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她才七岁,小小的她被人团团围在了中央,一堆陌生人拿着圆头棒子对着她问了很多很多的话,那一张张不停开合的嘴巴像是不停开合的河蚌追着她咬一样,让她只能蜷缩成一团,头都不敢抬,浑身发着抖,任眼泪吧嗒吧嗒落在地上,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慢慢等,等着他们会自动离开……

她伸出自己的左手,嘴角含笑,脉脉深情得望着沈逸珲。

沈逸珲想到即将要对她说的话,脸色柔和了些。

“她不理我了,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她重新跟我在一起……”沈逸珲醉眼迷蒙,说得不清不楚。夏瑾自从他生日过后就再没理过他,他不知道该怎么靠近她。

夏瑾瞥上她的肚子,这是怀孕了吗?她无所谓笑笑:“那么恭喜你们了。看住你的未来丈夫,别让他再把你丢弃了。”伸手招来侍应,夏瑾打开钱包:“这一顿,我们各付各的的,互不拖欠一向是我的风格,正如我跟沈逸珲之间。”她着重了后面一句,紧紧盯着宋诗菲一字一句说得清楚。

宋诗菲欺骗了所有的人,齐誉跟莫安泽都在帮着沈逸珲隐瞒他已婚的事情,帮着他们两人复合,而她却一早就知道她的存在。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搞了半天,谁都是她手心里的小丑,她隐藏的深,骗过了所有人。

……

“我说过,我不喜欢玩游戏。你觉得寂寞了,可以找别人,我很忙。”说完,她举步欲走。

“睡醒了?”他出声,声音低哑,带着you惑的磁音,令人沉醉。

车子在路上行驶时,夏瑾已经抱着花睡着了。陀螺一样的生活让她只要有个座就能睡他个天昏地暗,此时就算是要去龙潭虎穴她也能睡得安稳。

“扁尖的浸泡时间太长,有股水味……”陈阳如实说着,忽然觉得浑身冷飕飕的,抬头就见看到沈逸珲黑着的脸,绷紧的脸部肌肉,他觉得身上有冷汗渗出:“其实总裁您的汤比前几天做的要进步多了,今天晚上做出来的就会好了。”他马上改口。

沈逸珲心头冒起了火,她的意图他怎么会看不出来,她这是在找藉口躲避他!

可是今天进店,他脸上挂着笑瞬间冷了下来,因为他发现店里有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胖墩墩的大婶围着他平时穿着的围裙站在他平时站的地方做着他平时做的事情!

人行道对面的红绿灯变换了几次,来来往往的车辆,来来往往的行人,只有这两个人像是相抵的雕像一样静止在那里。

几个人都没有注意到餐厅的另一头,有人正用手机记录着隐秘一角的一举一动……

这次的相亲是她上次送医的那个老太太牵线的。自从夏瑾接过她家人的感谢金后,她倍感难受。在挣得一些钱后她就上她家将钱还了回去,并且三五不时地熬些汤过去看望她。

“不好意思。”他狭促地笑了下坐下,坐得很拘谨,时不时抬眼看沈逸珲的脸色,又看看夏瑾,直觉两人关系有些不一般。

沈逸珲没有接话,就那么默默地看着夏瑾,在自己的牢笼里挣扎。

沈逸珲在扫过那男士一眼后就无视了他,也无视了夏瑾眼底的火焰,随意看着餐厅布景,手指在桌子上敲点:“这儿环境真不错,阿誉,你说是吧?”

高级餐厅的优点就是里面幽静,没有人大声喧哗,所以你能看到的就是里面用餐的人优雅的用餐,偶尔细声说话,然后彼此露出个愉悦的笑容。但此刻,沈逸珲倒希望那桌的人说话能大点声,这样他就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了。

沈逸珲面无表情的样子:“我有分寸。”所以他才没有揭穿她。

“唔,你自己明白就好。”莫安泽点点头,“所以,夏瑾的事儿你彻底放开吧。”

夏瑾不知道,每到夜深人静时,她的楼下会出现一辆普通大众车,夜夜如此,直到昏暗的路灯下积蓄了一堆香烟头。

夏瑾,你真的很有骨气!叶秉兆冷峻的脸上露出一丝欣赏的笑,推门而入。

齐誉听着哭声心意繁乱,事情未有头绪,宋诗菲来一闹,更加无果,唯一能做的只有压下媒体。他看向宋诗菲想着夏瑾,现在夏瑾一定躲去了浦海,她会是什么心情?叶秉兆,他一定在她身边安慰着她,想到这里,齐誉不免心里苦涩,终究他都是迟到的那个人,不能保护她,在她最危急的时候不能做她的盾牌。

……

夏瑾也许是因为喝了些酒,也许是因为晚餐时候冥夜弟兄们的玩笑话放松了不少,也许是午间时已经发泄过,有了抵抗力,总之没有噩梦纠缠,一夜好眠,睁眼时已是天大亮。待她洗漱起身时,叶秉兆已经等在门外。

夏瑾脸微红:“叶哥,早。”这么晚起还是第一次,又是在别人家里,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叶秉兆还是一如既往地摸摸她的发道:“去吃早餐,过会儿带你去骑马。”誉着足知独。

夏瑾闻言,雀跃起来,骑马,她从前连近距离摸过马都没有呢。

叶秉兆在夏瑾离开后,收回视线,勾起的嘴角放下,脸上已是全无笑意。以他对夏瑾的了解,她只不过是不想让他们担心,面上装作无事而已。沈逸珲用他的手段将事情全面封锁,可是浪已经起,他这么一来,只怕是反而激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要彻底淡化这次事件,只有用更大的新闻来平息。

季淳风从走廊尽头走过来在叶秉兆身边站定,透亮的镜片一闪,漆黑的瞳仁平定无波,他薄唇一动道:“叫她回来吧。”

叶秉兆侧头看看他:“你准备好面对她了?”

