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名壮汉来到面摊,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对着老板郎声叫道:“老板,麻遛点给我们每人来一碗面,吃完我们赶路。”

院子里,母亲身首异处,头颅已经在在血水中泡得发紫,秦晓枫看着这惨状,心里犹如一阵犹如刀绞,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泪如泉涌。

秦晓枫骇得目瞪口呆,想要喊,张了张嘴却喊不出声,伤心欲绝,悲痛不已。亲眼见到自己的母亲死于敌人屠刀之下,这种伤痛,直叫人心胆剧烈,秦晓枫只感觉喉咙一热,一口鲜血狂喷而出,顿时晕了过去。

“可是,他有他的使命,而且,时间越来越紧迫,我们谋划了将近十年,不能半途而废,你知道麽,而且最关键的是,好像朝廷已经知道了些动静,我怕对你们娘儿两不利。”听到这,秦晓枫知道,应该是在谈论他,不是像村民想的那样是男女之间见不得人事。

那个叫大军的小孩说:“阿斌,他要是不来怎么办啊。有时候我看着他的眼神,挺让人害怕的。”

其他几个小孩顿时来了兴致,低声附和“好,好”。

可是,这毁天灭地的一击居然如石城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周英博默默的站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向唐维扬,似乎正一步步走向死亡,他在心中怒吼,他要为玄寂大师讨回公道。

覃大善冷哼一声,并不搭话,一步一步的逼向玄寂大师。场中众人明显感觉一股杀气铺面而来,不由得倒退几步。

唐维扬此言一出,在场参与过当年那场围剿的人不禁心中一凛,一丝恐惧的情绪油然而生,只因为那惨烈了。谁也不想再经历那样一次浩劫,而唐维扬的意思是,三十年后,他们回来了,为的是仇恨。

“信口开河?你听好了,奉旨:兹有反贼方孝孺,辜负皇恩,诛灭十族!”朱可法此言一出,全场数百名英雄无不惊讶,周英博更是惊得张开了嘴。方孝孺乃帝师,大明第一忠臣,天下读书人的楷模,忠君报国,其门生故吏遍布天下,皆是正直有义之士,怎么可能是反贼。诛灭十族,更是亘古未有之事。荒唐至极。

秦晓枫见师兄如此情况,马上明白其伤心所指。作为师父的大弟子,数十年勤学苦修,居然不敌自己的一招,恐怕放在谁身上都会让人瞬间崩溃。可是,师兄又怎么会明白我的遭遇和经历,可是自身的身世牵连太巨,不可与人说起,就连周英博长老都未必知道我的来历。无论如何都无法,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师兄,只能目送他黯然离场。

而胡月也感觉到了公子的目光,羞涩的低下了头。余琳见状,顿觉恼怒:“喂,你看什么呢?”语气显得十分严厉。

琳儿问道:“爹爹,是什么东西呀,让你一定要接这趟镖呢?”

“我们的任务是送你胡月姐姐去天山,如何去得。”

胡月这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昨晚那个黑衣人的安排,看来这一切定是我那夫君的安排,胡月这样想,一想到很快就可以见到自己朝思暮想得夫君,胡月脸上顿时有了幸福的表情,她看了看余琳,说道:“琳儿,你先出去告诉你爹爹,我收拾一下,马上出来,好么?”

他是燕王手下的头号战将,百战百胜,头脑冷静,心思异常缜密,对战场的瞬息万变了如指掌。六年前,燕王派他率领一支五千人的精锐骑兵深入西北荒漠,去执行一项谁也不知道的任务。六年了,却无任何音讯,他去哪儿了呢?

“这样,”大汉从身上摸出一锭银子丢给面摊老板:“你去给我们打十斤上好的酒来,再弄几个下酒菜,剩下的银子当着你的酬劳了。”

面摊老板一看这锭银子足有五两之多,差不多快顶上他一个月的收入,可见这大汉出手之阔绰,顿时眉开眼笑,高兴的去帮大汉置办酒菜去了。

在这当口,大汉想了想,不无疑惑的问小乞丐:“小哥可是丐帮中人?”

“不是,怎么了?”

