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上刘兴华特意请人,在城里定制的棉衣棉裤。这些年青人,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兵的意义。每天听号起床,听号吃饭,听号就寝,渐渐对号声也敏感起来。

想从其余三面大山绕进猎户村,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这意味着,只要沿山口一线,修建一个永备阵地。外面的人想攻进来,只怕也非常困难。

将这糖果吃到嘴里的钱杏芳,也觉得这种糖果的味道确实很好。跟她以前吃过,那种父亲从城里买来的,根本就没法比。尤其这糖还带点奶香味,更令女孩们喜爱。

此时此刻的他,却拥有化身主角,穿越时空亲身体验,一点一滴去实现这些幻想的机会,不正是他前世所感叹,所期盼过的绝佳机会吗?

虽说二十出头的男孩,还没感受过初吻是啥滋味,说出去确实有些丢人。可刘兴华清楚,他在高中就是个闷葫芦,根本就没什么女孩喜欢。

在这半年里,他必须拥有一定的实力,抗击那些入侵华夏领土的侵略者。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稍有不慎付出的都将是生命的代价。

最重要的,这孩子的父亲,当年跟我交不错。眼下他也孤苦伶仃,跟我搭伙也算有个落脚地。虽然他当过胡子,却也是被逼无奈,希望你别介怀!”

尽管巡防营的官兵再三解释,可不少家中有马的年青人,还是跟着巡防营来到猎户村。等他们看到,那些猎户们已经收敛好,两堆服饰分明的尸堆,也被吓一跳。

看着迎面走来的王二小,刘兴华换上一张笑脸道:“辛苦你们了,现在事谈妥,我请你们去城中酒馆喝酒。另外去个人,把二葛子他们也叫进来,吃完饭我们再回村吧!”

最终思索一番道:“好,既然刘壮士有胆进本官府邸喝茶,那本官便请你喝次茶。开城,放他们进来,本官相信刘壮士,应该不会做出,让本官失望的事来吧?”

看莫拉乎的神,似乎认识这个年青人。刘兴华略带欣赏的道:“这小子胆子倒不错,只是这好奇心,再这样下去,早晚会害死他。莫叔,是熟人?”

这个朱昌圣,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更为可恶的,那帮杜威的部下,竟然敢携带武器不辞而别上山从匪,简直当朝廷法纪如虚设,必须严惩以敬效尤才行。”

加上昨晚宴会上,他又喝了不少酒。躺进被窝睡的有些熟,也再所难免。毕竟,他也是凡体肉胎,心力交瘁之下,会出现疲劳也是很正常的事。

这话说出来,刘兴华就觉得有些说错话了。毕竟,这年头类似孤儿福利院的机构,可谓是少之又少。幼时若被抛弃的孩子,能平安长到他这般大,真的不多见。

加上他本来就单纯,没接触过恋爱这种事。突然碰到,一个主动示爱的女孩,他有点欣喜之余,更多的还是觉得应该拒绝。

听着梁老三的话,他身下的兵勇就道:“棚长,就算我们跟你上了山。可那山寨里面,除了几栋房子,什么都没有。兄弟们上山,这吃的穿的总应该有吧?”

略显羞涩的道:“莫叔,刘大哥,先喝碗汤热热身子。”

背着两把枪回到葛依乎家的刘兴华,一进门便吩咐道:“葛叔,赶紧烧一锅开水,我等下可能有用。另外抬张床板过来,我替老钱取子弹。

以前他们只是棚长,上头有杜威这个哨长压着,自然不敢显现什么野心。眼下两个领头人都没了,剩下这百来号兵勇,矮个里面挑高人,他们也算出头了。

对于朱昌圣的询问,杜威略做思考便道:“看不透!不过,依我看来,这帮猎户除非不想在漠河讨生活。不然,他们不敢跟我们来硬的。毕竟,我们是官军!”

真要把老子惹毛了,今晚我便进城,取了那狗官的项上人头。这漠河,本身就山高皇帝远。我想死一个总办,也不足以惊动镇守边关的朝廷大军吧?”

