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湜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别发火!别发火!”表哥的语气立刻变得格外温柔:“你表嫂不是不放心吗,怕你整天太忙,别忘记了,让我提醒一下,你别再睡了,现在起来收拾一下,就准备出发吧!”

“哪本?”那女人只顾及着自己强烈的好奇心,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步入了南霓的陷阱。

“明天,我表哥的老婆的姨妈的女儿的儿子要来这儿了!”南霓的语气带着无可奈何。

南霓似乎意识到了米露和梅美的异样表情,微微一笑,举起酒杯,“亲爱的,美好的词汇都被司仪用完了,我祝你永远都像今天这么幸福!”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真是要有下回,不给那么多行了吧!”

南霓和米露目不转睛地看着新娘梅美,她以最漂亮的姿态嫁给了这个相爱了四年的男人。

“准备让我来一部长篇小说是吗?”南霓打趣地说,转过头目光直视不远处,“我就怕,到时那位老爷爷会饿晕过去!”

新娘笑得更甜了。

岑湜急忙冲过去,来不及仔细欣赏橱窗里摆着的多种冰糖葫芦,就买了两根,自己拿着一根,递给南霓一根。

“我从小就不喜欢吃这个的!”南霓摇了摇头,“吃了这个,饿得不是更厉害吗?”

“只是看样子就觉得好吃,我小时候怎么没觉得呢!”岑湜张大嘴巴,咬了一大口下去,根本顾不得酸的味道,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陶醉地说:“真是太好吃了,你不懂的,每一个人心理的童年情节印象都会很深刻,你没有吗?”

“有啊!只是一直没能实现罢了!”

“什么?”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愿望,在故宫闭园以后,我躲在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偷偷地留在那里,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倒要出来看看,没有人的故宫到底有没有谣传中的那么热闹!”南霓嘴角诡异的笑蔓延到整个脸部。

岑湜诧异地盯着南霓,这位作家的作品称不上什么惊世骇俗,可嗜好独特得真是令人瞠目结舌,他使劲儿地咬了一大口手里的冰糖葫芦,不停地嚼着,看着她那没睡醒的困惑脸庞,怎么一提到这个事情却变得格外精神起来,一时间似乎有些恍惚,自己面前站着的这位,究竟是位美丽姑娘,还是个冷艳女鬼。

南霓看着岑湜吃得陶醉的样子,忍不住想笑,觉得他就像一个小孩子,别看外表酷酷的,其实性格还挺可爱的,她伸手慢慢地接过他手里的冰糖葫芦,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立刻酸得她又皱眉头又撇嘴,再咬上一口冰糖,又有一种甜甜的味道,感觉很奇妙。

岑湜看到前方路边一个怀抱吉他弹唱的小伙子,他的年纪看上去也就三十多岁,但感觉经历过风霜,胡子蓬乱如草,头发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沾水了,纠结成毡,土灰色的衣服肮脏不堪,脚下的鞋子应该已经承载他走过相当长的路途,他唱的那首歌曲不怎么熟悉,很轻快,凭着自己多年做传媒这行的直觉,这首歌比现在的很多快餐音乐强得多,走了过去,看到小伙子的身边散乱地扔着很多零钱,他陶醉在自己的音乐中,感觉得到他唱得很快乐,在他的眼里,这儿或许根本不是纷乱吵闹的大街道,而是一个属于他自己别人不懂的舞台,一个可以让他快乐唱歌的舞台。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