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以来,他好像根本就没这样熬过夜,不过话说回来,能把心中的想法写出来,还真是不吐不快,极为舒爽啊。

苏雨萧凑到爷爷耳边,做贼一样左右看了看,特务接头一般小声说道,“这事千万别让奶奶知道,是这样的……”

打滚中的余生憋到苏雨萧把眼泪神功收了回去,他才放弃打滚。跟着她走进房间。

当然,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从他们那里买到。因为这里毕竟是个小地方嘛。所以,老梁除了收购我的黄金,又多了一项任务,就是帮我去寻找我需要的东西。

我看他现在这一副带有献媚色彩的表情,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小蚂蚁在一旁兴奋地呼喊着,在神迹一般的食物雨下,对我顶礼膜拜。

不然,重生成一只猫,这干不了,那干不了。每天顶多看看风景溜溜弯。实在蛮无聊的。他这么跳,只是想让生活变得更惊险刺激,更有意思而已。

于是,余生一改猥琐的姿态,他大大方方的走到了邓布利多的面前。伸出前爪优雅地伸进邓布利多的食盆里,沾了一点玉米糊出来,伸出舌头尝到。

在那个时刻,用一加手机老总刘正虎的话来说,就是“真特么爽”。

因为,这个年代的鼠标,还是机械鼠标,听上去和高大上的机械键盘很像,不是么?可惜,实际上却差的很远。

“你说什么?”任宝凯身前的邵云环回头问道,现在他的耳朵里满是嗡鸣声,很难听清楚任宝凯在说什么。

他们或许是因为受到的精神打击较大,所以他们说话时往往显得很歇斯底里,语速快,但含糊不清,并不能说清楚想要表达的意思。

套用后世某知名解说的句式来讲,就是“虽然我肥,但很灵敏。”

趴在狗背上的余生,随着狗站起来的动作,视角变得高了很多。

余生仔细想想,确实没错。像苏老这个年纪的人,肯定经历过,朱栋梁爸爸名字里的那个特殊时期。

他口中的孙伯伯,是电子设备研究所的所长,大名孙向东。与刘阳的母亲以前是同事,又在小时候,他们两家住在一个大院里,所以算是大熟人了。

“我第一次发现你很聪明,是爸爸弄回几只金鱼后,那时候我总忘喂它们吃东西,都是你喂的。而且你也不有事没事的玩毛线球了。我以为这只是你长大了,后来才发现你在偷偷摸摸的看书。看就看呗,我也没以为你能看懂。直到你玩那台电脑后,我才知道,你的智力真的高的超乎我的想象。”

入侵,反入侵什么的朱栋梁只是听过,想要找到别人入侵的痕迹,基本上没什么希望。他捅咕了一会没什么发现,热乎劲过去了之后,挠了挠头,稍微有点尴尬的说道,“看起来问题不大。那个打扰你们了,我也该走了,对不起……”

上上网,水水论坛还可以。让他弄一些比较高深的东西就难了。就比如说吧,其实隐藏自己ip,有一个比较好的方法,那就是挂代理。

余生很想说,“家无水表,不收快递。”可是他说不出啊,他想自己是不是该细软跑,可是跑了又怎么生活呢。他犹豫了。

他踩点的时候是在白天,确定的跑步路线大体环着人工湖。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白天跟鬼区一样的人工湖,早上人却这么多。

余生脑子转了半天,才终于想到了这个词汇。

余生又在水里漂了一会才发现,哥能在水中浮起来,那何不把那个空儿堵上,水溢出来,自己不就出来了。

“对了他的名字可是叫‘旺财’,不要叫他咪咪,它会不高兴的。”

“抱歉哦!”司机大叔一声大笑,把尴尬揭了过去说道,“我看你这么用心的跟它说话,以为它是只母的,是你女朋友呢?”

