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镫,王军的“发明”,彻底的放飞了骑兵的战斗力。

骑兵军团如同放出囚笼的雄狮,一路向正北方向狂奔;五千多骑兵一起策马狂奔,原野上仿佛刮起了一阵飓风,大地在马蹄下颤抖,尘土在队尾处飘扬。

仅仅是这个成绩,都能代表着不久后,第九集团军上上下下会得到来自罗马的嘉奖;这个成绩,重现了帝国在不列颠征服史上所能达到的最大疆域。

从第四军团开始建军,军团所有官兵都知道,指挥官大人非常重视弓弩这种武器。

天气似乎倒向了敌人这边,天空中有酝酿夏季雨水的厚厚云层,遮盖了满天的星光,夜色浓厚。

靠人不如靠己,这是王军的人生信条之一;但没有插件王军早就挂了…很矛盾的说…

若有人以为中间的杂役兵好欺负,那他们就会倒大霉。

公元183年春末,不列颠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伦丁尼(今伦敦),迎来了一支人数过万、兵强马壮的罗马军团,帝国第九集团军下辖第四军团。因为前线吃紧,原驻扎在伦丁尼第九集团军下辖的第三军团(原帝国第十二军团)已经开拔到距离哈德良长城较近的德伐一带,策应已经不堪骚扰的第九集团军下辖的第一、第二两个军团(原帝国第七、第八军团);前来迎接王军一行的,仅仅是伦丁尼的城卫军和地方官员。

于是,厉兵秣马,这是罗马周边势力不约而同都在干的同一件事;而乘着马克西姆斯刚上任根基尚浅主动出击,总好过等到马克西姆斯羽翼丰满后被动应战,这几乎是周边势力头头脑脑共同的战略判断。

“马克西姆斯…”昆塔斯不知道王军问这个问题干啥,但还是照实回答。

昆塔斯可是杀害马克西姆斯家人的主要帮凶;以己之心度人之腹,他不相信活着的马克西姆斯会放过自己。

褐色的短发、栗色的眼睛、冰冷的眼神、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面孔;卡默多斯都快忘记,一以为早已死掉的人,居然活生生的站在那里,仇恨的看着自己。

“……我太激动了。”马克西姆斯清醒过来,悻悻的丢掉了手中的标枪。

“第三次任务……”

“大人?不能。”马克西姆斯笑了,伸出自己的手掌冲这金发男孩比划了下“小孩。”

“估计…很难,唉!……愿上帝保佑他们!”兰博的面容在火光中明暗不定,满面伤感。

可以预见,兵变处理不好,很可能引起帝国动荡;那些不了解真相的正义人士,潜伏已久的野心家,都会跳出来拉上人马,群起而攻之,大规模的内战几乎不可避免。也许王军他们最后能赢,但罗马帝国元气大伤的结果王军绝对不想要,而且那样会导致风险无限被放大。

木有飞机、木有跑车、木有……

“你脑袋进水了?禁军能比得上角斗士?一个角斗士才给02点属性点?”王军咬紧牙关,语气开始不淡定。

木头钉起的简陋大门突然打开,刺眼的阳光迎面而来。

朝阳遍洒冬日的大地,马克西姆斯和王军两人五马,快速的驰骋;树林、荒野、戈壁,沿途景色那是相当不错的,但两个满脸疲惫的人显然都没有心思去欣赏。马克西姆斯满心牵挂着家人的安危,心情沉重;王军快被颠烂的屁股和大腿内侧火辣的疼痛,让他无暇顾及其他。骑马跑长途,对于缺乏经验的王军来说,这简直就是一种惩罚;王军发誓这辈子自己从来没有这么遭罪过,可是他没得选择。

两个禁军愣了愣,相互看了一眼;抱着头盔的禁军乙朝着准备动手砍马克西姆斯脑袋的禁军甲晃头示意了一下,表示同意;禁军甲也无所谓,把握剑的姿势更换了下,走到马克西姆斯的身后,准备从马克西姆斯的颈椎处插下。

王军在现实世界中是一个双亲已逝的单身汉,有一份普通的工作,不过自己的老婆还不知道在那个角落里呢!当然,相对找老婆这么一件事,王军现在没有任何想法,随着夜幕的降临,皇子卡默多斯的阴谋即将开始实施,而如何“保命”则成为王军目前唯一考虑的事情。

“我不要任务,我要回家!”

还来的及把盾牌护着自己的脸,百夫长的大脚就踩在王军的脸上了,还好,大部分的脚掌踩到了王军结实的头盔上;即便如此,王军的鼻子还是受伤了,不知道鼻梁踩断了没,反正鼻血是出了不少。百夫长用了两步才跨越到原先王军的位子,第一步踩脸了,第二步么,当然是踩在盾牌上了;王军躺在地上,盾牌盖在身上,拿盾牌的左手依旧紧紧的拽着护手,只是那位置恰好在小弟弟的上方,百夫长第二脚下去,王军的左手就在盾牌的压迫下狠狠的慰问了一下自己的小弟弟……

