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玩意就是白毛旱魃吗?”城洋心惊肉跳的问我。

这一切的一切,随着这篇铭文,整个事件,整个墓穴都开始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了。想来一切的一切,包括自己丢了的那个紫黑匣子还有蛊毒,或许谜团的终点就在这个古墓的尽头里。

显然我出现在此,他老人家也是颇为震惊的。

先前的狭窄的甬道变作了一个宽敞的回廊。

拍子撩不同其它手枪,一枪打出去必须要停下来上弹,如果是野外打野瘦,你一枪没有击毙野兽,等第二枪还没开,估计脖子都被野兽给咬断了。

“为什么?”他不依不饶。

城洋立马叫道:“在哪里?”

“第一句话说,这里的土著有问题。”

我没明白,此刻也不好问,憋足力气的去拉胖子,胖子的大半截腿已经陷进去了,在迟点整个人都得没了。

当然天太黑,他手中的黑驴蹄子几年份的我就不知道了。

看久了,趣味也会慢慢的降低。

我也面露讶然之色。那……

“你小子我还以为在广东发大财,不会来了。”

于是我又给五叔发了条短信,足足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也没回我,我才敢确定,应该是被什么给盯上了。

“你叫林玄吧?”沉默了数秒,温和而又沙哑的声音飘荡而出。

“大哥,我这就去看看老四那几个在干啥子。”说话时,那位手握洛阳铲的汉子已经向前面一块荒草堆行去。

我拿过来一看,脸色一惊,说道:“你这个东西哪里来的?”

“是不是很值钱?”城洋问道。

我将其拿在手里反复摩挲了一番后,当即对他说道:“你知道他是什么吗?”

城洋见我掉他胃口当即哼了一声道:“你有话说话,别给我给我拐弯抹角。”

我本来想故作神秘一番,结果这小子不给面子,当即摇头说道:“这个东西是一件佛宝,或者说是一件藏物。”

“那些秃驴子用过的东西?”城洋诧异道。

我摇了摇头,继续说道:“这个东西叫天珠,还是天珠里面最上等的,叫九眼天珠。要知道,古人对于九这个数字可不是乱用的。一般皇帝这些权势之人才用。皇帝九五之尊,九是一个贵数,代表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代表着天地极致。”

说到这里我顿了顿,然后示意城洋来看,我把手指到九眼天珠的纹路上面:“你看这九个圆点它代表的是九个图腾,象征九大行星运转。而这东西,在西藏佛教里面,不可超越,不可预知,无限宽广的意思……”

城洋见我瞎叽歪磨叽了老半天,当即有些不耐烦了起来,冲我问道:“你就说这秃驴子的东西值几个铜板。”

我嗤笑:“戴上这个九眼天珠者,可是能够免除一切灾厄,你说值不值钱?”

城洋一听我这话,当即面露喜色,“哦?我还以为贼秃驴的东西都是一些不值钱的玩意,没想到这么神奇喱。”

我仔细瞅着这个九眼天珠,发现这个九眼天珠上面串着的绳子已经腐烂干净了,而且天珠上都是泥屑什么的。我把它放在衣服上擦了几下,发现,这个天珠上面居然还刻着什么东西,像蚯蚓一样扭曲的东西,我皱起眉头猜测了起来,应该是一种古文字。

不过到底是那个朝代的还有待考证。

不过现在非常时期,容不得我多想。

因为后边的血尸虫已经慢慢的聚拢过来了。

忽然一只血尸虫居然爬到了城洋的腿上面去。

我一看,吓一跳,不过城洋显然已经看见了,只见他抬脚一甩,那只血尸虫就掉在了地上。

然后我看到他反手扣起手电,把手电当棒头用,蓦然抬手,用力一敲,那血尸虫顷刻间化作一团浆糊。

说实话城洋的身手还是很不错的,毕竟在部队混过,有那么几把刷子。不像我,像只纸老虎。

这年头跑江湖,尤其是做淘沙这一行,有个三两手功夫,还是很不错的,关键时候能够保命。

“这血尸虫对血腥味很敏感,我们赶快撤离。”我冲着城洋说道。

城洋将手电上的血迹抹掉,然后点了点头,我们便走了。

走着走着,我和城洋又转进了一条蜿蜒如蛇的回廊里去了,我手里举着矿灯,小心翼翼的走着。

忽然城洋尖叫一声:“艹,他娘的回廊里的那些石壁缝隙里全他妈是那抽血的玩意。”

我一听到这话,几乎是心惊肉跳。

“全是血尸虫?”我喃喃自语,满脸死回。

“他娘的这下就算是大罗神仙下凡也救不了我们了……”城洋也是见识过这玩意的可怕厉害之处。

话语刚落下,几十只核桃大小的血尸虫像是发了疯一样,往身上直扑过来。

我学着城洋,举起矿灯就往它们身上甩去,我不知道是我身手不够还是这矿灯这玩意不好用,砸了下去,举起矿灯一看,发现这血尸虫只是被压扁了一些,爬了起来,就往裤脚里面钻去。

“啊,卧槽……”我痛的一下子就叫了出来。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有几只爬到了我背上去了。

这血尸虫不仅能够抽人血,据爷爷所说,血尸虫的体内是有毒素的。如果被咬多了,等毒素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那时候可能你血液还没被抽干,就已经到地府里去向阎王爷报道了。

咬紧了牙关,我当即一狠心,从兜里摸出一把两个指头大小小刀来。

直接将裤脚给扯烂,吸了一口凉气,直接用这银刀,将腿上那块流血的肉连同血尸虫一同给刮了下来。

我几乎痛的连牙齿都颤抖了起来。

不过我没有叫出声,因为此刻血尸虫已经爬满了我的整个背上,少数也有二三十来只。

我骂了一声他娘的,心想,这要是被这些血尸虫给咬上,我还不死翘翘。

人往往到了这种生死关头脑子都转的极快,我一下子就想出了一个办法。

“城洋快,把外套脱下来……”我看了眼一旁的城洋,那小子比我糟糕多了,可能血尸虫看出来城洋个头比我大,知道他身上血比较多,整个人前胸贴后背,全tm是血尸虫。我发现他身上好多地方已经被咬了。

我暗叫不好,他左手可是受了枪伤的。那些血尸虫一闻到血腥味,全部纷纷的往他枪伤哪里咬去了。

痛的连脸色都变酱紫了起来,不过此刻我自己都是属于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我麻利的将外套脱了下来,然后反手一卷,将其外套往地面一甩,抬脚就是往衣服上踹。

城洋看到我这样,当即也就依样画葫芦的学了起来。

我这外套很快就变红了起来。都是血尸虫的血肉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