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在喝汤一样,我喂他一口他就吞一口,我总有种就算我塞给他一把草,只要是胃能消化他都会毫不犹豫咽下去的感觉。

我惊讶地走过去,“怎么了?很痛吗?”走近看到他死瞪我身后,放在桌上的饭菜。

我总觉得哈里斯的唠叨越来越女化,不过我喜欢。

走到自己的家门前,木质篱笆墙是种原生态的棕白色,院子里种的藤玫瑰曼绕在上面,每到六月,粉色红色的玫瑰开到门外我总会剪下一些送给邻居,他们喜欢我的花我很高兴。

第一次听到猎人这个词是在医院里,似睡不睡间有人摇醒了我,我在睁眼后有一段时间会陷入一种空白的状态,低血糖的毛病一直存在,这具被重创后的身体尤其明显。

未免意外发生,我强硬地让他减少下床的机会,对,是床。当他自己恢复一点行动力时就将屋子里唯一一张床,我的床给霸占了,占得理所当然一定如此。看在他是病人的份上,我睡沙发。

到市图书馆借了五六本文学书籍,又在广场上听了一场略有伤情的小提琴演奏,到超市购买晚饭材料。回来时遇到贝贝街的老邻居正提着花篮向街民送自己家种的花,贝贝街的每户居民都有这种赠花的习惯,因为花的种类繁多,艾斯米的气候注定了这是个花的城市,每家院子里有些不同季节不同的花开了就会拿出来送给邻居,我每年也会送藤玫瑰。

我收到一大把的紫月铃,一种像铃铛状的蓝紫色花朵,妖艳清冷。

想起贝贝街曾送出过最多花的一次,是一户居民联合十几户种花大户收集了艾斯米城市的三百七十多种常见花,合计十万朵用飞艇载上天,然后绕城一周把花撒遍艾斯米的全部土地,那时我也有作为义工参加,收集了十多种花上千朵,真是花的狂欢节。市长还曾跑到贝贝街亲授正街居民的爱花勋章,我得到一个鲜花大使的花篮形奖章,还挂在书房墙上。

这个城市让人不得不喜欢。

回到家,看到他坐在客厅沙发上,黑色的头发凌乱的散着,遮住了额头与眉毛,穿着我买的新睡衣安静地看书,手偶尔会因看到某个需要回味的章节轻捂着嘴,一张稚气的脸配上动物图案的睡衣加上他少年老成的动作,总是怪异得不伦不类,虽然很可爱。

见我进门,他抬了下头,自从我说他笑的难看他就不对我笑,看一眼又继续看书,我书房里的书他一小时可以翻十本,我一直对他喜新厌旧的态度皱眉,多次对他说:“就算无聊也不可以把书搬出来乱翻,翻完后还老乱扔,这是不对的,要不我租些动画片的碟子给你看?”

他呆了呆,然后说:“我是看。”

“就算看也不能这样看,那样能看出什么,一本好书要好好享受地去读,每个字句都要去回味,我每一本至少要看三天知道吗?”一页书停一秒他是无聊数纸呢,谁相信他是在看书啊。

他又习惯地将手搁在下巴,“我没时间。”

“你现在不是时间?”经常望着窗外发呆的时间难道不是时间?

然后他沉默了,然后他继续低头看书,然后一个小时还翻十本。我彻底对他没辙。

“我回来了。”将花放在花瓶里,清艳的颜色让客厅的色调明亮许多。

我把借来的书放在他身边,其实已经好多了,他至少不会跟一开始一样以极快的手速翻完一本就往后扔,扔得满个客厅都是纸,有些还被扔成散装,一页那一页全飞出来,我心痛到差点挠墙,可对方是病人我又不能掐他,掐出个好歹还得我照顾,只好跟在他身边一直讲道理。现在他已经知道翻完随手搁一边,虽然偶尔会听到他说:“真麻烦。”

这孩子,真是任。

走向厨房,身后的他突然说:“我要鱼排汁卤饭。”

我疑惑地想,他为什么会知道我买这种材料。

他接着说:“闻到了。”

我看着手上密封的袋子,无力地进厨房,这家伙难不成属狗?

我们吃饭是安静的,我细嚼慢咽,他无声无息地吞咽。我从不抬头看他怎么吃饭,因为实在太痛苦,看到一个人毫无知觉一大勺一大勺几乎不停顿地往食道里塞,从没见过他牙动一下,我看了喉咙痛啊。起先我还试着纠正,可是我放弃了,因为我一试着纠正他会吃得更快,怕我跟你抢食物啊。

所以我很怀疑,他口味偏重是因为食物沾到舌蕾的时间太少,所以清淡的东西本就吃不出味道吧。

吃晚饭后他将一把药丸吞下去,连水都不用让我佩服。其实很少见他喝水,有时明明渴了盯着水壶就是不动弹,我不解地说:“你干嘛,渴了就倒一杯啊。”

他的答案让我三条黑线,“喝一点少一点。”

我无语,又说:“你以为我们住沙漠里?”

“不,该怎么说呢?”他又不自觉地用手指轻抚着嘴,好像在思索世界和平主题的纵向发展如何展开般沉思,“就是明明知道有很多的水,可就是改不了习惯,总会有种喝一些就没一些的感觉,这应该是习惯思维的作用,明明事实摆在你面前,可因为以前深蒂固的习惯还是会遵从以前留下的本能。毕竟食物可以很久不吃,可水却是绝不能少的,水是生命。”

我也跟着沉思,其实在发呆,发完呆对他说:“恩,原来你也有看几页书,说话文理不错。”

然后见他额上凸见“井”字型,声音依旧冷静,“我全都看过。”

我耸耸肩,“小孩子说谎不好。”

他好像说了一句,“……没有孩子。”

前面倒是被含糊的语气遮掩过去。

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so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