谈完话之后,独守村中绝佳高地的刘兴华,再次将身后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给架好。看着那些胡子,骑在马上慢慢朝村子逼进。

既然今晚是官匪同行,那不论他是官兵还是胡子,老子都要一起灭了它。前次留那师爷一条狗命,看来真的养虎为患。今晚他要敢来,这便是他的丧命之地。”

自古美女爱英雄,眼下刘兴华在村里人眼中,无疑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可莫拉乎同样看的出,刘兴华应该不是英雄气短,儿女长之人。

看着这些点头说好的胡子头,朱昌圣同样不相信这些胡子的话。这年头,要是真相信这些杀人不眨眼胡子头说的话,那就真的离死不远了。

直到众人继续向前行进了百步左右,一个兵勇突然觉得,他一只脚似乎踩空陷到雪地里。立刻站在原地,略显惊慌的道:“等等,我好象踩到什么东西了?”

若是没这百来号巡防营老兵的支持,他也不敢跟周勉玩什么勾心斗角。不管怎么说,周勉是官,而他是民。这师爷,无外乎一个好听点的狗腿子头衔罢了。

见对方又是拱手又是敬烟,钻山虎这才道:“前面有段隘口塌了,看样子是有人故意炸塌的。更可恨的是,这山上到处有陷阱。才走到一半,我就折了六个兄弟。”

如果昨天他不将清风寨的胡子杀了,原本安详的猎户村便会变得血流成河。这种你死我活的争斗,将来他肯定会遇上无数次。可这次,只怕将令他终生难忘。

据我所知,这家伙在漠河矿务局这些年,跟不少漠河的胡子有勾结,做一些倒卖金沙的生意。甚至这家伙为了赚钱,敢跟老毛子做生意,典型有奶便是娘的败类。”

听见莫拉乎的吩咐,葛依乎等人很快动手,将拉车的快马给解开。将放尸体的马车还有活着的胡子,全丢在了城门口。随后朝在场的百姓拱拱手,众人显得一脸怒气便骑马离开。

骂骂咧咧的葛依乎,将愣头青的本色挥出来。立刻让几个被活着押下山的胡子,跪在雪地之上,朝周勉拼命磕头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

莫拉乎点点头微笑道:“杀了!脖子上挨了一枪,脖子不歪却断了,现在就躺在马车上呢!诸位,想知道一切,等进城了再说。可好啊!”

又是做大事!

将火把伸进洞里,弯腰踏进山洞的刘兴华。走了一段路,就看到能直起腰。也没继续往前走,朝外面道:“葛子,把那家伙推进来吧!”

被问的葛依乎也显得很意外,点点头道:“嗯,这事刘大哥怎么知道?听我爹说,他年青时好象也在外面待过很长一段时间。至于做什么去了,村里知道的人不多。

或许是这话,让葛依乎稍稍放心了一些,没多久就找来两个点燃的火把。拿着火把,刘兴华递给莫拉乎一支,却第一个往地窖的台阶上走去。

似乎很害怕去面对那些,曾经被他伤害过的百姓。这位二当家觉得,宁愿要个全尸,也比活着带下山,被那些仇恨他的百姓活撕了强。

当然,在没找到那些被隐藏起来的财富跟武器弹药,刘兴华是不会打死,这唯一幸存的二当家。这一枪,他是盯着对方手臂射击的。

对他而,那些手中没了枪的普通胡子不足为虑,真正需要考虑的则是枪响后,这些胡子会不会一窝蜂逃窜。其次就是怎么把清风寨的财富,从有点要钱不要命的胡子嘴里橇出来。

有了这种推测的刘兴华,仔细聆听了一下,旁边屋子的动静。现没什么异常,立刻用手枪瞄准了,那

身为过来人,又是村里人心服口服的当家人,莫拉乎这样语重心长的话。自然让葛依乎等人,很认真的听进心里。

随着这则消息的出现,漠河城的百姓跟官府,都开始注意上这个,

莫拉乎的一顿吼,让葛依乎绪立刻掉落了下来。而这个时候,村里的男人们,却哈哈大笑了起来。觉得葛依乎还真好骗,这短枪既然刘兴华说了给,莫拉乎又怎么会不给呢?

不由自主的

就在这时,有眼尖的胡子大叫道:“小心,对面林子里有人!他丢的是什么鬼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