们各自带着两位御厨预名,一起掌勺皇家主子们的一日三餐。而御膳房的宫人们大多做洗菜、案墩、配菜、摆盘以及上菜的工作。

早年就一直繁荣的丹洛城如今更是人声鼎沸,街头巷尾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杨中元随便进了几家布店金店,现京城流行的样子这里也能见到。

要说宫里消息最灵通的地方是什么?那肯定是御膳房了。每日早中晚三餐都要从这里向各宫分派,这个主子喜欢吃辣,那个主子却偏好清淡,林林总总,这些消息每天都会汇集到一起,晚上一同呈报给他。

杨中元忙用袖子蹭了蹭眼睛:“谢谢大哥,我以后一定乖乖的……”

杨中元心底冷笑,面上却已经做出欲哭无泪的架势来:“我怎么会呢,父亲不在了,哥哥也是我的亲人,平叔你放心,这些年在那里……我已经改了,我保证乖乖的,不给家里填一丁点麻烦。”

杨中元站在杨家大门口的时候,天已经有些擦黑了,他打量一眼那个年轻的门房,上前问:“你好,我是这家的小儿子杨中元,可否通传一声我回来了?”

“对了,你大哥坤兄那抠门是全城都有名的,居然能让你要出钱来?”程维哲好奇问道。

说到这个,杨中元不由暗下脸色,他抬头望了望外面天色,见还早,便叹口气道:“待会儿要给我爹简单做口饭吃,我长话短说吧。”

程维哲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凑在他耳边笑着说:“你啊,你看看你家里连菜都没有,只叫泉叔吃稀粥吗?我都跟师傅说好了,晚上去我那吃。”

经过刚才那一番谈话,杨中元心里多少放开了些,他想着将来他达了,一定加倍偿还程维哲的恩,便痛快应下:“那感好,我先谢谢你啦,小程老板。”

“我哥哥确实抠门,但……其实还是当我是他弟弟的。当年我父亲过世,留了两间铺子给我跟我爹,这些年一直是哥哥和坤兄在经营的。我此番回来,明确说了自己不要那两间铺子,我只要他给我些银钱,然后让我带我爹离开便是了。”杨中元声音很轻,把那些前因后果都省略了去,这才现那些天的纠结与难过,却也不过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

程维哲早慧,年幼时就多少懂得杨家那些长辈过往,这件事,他们外人没有立场来表意见,但在他看来,其实他们兄弟俩的关系还算是好的,起码没有像他们家这样……

“你哥倒是个经商人才,这些年杨家能更上一层楼,和你大哥坤兄的努力不无关系。”末了,程维哲也只能这样接下话来。

“是啊,他和我坤兄,其实都是能力很强的人。而且说实话,他们对我跟我爹其实也并没有恶意。我这么些年没有回来,我爹也还好好的,我哥哥还愿意给我些银子,我十分知足。”杨中元这样说着,当初回家时的那些难过与不满就渐渐消散而去,他长大了,懂了许多事,也知道他哥那样做其实也是更偏心自己的家,可是人不都是这样吗?

只是,他最不能释怀的,就是当年他们一家子,就那样把他一个人送进宫里,如果没有他自己憋着一口气苦苦挣扎,那么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他就挺不过来了。可为了爹爹,他不能死在异乡。

再不上心,再没好感,也比不得冷漠旁观,更让人心寒难过。

这些话他不能跟任何人说,只能苦闷地憋在心里,经年累月,提醒他要好好努力生活。

人活一世,真的十分不易。

“阿哲,我带着爹爹搬出来,只是因为我们要是留在家里,那阖家过得都会别扭,还不如早早搬出来住,哥哥坤兄能自在些,我爹也能彻底摆脱杨家仆役的枷锁,我自己还能开个铺子努力挣钱,这不是皆大欢喜嘛?”

“我没想到,你比小时候成长许多,也豁达多了。”程维哲听了他这一席话,竟觉得自己也想通了许多事。

这些年他在程家活的那样压抑,无非是背负着孝道和责任四字,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父亲到底想不想要他来尽孝呢?程家要不要他来担这个责任?或许他能离开家,两个人都能更开心一些。

想到这里,程维哲的目光不由变了又变,末了,他问杨中元:“小元,你将来就打算留在这里,守着这个小面摊过活吗?”

他会这样问,因为他自己都不打算留在雪塔巷,更何况是从来不肯低头服软的杨中元,他了解杨中元,就像杨中元也同样了解他。

就算十几年未见,但一同长大的分是半分都不会少的。

杨中元笑笑,有些顽皮地问他:“哦?那小程老板,是不是也要留在雪塔巷呢?”

程维哲没说话,笑着看了他一眼。

他们都心知肚明,雪塔巷只是他们未来的开始,他们可以从这里学习很多东西,可以让自己更加成熟,也可以一起扶持,打拼出第一笔财富。

无论怎么样,杨中元这一刻真的异常感激上苍。

前半生的二十四年恍如过眼云烟,无论是幼时的富贵荣华还是后来的艰难困苦,那些年来丹落和帝京的生活塑造了如今的他,给了他最好的爹爹与最棒的朋友。

“我们,明天开始,努力挣钱吧!”杨中元跟程维哲并肩看着外面灿烂的晚霞,不由自主踌躇满志。

落日时分,散了一天热力的太阳也褪却了满身金衣,它躲进层层叠叠的云朵里,害羞地红了脸颊。红彤彤的晚霞染红了百姓们归家的路,雪塔巷里家家烟筒都冒着炊烟,只要深吸一口气,便能闻到让人直流口水的饭菜香味。

这个大梁最平凡的一天,杨中元开始了在雪塔巷第一天的生活,而程维哲做了一个改变他们未来的决定。

无论怎么说,这繁忙的一天即将要结束,而新的一天,眨眼之间便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