贝尔法斯特,是爱尔兰东北部凯尔特人最大的部落所在地,同时也是整个北爱尔兰最繁华的集市所在地,距离王军他们扎营的地方只有二十多公里。

尽管已经是半夜,但整个贝尔法斯特城镇依然灯火通明,无数的人影在火光下忙碌;而贝尔法斯特周围,十几支大小不一的火龙,正从四面八方向着贝尔法斯特汇集。

今天傍晚,从贝尔法斯特北边突然传来的消息,让布雷托部落的首领特华德很不开心;据说北边的巴利克莱尔附近出现了罗马军队,并击败了卡图亚部落派出的战士,而自己的妻子就是卡图亚部落首领的女儿。

据几个见机不妙逃回的卡图亚部落战士说,罗马军队的士兵虽然个头不高,战斗力“不怎样”,但他们数量庞大,武器精良,所以自己部落的“勇士”们才会惨败。卡图亚部落人口不多,317户人家,总人口才两千多;百来个战士的损失,相当于部落近一半的战力。卡图亚部落连忙向周边部落派出战士报信,并举族前往贝尔法斯特避难;几百号人,赶着数以千计的牛羊在夜间赶路,谈不上啥效率,好在平原上地势平坦,到也没有太多困难;从贝尔法斯特上空看下去,处于正北方向缓缓接近城镇的那条火龙,就是举族避难的卡图亚部落。

特华德能够当上这一带最强大部落的首领,除了勇武过人之外,自然有些头脑。

从岳父大人派来报信的人那里得知了消息之后,特华德立即向贝尔法斯特东、西、南三个方向派出人手,召集这三个方向附近其他部落的战士;而贝尔法斯特北边附近,除了卡图亚部落外,还有5个部落,岳父已经安排人去报信了,自己也就不必再派人,相信这5个部落也知道该如何做。

天明时分,贝尔法斯特汇集了大量手持各种武器的精装男子;周边有十六支部落派来了援兵,加上布雷托部落,一共汇集了近八千个战士;因为事情来的突然,加上为了自保,北面的几个部落只派出了一半的战士;其他方向上的部落,期望联军能够迅速击溃敌人,避免自己的部落被兵临村外,几乎倾巢而出。

生活在爱尔兰的凯尔特人,依托天然的巨大牧场,主要是靠放牧为生,人人几乎都是“骑兵”;不过因为没有马镫,加上武器落后等等一箩筐乱七八糟的原因,多数情况下,凯尔特人所谓的“骑兵”,仅仅是行军时候的“骑兵”,战斗时候,高大魁梧的凯尔特人,大部分还是下马步战。

即便是这样,凯尔特人的战斗力还是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提高;不但机动性强,而且行军时战士的体力消耗比步兵要少的多,小几十公里的距离上,战士们赶赴战场后还能有些体力,可以立即投入强度不大的战斗。

若王军单单靠重装步兵对付凯尔特人,风险还是很大的。

特华德带着四千多个凯尔特战士,隐藏在纽敦阿比部落营地东边2百米外的树林中,身后是高度仅达到三百米的格姆雷山;纽敦阿比部落的营地处在巴利克莱尔和贝尔法斯特之间,罗马军队今天一早就拔营向南,必定会经过这里,所以特华德决定在这里埋伏。

另外三千多凯尔特战士,都骑着马呆在格姆雷山侧边;一旦特华德和罗马人开打,这三千多人就可以从敌人侧面发起进攻,先冲散他们的队伍,之后战士们下马战斗。

因为情报有限,特华德并不清楚罗马军队的具体数量,只是估摸着比自己人会多一点,但自己搞突袭,加上对方都是小个头,以自己的勇武和凯尔特战士无畏的勇气,打败这些侵略者肯定不是问题。

部落的首领毕竟不是职业军人,能在短时间内召集附近部落战士并设置埋伏,半道伏击王军他们,已经算是有些能力的领导者了;爱尔兰部落之间的战斗早在几十年前就基本很少发生了,而近三百多年,从来没有过外敌入侵,怎么样打上规模的战争,爱尔兰压根就没有一个人有经验。

不多久,几十个罗马骑兵就出现在特华德等人的视线里,罗马人来了!

王军悠闲的骑在一匹没有半根杂色毛发的白马上,后面跟这一匹黑的发亮的战马。

论骑术,王军已经达到了精通级别,在整个骑兵军团里,王军说自己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这可不是因为畏惧王军指挥官的身份,王军确实有这么个地位;也许马术达到精通级别的官兵还有那么一些,但他们身体属性远远落后王军,而骑马作战是需要人的实力和马的实力共同发挥,这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在不列颠总督杰克埃斯的全力配合下,骑兵军团人均两匹战马,而喜欢上骑马的王军也得到了两匹好马;一匹叫小白、一匹叫小黑,名字么,确实很土,但也符合两匹马的特点。依照王军的特殊要求,军中的工匠给他订做了加强过的角弓和分量、长度都超标的“长剑”;拥有超人的身体素质,平常的武器已经不能满足王军的要求了。

因为昨天凯尔特人的袭击事件,远征军行军队列的四个方向上都派出了斥候,弓骑兵无疑是平原上充当这一角色的最好选择。

突然,队伍停了下来。

听着一个弓骑兵中队长的汇报,王军了解到队伍前方有一个村落,但空荡荡的;依据弓骑兵们的查勘,村里的人离开的时间不长,而且走的很匆忙。

看着村落后方的那座小山,王军想了想,把几个将军都叫来交代一番;行军队列在副指挥官维勒瑞斯和几个将军的指挥下,略微调整了一下队形,继续向前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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