……

出门的时候,罗澄突然冒出在夏瑾面前,欢喜道:“夏小姐,叶老大收我加入冥夜了。”他不禁上前抓住夏瑾的手一阵晃荡,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

夏瑾被他兴奋的样子感染,扬着笑脸说恭喜,两个人说说笑笑的。

叶秉兆走出来,见到两人抓着的手,脸色一沉:“小罗,你还不去洛特那里报到?”

罗澄听见冷冷的声音一个激灵,立马松手,冲夏瑾做了个鬼脸,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夏瑾瞄着他消失的方向,嘴角笑意未淡,罗澄就像个刚出大学就被世界一百强的公司录用一样的兴奋,加入冥夜有这么值得高兴吗?:“他为什么这么想加入冥夜?”

叶秉兆将手上的外套递给夏瑾道:“先把外套穿上,早上山间比较凉。”

夏瑾依言穿着,一双眼睛还盯着叶秉兆等他接下去说。

“罗澄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欠了很多赌债,后来,他的母亲不堪被人天天追债,点了家里的液化气跟他父亲一起死了。他成了孤儿,被福利院的大孩子欺负。后来,他从福利院跑了出来,过着流浪的生活。

有一天我遇上了他,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说要跟着我了。不过当时我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来做这个决定。

我看这个孩子挺聪明,就资助他上学,去年他从美国理工大学毕业告诉我还是想要加入冥夜。

以前的冥夜已经成了现在走正道的御风,再不是打打杀杀的冥夜了,需要的是新鲜的血液,他精通电脑,又通各国语言,能在御风能大展拳脚。再者,他的偶像是洛特,当然更想能在洛特手下做事。不过每一个正式加入御风人必须要受点考验,即便是我看上的苗子也不例外。”

夏瑾听着耳畔低沉磁哑的声音,假装低垂着头看路,耳边头发掩住了脸颊,叶秉兆看不到她的眼眸湿雾雾的。

罗澄,一个跟她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在黑暗中成长,难得的是他的乐观向上,幸运的是他遇上了叶哥,就如同她一样。她为他高兴着。

两人边走边说,转眼就到马场。叶秉兆去换衣服顺道去选马,而夏瑾换好了衣服提前来到跑马地。

立在马场前见着眼前场地的夏瑾,眼睛不由瞪大了。虽然鼻子尖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是当她看到俊美有力的马匹在场地上欢跑时,不由觉得心也跟着欢快起来。叶秉兆一身骑马装出现时,她看得不由呆了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酷劲十足,又有着成熟男人的韵味,不管是t台上的男模还是镁光灯下的大明星都没有他来得具有震撼力,一旁高大的骏马服帖地立在他身边,看上去就跟个帝王一样有气势,简直叫人移不开眼了。

受伤时候的叶秉兆,带着戾气跟愤怒,她见过;悼念亡妻时候的叶秉兆,深情哀伤,她见过;大哥一样的叶秉兆,温和谦诚,她见过;工作时候的叶秉兆,认真专注,她见过;跟兄弟们一起时候的叶秉兆,她见过,手足情深,重情重义,她见过……

眼前的他是另一面,高贵冷峻,夏瑾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纵然自己穿上了水晶鞋,依然是个灰姑娘,想想自己所拥有的,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自卑感油起。她退了两步,脸上有些不自在。

叶秉兆以为她害怕跟马靠近,笑着道:“别怕,马是温顺的动物,不会伤着你的。你过来跟它熟悉一下,它叫莫利。”

夏瑾挪着步子上前,伸出手摸着马的鬃毛,脸上欣喜之色淡淡,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低低唤了声:“莫利。”

马儿听见叫自己的名字,嘶鸣了一下,玻璃珠子一样漂亮的眼看向夏瑾,歪着脖子上前凑了凑她的手。

叶秉兆盯着夏瑾的表情,发现了她的情绪低落,恍惚的样子,皱了眉道:“不舒服吗?没关系,我们可以改日再来。”他牵着马套欲要转身。

夏瑾摇头:“不,我没事。”她抿了抿唇,问:“叶哥,这些马也是你的吗?”

叶秉兆点头,一手抚着马鬃,给它顺毛:“是的。我喜欢马,这些都是我买下的名种马,有些可以去参赛呢。”说到马,他脸上露出自豪。这些马都是自马驹时买来的,好马差马全靠眼力,没有人知道它们长成时是怎么样。这是个极其有趣又具有挑战的兴趣,就如同看人一样。叶秉兆做人做事果断利落,雷厉风行,关键就在于他的敏锐的直觉,第一眼能定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