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翔你干什么打我!”林虎峰虽然不明所以,还是怒了。

“隔壁是容翔那屋,怎么了?出事了?”

“睡觉呢,当然吹熄了蜡烛再睡。”这也是景秀楼最好的房间之一,自然考虑到声音和光线等因素,拉上窗帘吹熄蜡烛,屋里便十分的黑暗。

裴回连忙摆手:“这个要看缘分吧,强扭的瓜不甜。而且,我对容貌也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人品好,还有性格和我比较搭配,最重要。”

“容翔,你是断袖吧。”

所以她也会拼命做到最好,她以为只有坐上刑堂之主的位置,才有机会救回他。

裴回的字没有什么颜柳欧赵的体,不过是方子开得多了,药名写得颇为熟练——这还是在春城以后多读多写练就了,以往是学徒的时候,都是听老师念完自己背,对上医书只认得五分而已。

那藕色袍子轻软不假,未免太过贴身,衬得越陌这张脸,颇为青涩。

“我等只是随意坐坐,多谢主人费心。”

但是门口燃着的熏香,是一两银子一锭的西域异香。门里露出一角彩衣,传出悠悠琴声。又隐隐有靡靡之意。

这些人大多分两种:武功特别高的和招子特别亮的。

烈阳帮只留尤曲铁一个重伤之人,目前以休养生息为主,晚上他自然也没什么报好传。

直到裴回被他瞅得毛,他才一拍大腿:“我就说你为啥摸过姑娘的腰都不感兴趣呢,原来是因为断袖啊。”

谁知手刚伸过去,对方右手抓着他手腕,往床内侧一带,垂在床下的左腿抬起使了个绊儿,一拧腰一使劲——仰面朝天倒在床上的人变成了裴回。

既然想不出来,只好多跟伏世雨说话,好打听一二。

是“青年断袖才俊”。

——没错,这毒千真万确,出自繁露山庄。

柴广川摇头:“有过一次。”他也有点惊呆,大夫开的药方必然给他过目,这灰青年念的四样药都在,药方就在自己怀里揣着,难道被伙计泄露出去?不对啊,要是泄露病,怎么连之前有没有呕吐过都能知道?

越陌能收到王谢的近况,王谢会不能收到越陌的消息?

宁芝夏留下的另一原因在于阿魏。越陌早听阿魏汇报宁芝夏的谈举止,既然宁芝夏对行伍之事感兴趣,越陌乐得投其所好。

王谢立即跟上。

“嗯。刚刚的这位是林虎峰,还有他大哥宁芝夏,他们都是王先生的好朋友。”裴回不疑有他。

面条和米饭不同,细长条滑溜溜的,勺子稍微一动就掉了,小康光闻见香味儿,吃的时候却咬了几口空勺,于是较上劲了,小脑袋扎进饭碗不抬头。终于吃到面条,小嘴巴动阿动,腮帮很明显鼓起来一个包。王谢便将他小碗里的面,拿筷子夹断,这才省得小康吞咽不下。

见王谢将秦筝薇托付给裴回,彭伟也放了心,小裴先生在春城很有名,起初不过因为他是“王谢赢回来的小先生”,后来就是“小裴先生特别害羞,看见年轻女子都脸红”,虽然现在看来已经不再脸红了,但是这么长时间就只抬头往自己小姨子处看了一眼,这个年轻人真是规矩啊。

“再来叫王谢。”王谢一边对着鹦鹉说话,一边将听见陌生声音叫自己,疑惑着爬过来的小康揽在怀里。

“我记得呢,你怕我出事,说要替燕华看着点儿我。”王谢顺便瞥一眼越陌。

“两个人就不行么?就不能常常念?”王谢也明白燕华这话什么意思了,不由懊恼,自己真是想多了草木皆兵,这不就是因为经常念着自己,才会被鹦鹉学去么。

小康已经是他的儿子了,这个便宜爹找过来不要紧,待奔赴边城,也就离寿终不远了。不是王谢冷血不救人,他直接对小世子说你就快战死沙场了,要么会被认成疯子,要么就会被先打死罢。况且,他那么费心思去救苏文裔,苏文裔最后也是死了——这是时瑞告诉他的,来龙去脉都清清楚楚,包括乔小桥,包括胡佳。