具体来说就是1999年在电脑里表示出来是99,而到了2000年时会变成00。这是由于最初电脑存储器太小,为了节省空间才这样设计的,不过后来由于习惯,这个问题就遗留了下来,直到2000年这样一点小问题,就引发了千年虫事件。

“你来做一下。”他指着旁边站着听课的倒霉孩子道。

“这东西你多少钱钱一条买的?”朱父问道儿子。

“确实应该。不过起什么名字好呢?”刘阳也觉得没有名字有点麻烦,叫咪咪?你看它现在那一副嘴脸,确定要这么叫?

他费劲的把压在身下的书合起来,把这本立起来比他还高的书,推回书架。

这本书主要在讲,依然在扩大的贫富差距,是由资本报酬与劳动报酬增长比率不平均造成的,会对民主政治的公平与正义造成巨大伤害,因此作者在书中建议,对实质财富征收累进税,收入越高征税比率越大,而征过来的税不是交给效率低下的政府,而是直接分配给财富较少的人。

余生大度的伸出前爪,打算和苏雨萧握个爪。

就在余生眯着眼睛观察行人的时候,他看到了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熟人——和他共同-居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人。

而苏雨萧的爷爷奶奶,和眼前这位女汉子,他们从小就认识刘阳,几乎是看着刘阳长大的。

甚至于,眼前这位女汉子大小姐,从刘阳一小的时候,就爱弹他的小-鸡-鸡。

若不是刘阳身残志坚……抱歉。若不是刘阳和他的小伙伴忍辱负重,说不定现在他是什么样子呢。

刘阳对于这些对他知根知底的人,感觉没有什么必要,把自己装的多么的和蔼可亲,平易近人。

虽然,用这两个词来形容刘阳,感觉是有点有了,他又不是什么国家领导人,需要个毛线和蔼可亲,平易近人。

说到底,刘阳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物,同样也不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只是,一个在祖辈,父辈庞大关系网的恩泽下的一颗小树苗,至于能不能成长为一颗参天大树,那就看际遇了。

说了半天乱七八糟的,回到正题。

女汉子拉了一下刘阳没拉动,回过头看了他一眼,玩笑道,“你是不是又看上哪家女孩子走不动路了。”

她说这句话是有缘由的。那还是两人小时候的事情。记得那时候,大院里面有不少孩子,男孩女孩都有。

而刘阳那时候还是个鼻涕虫,虽说没有被同龄的男孩子欺负过,但难免不因为总跟着当年那个小女汉子身后,而受到嘲笑。

尽管这时候小女汉子总会气势汹汹的拎着一根木棍,追着那些男孩子打。当时不再说刘阳的坏话。

但或许也是因为这些男孩子,觉得被小女汉子殴打毫无还手之力,很没有面子。所以,就把心中的愤懑之情,发泄在了刘阳的头上。就这样刘阳不太受男孩子待见,跟他们玩不到一块去。

正因为此,刘阳只能和女孩子们玩了。刘阳当时还很小,他无良的二叔,偷摸的教了刘阳怎么通过背诗的这种手段,来骗取女孩子的初吻。

虽然小刘阳不知道初吻有什么意义,只是因为听二叔说女孩子的嘴里是草莓味的,很甜很好吃。

于是,年轻的小刘阳,就特意在大院的女孩子中间,挑选了一个最符合他心中拥有草莓味嘴的女子。

当着她的面把二叔交给他的那首情诗背了出来。

小刘阳的天分很高,一首凄惨的爱情诗篇,让他背的绘声绘色。感动的那个小姑娘,哭的稀里哗啦。

刘阳趁着小女孩泪眼朦胧之际,箭步上前夺走了那个女孩的初吻。

“啪!”小女孩一个嘴巴,扇在了小刘阳的脸上。眼角飚着泪花跑远了。

而小刘阳就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没动,但是他在想,“女孩子的嘴确实软软的,但不是草莓味的啊,叔叔骗我。而且,她为什么打我,我做错了什么?”

就这样,一切被当年的小女汉子看在眼中。经常拿这件事说事,说刘阳见到女孩子,就走不动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