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猛然听到清风寨被端了,这些以前可谓尊歪脖子为道上霸主的各路胡子。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清风寨历年劫掠的财富,到底花落何处。

望着神兴奋的猎户村青年,莫拉乎不由感叹道:“刘兄弟,看到二葛子他们,我真的意识到自己老了。将来这种外出的事,只怕我是帮不了什么了。

在一行人离开漠河,开始往猎户村返回时,刘兴华也笑着道:“老莫叔,看来还是你的江湖经验老道。我现在很庆幸,下山的时候突然想到,花秀才不死比死更有意思。”

朱师爷,退下吧!既然这是猎户村的英雄,从清风寨胡子手里缴获到的战利品,那你就不应该伸手。怎么?本官的话,你们也不听了吗?”

总之,在漠河百姓眼中,有人将其称为城,有人却将其称为市集。做为朝廷任命的矿务局总办,周勉也算兼了个知县的头衔罢了,实际却没正式的朝廷知县任命。

看着跟驿卒报捷一样的年青人,不少百姓听到消息,都完全愣住了道:“后生,你说的可是真的?那帮遭天杀的胡子,真被猎户村的人给灭了?”

被刘兴华举动,搞的有些莫名其妙的葛依乎,正觉得刘兴华这样跺地做什么。可很快也听出,这地面传来明显有空洞的声音。

你们要是不信,可以押我进去一看究竟不就完事了。我现在手被你们绑着,又只有一个人,我再怎么厉害,在这种况下,也逃不出这位英雄的手掌心。不是吗?”

面对莫拉乎审视般的眼神,马二蛋终于忍不住道:“老叔,我真是冤枉的,你就饶我一命吧!我还年青,我真的不想死啊!而且,我真没做过什么坏事啊!”

似乎觉得有刘兴华替他撑腰,马二蛋的胆气也壮了许多。可就在这时,刘兴华却开腔道:“行了,时间不早,还是先进屋把东西找出来吧!”

二当家抬头看了看莫拉乎,长叹一声道:“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又是葛依乎抢答道:“莫叔,你放心,我们手里的枪也不是吃素的。山上的胡子,想杀我们也要拿点本事出来。先别说这么多,还是先上山要紧啊!晚了,怕出事啊!”

至于山寨存放粮食的地方我倒知道,都放在下面煮饭的库房里。至于山上的胡子,除了昨晚派出放哨的胡子,下面屋子里应该还有不到二十号人。”

别说是大炮,就是子弹打中脑袋,刘兴华觉得他也会挂掉。为了保住这条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的命,刘兴华宁愿谨慎行事一些,也不希望犯自大的毛病。

基地组建的这支特战分队,特种兵大多都是待退役跟待转业的。可他们跟其它特种部队的使命不同,他们更注重于防御,却不能代表他们的战斗力不强。

一切准备妥当,就在众人准备出的时候。刘兴华却突然意识到,他还不会骑马呢?要是滑雪急行军,这么远的距离,只怕他还真的坚持不下来啊!

当莫拉乎看到他们的时候,也很快道:“大家动作都麻利点,将他们全部扒了,衣服带回村子。尸体丢到那边的雪窝子里,枪支子弹全部汇聚起来,回村再分配!”

望着那些兄弟回不来,护卫二当家的几个胡子,立刻道:“二当家的,赶紧走吧!再不走,让对方咬上,我们搞不好全都要撂这里了!”

转身开始滑行离开,将先前埋设好的地雷,全部挂上弦之后。刘兴华将足迹清理干净,很麻利的翻身,躲进先前挖好的单兵战壕。

望着拉开背囊的刘兴华,里面装的都是一些铁疙瘩。莫拉乎也清楚,刘兴华这样做,是告诉旁边这些猎户,不用担心他到了山口一个人跑路。

随着这位想下山泄一下怒火的歪脖子,做出了最后决定。山寨其它当家人,也明白这段时间,他们确实挺窝囊。可没办法,谁叫老毛子枪炮犀利呢!

听到这件事,莫拉乎并没觉得,刘兴华的举动有什么不对。说起来,碰到清风寨的胡子,几乎没几个有好下场。偏偏刘兴华,还反杀了打劫的三个清风寨胡子。

见仓储系统停止运转,刘兴华也很快上前,将三支缴获的步枪拿到手里看了一下。这种后世在华夏也算常见的莫辛-纳甘步枪,在这年头应该算是非常不错的步枪。

听到这里的刘兴华,也感叹他不会穿越到红高梁的剧里了吧!那位最后自食恶果的花脖子,所带领的土匪,不就是这副打扮吗?