一位约莫二十三四的女子率先跳下马车,只见她改了往昔长裙曳地,环佩叮当,飘飘欲仙的装束,换成青衣箭袖;也一改往昔高髻云鬟,步摇流苏,珠围翠绕的打扮,只在头上包了块浅蓝的帕子。朱唇皓齿,杏目柳眉,薄施粉黛,遮不住美貌,反将娇俏衬了个十足。

“称世子罢,本公子离开边城之前,已经交了军权。”小世子的声音很和善。

王谢微笑:“学无止境,若依涵典籍俱通,只要辨识药材以及方剂,练习脉案,一般行医即无大碍。”心道刚刚讲的就是典籍勘误,你打盹很熟。

锦被之内,眼窝凹陷,睡熟的小脸,依然泛着不健康青色。

王谢在街上狂奔,衣服又是撕破又是泥土,两手和衣襟上还沾了血污,满脸凄厉狰狞之色,吓着了好些人。

王谢稍稍松口气,知道自己一时半会死不了,得想别的法子,便啧啧嘴:“阁下看着也不像心慈手软之辈,怎么会不知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斩草不除根,草根受了滋养依然能活,杀人不死,总有能医得好的那一日。天下又并非我一个大夫,阁下找我的麻烦,就好比持刀行凶,最后责怪的不是凶徒,而是凶徒手里拿的刀,凶徒就那一个,刀永远可以换。”

“无妨,我自保之力还是有的,这个你放心,好生等我回来。”

“这里是什么地方?”

林虎峰乐了,放下筷子,以自己习武之人的眼力端详了端详,从蛋盆里挑出最大的一只鸡蛋,剥干净皮,投桃报李,笑嘻嘻也给裴回递过去。

二人甫一碰面,王谢便一愣,这不是司马弓司马捕头么?虽说今夜穿的是便装,但那块头实在惹眼,想认不出都难。只是如今的司马捕头已然没有初见时那般警醒挑剔,满头大汗,髻散乱,满面憔悴,眼圈都是红的。

说起共浴,起初燕华万万不敢,因为知道自己身后那处难以启齿的毛病,实在是腌臜,少爷不嫌弃他就是万幸,哪敢让少爷和自己共浴,还是泡在一个桶里!后来渐渐痊愈,二人直接就老夫老妻了,沐浴时偶尔搭把手,擦个背洗个头,添水拿面巾是有的,可也没想到弄个鸳鸯戏水,尤其王谢晓得燕华面皮薄,不太敢动手动脚揩油——揩油的话去床上,他的燕华很好说话。

“没、没什么。”燕华低声道,“不过想起了些过往。”

停了脚步,面向声音来处,抬头。

“就是那个迷药的解药。宁大侠不是说要试炼林少侠么,我就又用迷药把人迷晕,解药不够了。”

也别说,睡熟了的林虎峰五官端正,一脸平和,全然没有毛毛躁躁的感觉,看着顺眼不少。他袖管卷着,露出来的手臂上鼓着肌肉块儿,肌理流畅分明,有些纵横的伤疤,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怪不得手劲儿这么大,要是打在自己身上,真真的受不了。

后院另一处角落,多出几个大铁笼,吱吱嗷嗷的,竟装了十几只猴子。

他想了一下,小心问道:“客人方便把左手伸给我么?”

林虎峰说自己想就立刻自己想,匆匆跟裴回打个招呼,说要出去转转先回客栈不用等他吃饭,说完跑了。

又是“先回客栈”,又是“不用等他吃饭”,裴回笑笑,心道说话前不搭后语,这是不好意思了呵,其实自己是大夫,见惯了,没什么的,不过对方既然是第一次,害臊也是理所当然——难得见林虎峰害臊,这个务必要记下来。

至于他自己……正好也有些私事,要跟王谢商量。

林虎峰一直出了烟花巷,跑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