“我听闻要当乞丐,没有丐帮的允许,可是不能乞讨的。”

“为什么?乞讨不就是因为穷困潦倒,无法维持生计,怎么还要什么丐帮的允许。”这下轮到这小乞丐大惑不解了。

“哦?”大汉见小乞丐连这规矩都不懂,看来定是进入乞丐这行不久,又接着问道:“你家人呢?”

那小乞丐听得大汉这么一问,忍不住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你道这小乞丐是谁,就是东古村的秦晓枫,亲眼见着锦衣卫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他一路乞讨,也一路跟踪着锦衣卫,他要弄清楚真相,记住仇人,将来长大好为自己的母亲报仇。本来最好的线索就是那个去他家的神秘男人,把母亲留给他的东西给他一看,那个神秘男人就会告诉他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秦晓枫当时确实也是这样盘算的,可是当他再去神秘男人他们那帮人驻地时已经是人去楼空,现在一片狼藉,尸横遍野,显然他们与锦衣卫和朝廷的军队有过一场激战,不知道战斗结果如何,那个神秘男人的生死如何,如果那个神秘男人战死的话,那秦晓枫这个最快捷的线索就会就此断绝。不得已,秦晓枫这才冒着天大的风险跟踪锦衣卫,发誓要弄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连日来风餐露宿,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秦晓枫第一此遇到有人如此的关心他,他如何不感动,本想告之实情,但秦晓枫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世有着巨大的秘密,牵连甚巨,他一路跟踪锦衣卫就是要弄清事实的真相,至少目前来说,他所了解的情况是,他的母亲是朝廷的人杀死的,这一线索给他的惊讶不是一星半点,对于一个才十岁左右的小孩来说,找朝廷报仇,无异于痴人说梦。而且,目前对于秦晓枫来说,他最要紧的是长大成人,同时遍访名师,学得一身傲视天下的本事方可以报那血海深仇,这个世界,必须是要靠实力说话的。

眼下这个大汉是敌是友,秦晓枫不得而知,并且,他自己都还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世,又如何告诉这大汉呢。秦晓枫只得隐瞒,就对大汉说道:“我父母本是太湖边上的渔民,有一次他们和村子里其他人一起去太湖打渔,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听回来的叔叔阿姨们说,我父母的船遇到暗礁沉船了,双双溺死,由于水太深,连尸骨都未打捞起来。”

秦晓枫哽咽着断断续续的把这段话说了出来,他在行乞路上已经反复琢磨了这段话,既要说得合情合理,以应对可能遇到的问询,又要真情流露,避免别人的怀疑。而此刻咋遇贵人,这种关怀牵动其秦晓枫内心的情感,想起自己的母亲,确实悲从中来,面露悲伤,说话也入情入理,那大汉听罢,十分同情秦晓枫,哪有半丝怀疑,伸出他那大手来拍拍秦晓枫的肩膀:“小兄弟节哀!”

秦晓枫默然无语,那大汉见自己一不小心触及小乞丐伤心之事,颇为过意不去,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这,呵呵…真是不好意思,牵动小兄弟的伤心事”。正在这时,面摊老板已经将酒菜买回,小心翼翼地给他们摆上:“客官您慢用。”

秦晓枫骨子里就有一种拿得起放得下的豪迈风格,他拿过酒碗,顿时酒香扑鼻,却是上好佳酿。给那大汉和自己满上,豪迈的说道:“哈哈,人生无常,总要经历生老病死,或许我只是比别人早经历了。来来来,喝酒喝酒。”

大汉不禁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小兄弟年纪虽小,却有庄子之逍遥、李太白之豪迈之风,枉我号称酒剑仙,真是太过执着,还赶不上小兄弟的豁达,来来来,干干干!”说罢,那大汉一仰脖,咕噜噜整晚酒就进了他那血盆大口。

秦晓枫其实并没有喝过酒,本就有豪迈之风,见这酒剑仙也如此豁达潇洒,加之酒香醇厚,遂端起酒碗咕咚咕咚的也学那酒剑仙往他小嘴里一倒。秦晓枫自小从未喝过酒,烈酒入口,又是如此牛饮,他那小身板哪禁受得住,如火烧一般,顿时从喉咙烧至肠胃,刀割一般难受,直呛得他眼泪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