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如果真的要找人斗嘴打电话也成啊,不过话费可要你付。”萧默开玩笑道。

到了考试场地,提着一大包沉甸甸的东西,萧默觉得很麻烦,这时候恰好“大脑袋”刘飞过来找喝的东西,当即,萧默就把一书包的东西全都丢给了他,感动的刘飞不断地说“老大仁慈,老大仗义。”

那笔记本很厚,一打开就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在扉页上面,还用红笔描绘了一朵很漂亮的玫瑰花,然后在扉页下面,仍然是用红笔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

有时候面对萧默这个完全没心没肺不可救药的坏学生,作为一名塑造灵魂的工程师,打理祖国花骨朵的好园丁,李淑梅这位高尚的教师也会忍不住来一句:“我日你祖奶奶。”

凌飞霜可不管这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道:“结不结婚跟谁结婚是我自己的事儿,凭什么她帮我安排呀?你都不知道因为这个娃娃亲我都快被人家笑死了。”

“啊?怎么可能什么事儿都没有呢?你老爸的脾气我可是知道的,就算不大发雷霆,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叶雪有些不相信地说道,“还有啊,你说要转学,转去哪里呀?不好好在家呆着,你难道还要惹出什么麻烦来?”

萧振邦叹了一口气,他也明白,凌百川所说的萧默“退婚”或许正中他凌家人的下怀,毕竟如今的萧家开始没落,凌家开始崛起,此消彼长,任谁都看得出来凌家不愿意再捆绑在萧家这棵大树上。何况自己仕途不顺,儿子又实在不堪造就,任谁都不愿意把宝贝女儿嫁给一个废柴。

何况,此时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女人,前世那个陪伴了自己大半生的倩丽身影,永远在他心中挥之不去,磨灭不了。

另外,萧默还重点说明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尤其提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发展经济只是一时之需,保护好环境却是百年大计。绝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牺牲当地的自然环境,而是要做到从“环境换取增长”到“环境优化增长”的意识形态转变……

作为过来人,萧默对凌家的这种心思那是清楚的很。记得不错,前世这个时候,萧默刚才拘留所保释出来,凌家就主动打电话过来,要求萧默和凌飞霜见面,然后呢,自己就被那个高傲的堪比公主的凌飞霜肆意侮辱,当面退婚,理由是性格不合,两人没有共同语言。

可以说在这场无声的斗争中,萧默做为导火索,将劣势扭转成优势,一举为萧家获取了最大的利益。

看到这个无比熟悉的女人,萧默心中不禁一热。要知道叶雪是萧默前世最亲近的一个女人,在她精明坚强的外表下,实则掩藏着一颗脆弱的不堪打击的小心灵。

“哦,我刚刚收到消息,说有一些警队的害群之马,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身为人民警察,我当然要秉公执法,前来看一下咯!”胖局长背着手,脸上依旧挂着和蔼的笑容,但是这笑容却直接让黑脸双腿发软。

那女孩看起来比谁都要清纯,很乖巧地就坐到了萧默的旁边。

名贵几近奢华的意大利地板上,铺着一层软绒绒的波斯地毯,周围墙壁上悬挂着一副朦胧感十分强烈的名贵油画,油画上面一个体态丰腴的半裸金发美女,正用眼神忧郁地望着前面,好像在对你诉说着什么爱情的真谛。

他的父亲叫做萧振邦,今年四十岁,如今刚刚调任中原省南都市担任那里的一把手,不过依照他的岁数和家族背景,如今才在一个地级市执政,可见形势堪忧,因此仕途不被人看好,甚至有人说要不是萧老爷子还健在,上峰给老爷子面子,估计萧振邦会直接被下放到偏远地区任职,而不是调往南都市这样的中心城市。

掌声响了起来。

刁斌深情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凌飞霜,那意思很明显,这首歌就是要献给你的。

凌飞霜对刁斌并无太大的感觉,不过被人如此捧着追求,她还是有些欣喜,或者说是得意,因此就对刁斌笑了笑。

刁斌见美人一笑,顿时骨头都酥了,只觉得这一切没白费,接下来就看自己的表演了。

于是他就整理了一下衣冠,有些兴奋地走上舞台,然后拿起麦克风,将自己领口那特意装饰的领结弹了弹,一副英俊潇洒模样,却没发觉这种模仿电影角色的举动是多么的稚嫩。

“感谢大家的鼓励,现在我就演唱一首华仔的歌曲《忘情水》,希望有人能够喜欢。”

这首歌他唱的并不好,不过没关系,在私底下他早已经找人把自己演唱的磁带修饰过了,等会儿只要对着口型过一遍,绝对能够震惊全场。

负责为这家演艺厅伴奏的是金陵一个圈子里很有名气的乐队,叫做“黑鸭子组合”,见刁斌要开始唱了,就准备现场为他伴奏,西瓜头则拿了几罐啤酒塞给他们说:“这首歌不需要伴奏,哥们歇一会儿。”

……

萧默冷冷地看着这一切,当看到西瓜头这番举动,嘴角露出一抹笑容,然后起身对李梦瑶和刘飞等人说:“你们先玩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怎么了,老大,是不是要尿遁啊?以前你可是能喝的。”刘飞端着啤酒大着舌头道。

苏南南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就你能喝,连舌头都大了!”

李梦瑶则用水一般清澈的美眸看了一眼萧默,虽没说话,那意思很明显,在问询,你没事吧?

萧默将目光移过去,像是没看见她的问询,反倒用手拍了拍刘飞的肩膀说:“少喝点,你还是未成年人。”

说完就离开了。

后面,刘飞撇撇嘴:“靠,难道你成年了?湘古怪的!”

李梦瑶则是另一番滋味,一直以来她被很多男孩子所追捧,从未遇冷,可是今天,好像自己对萧默没有丝毫的吸引力,这让她很不是滋味……

舞台上,刁斌深情高歌。

不得不说,他的卖相很好,脸庞英俊,身材高大,又是十七八岁的年纪,用前世的话来说,很有一股子小鲜肉的味道。至少台下一些女孩子看着他在舞台上深情款款的唱歌,都有些迷醉了。

作为另一朵“校花”的凌飞霜虽不至于迷醉,却对于刁斌的唱功刮目相看。

有才华的男孩子一般都会吸引女孩子的目光,尤其那些会唱歌的男孩,更有一种先天的优势。

这就像是在动物界,那些叫声动听的雄性动物总是能在交配期受到雌性的青睐。

刁斌很明显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让那帮死党帮自己把磁带上面自己的声音修饰的很是天籁,都有点快要和原唱不相上下了。

再加上这首歌曲的词曲旋律很是脍炙人口,很多人都听过,因此可以立马点燃那种热情的火焰,让整个现厨氛陷入那种柔情似水的缠绵中。

刁斌很得意,他觉得自己的设计天衣无缝,追女孩子嘛,就要耍出一些手段,像萧家那个白痴般死缠烂打总是不行的,要出奇制胜,看看,现在自己多拉风。

可是没等到刁斌得意完毕,就发觉事情不对,因为突然自己假唱的音乐停止了,而他还在台上像频临死亡的金鱼般张着嘴唇……

虽然时间很短,但却足以让所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靠,我以为他多牛逼呢,原来在假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