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之王,大帝赢病己!”

“哦买嘎!”电视机前,顿时引起了鼎沸的轰动,众人承受不住这种‘离谱’到不可思议的舞步。

赢病己!

我为自己代言,等等屏幕中的台词出现在现实中,千家万户,传唱在每人的口中。

掌控了舆论,赢病己就将立于自己于不败之地,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掌控黑·社·会都要来的,有力量!

赢病己依旧神情淡定的对视着他。

丧标坐在副驾上嘴角抽搐,死死的抓住自己胸前的安全带,目瞪口呆地看着车窗外,在快极挪移的景物,还有表情淡定,一成不变的赢病己。

不多时,一行人目中无人的闯了进来。

周大海脑子一空,好犀利,又是一部百万巨著。

在这个体系里,当属绝对的天下第一!

赢病己这回真的惊讶了,惊咦了一声,凝眼望他道:“周编辑,你了解的可真透彻啊!”

不过赢病己小日子照过,生活有时候就是那么悠闲。

不过他们都相信这个神奇男子是不会乱放炮哄骗大家的,有了共同憧憬的愿景,加上切实可行的计划,既然下定了注,那就走着瞧好了。

几个人还没来得及说话,赢病己便气势上涨,一股自信的感觉油然而生,继续听他说著。

那古风和林风彻底成了花**摆设,至始至终一语未发,关家兄弟说了几句有关哥哥和乐队的事情以后也不再发言,全凭郑东汉做主,这让赢病己更加感兴趣的注视着他。

成员:由泰迪罗宾担任主音,原名关维鹏,香港传奇人物。

赢病己?赢病己?好奇怪的名字啊!

且最让人惊讶的是,在打拳的时候他依然唱着歌,虽然远离话筒,可由于他的声线有够强,仍然能够清楚的传递到已经变成寂静的夜总会中在座的每一个人,而且大家都能看出虽然在打拳,他的气息却丝毫不乱,唱歌依旧铿锵豪情,还是那种特别豪情万丈的类型。

几个女生念着词: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飞呀……

何燕燕几个人激动的互相击了个掌。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赢病己从钟伟明哪里学会了一些讲鬼故事的要诀,再结合前世张震讲故事的法门,讲故事该快该低,时慢时重的节奏把握的极佳,一篇比较枯燥的篇章,愣是被他讲的动人心魄,诡异莫测。

赢病己忽含着笑容,斜过脸来瞧她。

李若彤眼底有明显的骄傲,想必是得意病己哥的能耐。抓紧车把门的扣扣不让自己晃动道:“还说不是小瞧人,你们谈的那本搜神记,我病己哥早在两个礼拜前就写完了。还不止呢虽然我不知道鬼吹灯这本书,不过我见过一本书已经写完,以及几本正在写的小说,都可好看了。”

“这鬼吹灯究竟是有何讲究!?”

外面阳光普照,灿烂耀人。

两个人成天待在家里,林芳和衣角儿一点也不担心,反而一副乐见其成,想要撮合的意思,赢病己聪明如他哪里看不出来。一来,李若彤年纪尚小,两人也不可能发生什么出格的事,二来衣角儿她们是真想让他两处在一起,就差正经八百的说托付终身了。哪怕现在赢病己将她拿下,两人顶多怪罪一下,便可自由他们了。

500份。

周围扫视一眼,运足目力审视,人还是同以往一样的多人,依旧是络绎不绝的上班族,或是坐在座椅上,或是站立在附近,都在等着巴士的路过。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这里几乎人手一份报纸,他们一个个的分散在四周围,或是挤成一团团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什么,没人发出一丁点声音,这情况使阿明大感困惑,好奇之下,凑到旁边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阿叔身边问道:“阿叔,这是怎么回事啊,你哋都系看紧乜嘢啊?”

目前香港武侠横行霸道,亦舒暂时沉寂,正是自己发展的好机会啊!

猫熊的眼里,很活跃的闪动着蓝蓝幽光。整个上下鄂都在磨动,证明此刻它非常鸡冻。

李若彤嘴甜甜的道:“病己哥,你讲的噢!那我要吃好吃的炒河粉,还有鸳鸯奶茶,还有,嗯还要个那么——那么大个的棒棒糖。”她拖长了音,一手夸张的做着手势,一手摇晃著赢病己温暖的手朝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笑。

亦舒的长相是一脸清纯,但亦舒一开口,赢病己便现!她不再清纯,只是一个可爱的小妇人。如果光听她说话,不看她的脸,赢病己甚至会以为是一个男孩子,因她此时此刻,说得又急又快又豪爽。这时候,赢病己明智的没开口,对她稍有了解的他知道,她不会让你插嘴,在她面前,你最好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忠实的听众。