虽然他不想杀人,可也清楚,这年头你不杀人,就只有被人杀!

也许等空间所需的各种金属元素,达到一定量的程度,那些地下仓库中封存的东西,他才会知道到底是什么。有期待,才会有惊喜嘛!

怀里揣着五十两现银,还有三张百两银票的葛依乎,那会在意这点银子。加上刘兴华那份,这八两五钱银子,每人也只能分到一两多点。

见马掌柜不信,葛依乎伸手从怀里,掏出用棉布包裹好的不锈钢碗。稍稍露出一面,让当铺里的马掌柜看了一眼。又重新盖上道:“怎么样?我没糊弄你老吧!”

刘兴华见葛依乎一脸慎重的神,却显得很随意的道:“没事,这碗如果价钱太低,你就活当。如果价格高,你就死当,反正这就是我平时吃饭的家伙什。

随后便是他身处的这块大地,迎来了恶邻沙俄的悍然入侵。在这次的入侵中,沙俄在这块土地上,制造了两场骇人听闻的惨案,死伤的军民更是不计其数。

不管如何,刘兴华这两枪,算是真正震撼住这些猎人。对于比自己更有本事的人,这些猎户还是很佩服的。更何况,这猎物也算他们一行人的收获。

虽然我不太喜欢如今这个朝廷,却也来不及革他们的命。我叫刘兴华,是山那边的汉人后裔。因为老毛子官府的迫害,为活命我就钻山想回国内讨条活路。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莫拉乎让身边猎人,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为何不跟对方拼一把,是莫拉乎觉得希望不大,对方用的是快枪,而他们用的是猎铳。

老兵点头道:“是,不过我们的班只到十二点,十二点就轮到五班换岗了!”

对于这些非八旗出身的兵勇而,他们当兵更多是为了讨口饭吃。这也意味着,谁能给他们饷,那他们便听谁的话。跟漠河的胡子相比,他们其实也好不到那去。

这些兵勇不是不知道,周勉跟朱昌圣相比,那个份量更重些。可几百人的巡防营中,同样有受上官器重的,也有不受上官器重的,而他们无疑是不受器重的!

总办换了三任,意味着能掌握他们生杀大权的官员也换了三个。只要不想死,只要还想吃这碗饭,他们总要找一些投靠的靠山。

眼前这位历经三任总办的朱昌圣,便是他们找到的靠山。虽说朱昌圣只是个师爷,可这些兵勇都清楚,有朱昌圣护着他们,周勉也不敢太过将他们怎么着。

这年头,好男不当兵的俗语可谓流传甚广。他们这支护矿队,很多兵勇打从派遣到这里,就一直没离开过。虽然有新兵加入,可毕竟还是少之又少。

若是护矿队想招兵,大多都只能在矿工当中挑选。可令人无奈的是,来漠河淘金的矿工,宁愿钻洞挖矿,也很少有年青人会选择当兵扛枪吃皇粮。

或许谁都清楚,做个淘金的矿工,有什么危险之时,他们能够第一时间脱离。就算老毛子杀过来,矿工一般而,只要老实听话也不会被枪杀。

可这些扛枪的兵勇却不同,一旦打起来,他们都是老毛子官兵追杀的对象。相比生命而,那些矿工更愿意选择,更为幸苦的淘金工作。

至于在漠河周边招兵,只有脑子傻了的年青人才会去应征。很多年青人,宁愿去上山当胡子,也不愿披这身朝廷的兵勇服,原因其实跟矿工想的差不多。

正是清楚招兵难招,如果驱除大批兵勇,一旦矿上出事,只怕就会陷入无兵可用的境地。也是出于这种顾虑,周勉才没过份清洗巡防营的兵勇。

知道自己不在新总办面前讨好,这些兵勇就投靠到朱昌圣这里。有这位师爷罩着,每月的军饷多少还能拿到一些。这样一来,至少他们还能在巡防营待下去。

说到底,这年头无论是兵还是民,他们都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只要能给他们一口饱饭吃,他们不介意替谁卖命,替谁扛枪。这种况,也导致有时兵跟匪没多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