呼~!赢病己对金庸已成追忆中清醒过来。

除了稿酬,许多作者还能收到版税,如果愿意的话,亦可向出版社卖断自己的作品。种种收入,造就了许多成了名的作家结驷连骑,金迷纸醉。以四大名家——古龙、司马翎、卧龙生、诸葛青云为例,在身家上都曾辉耀同辈,但最后无一不千金散尽——这或许正是文如其人吧,武侠小说中侠士豪客也多如此。但现实就是现实,侠客梦醒之后,还是要回归于俗世。司马翎剑气千幻,终为五斗米折腰;诸葛青云文采**,仓皇作香江之犬;古龙豪情盖世,身后还有债主上门。潮起潮落,花开花谢,当赢病己回顾这些人的末路之时,不禁要发出声叹息:英雄不爱财,还是留些为好。

“多谢。”闻言,赢病己拉着李若彤坐在他面前办公桌前的两张椅子上。

后世的成就自不必说,许多著名专栏作家宁愿牺牲稿费都要来这里镀金便可见一般。

眼看大部分乘客都下去了,赢病己没有应话,起身道:“下去再说。”

少女留着一头削得短薄的发,一身纯朴纱制白衣,脚上套著一双白布鞋,双手环抱著持一本台岛言情小说册。整个人朴素平淡,容色端庄沉静,但神情却相当冷漠,像一朵云谷幽兰,不过尚有几分稚气!

豁出去了!

因为拓拔野虽没有赢病己的性格,可是他就是因为没有城府,所以单纯,所以那么多人甘愿为他丢掉性命。他没有心计,所以礼贤下士,对别人信任,也得到别人的信任。他重情重义,所以才会有真正的兄弟,才会有人为他出生入死。他心软,所以他心胸宽广,能忍人所不能忍。他没有野心,所以他可以和爱人雨师妾一起牧马南山,过逍遥快乐的生活。这才是他想要的,对于他这样人来说才是他真正应该得到的。

赢病己闻言,老老实实的伸出双手,将桌面上的猫熊抓住,拿捏住两边的书页。

这时,终于吃完最后一团纸,都已经数不清吃了多少本笔记了,终于结束了。猫熊脸上掠过一抹喜色,可算是吃完了。

赢病己家在养父老当益壮,无病无灾的时候虽然是开武馆的,从小赢病己都在养父的熏陶下学武,打三四岁开始就在外厮混,总之没个正行,比如他喜欢斗鸡走马,比如他像个没笼头的马,爱四下转悠,常常一出家门就没了踪影,不过天生聪慧学什么都轻松上手,常常举一反三想出很多常人想不出的点子。

"真的是你!病己,病己,你没事吧?病己你可回来了,吓死姐姐了。"一把飞扑到赢病己面前,抱著赢病己边说边哭,边哭边说,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惹人怜哪!

赢病己红了眼,尽管真实的他对于他们没有相处多久,但源自于记忆深处的回忆,能清楚的知道他们对自己的兄弟情!

那些人追到距离赢病己十几二十步光景,便见那女子一时不察,仆倒在水泥灌溉地天桥道上,泪带梨花地望着自己,眼里满是希望,嘴里急呼道:“救命!你们不要再过来,等下警察就来了。”

通过一番交涉,一身西装革履,皮鞋擦的睁亮,打扮的体体面面的关维麟跟著矮个子不急不缓地进来。

众人静默一阵。

望著关伟的二哥关维麟,赢病己笑道:“关先生,你来了。”

大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人谁啊,不过都没吱声,估计是赢病己的朋友。

已经阔别一段日子的关维麟,精神饱满地说道:“这是自然,老板,说好了分工合作。我现在开始,直到你的声乐达到完美之前,我每天都会陪在你身边。”

别人不清楚,赢病己自然知道他话里的意思。为了将来他们组建的音乐公司,能够最快的打开市场,赢病己是要唱歌出唱片的,唱片不比在现场,现在舞台还能依靠舞台等等东西分散注意力,在唱片里就行不通了,是需要真功夫的。所以,训练提高赢病己歌喉的素养,是必须的事情,而且现在时间还很紧,关维麟的帮助就很有必要了。

赢病己的嘴角不禁微微上扬,淡笑道:“没错,你说得对。”

眼见电台人越来越多,视线和交流声增多,人多眼杂的,何佐芝咳嗽了声,“嗯,赢先生,这里谈话不方便,大家来我办公室谈吧。”

何佐芝在这时插话道,说话的语声不大,但极清晰。亲切里仿佛含着一股极大的力量,叫人不得不听他的吩咐。

赢病己将目光重新放在他脸上,淡淡道:“您说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