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位置明明正确,你怎么还能动弹?”这是罗芙亚迷惑不解的声音。

步入大厅,只见偌大一个树屋酒吧内却空荡荡的,除了十来个衣着整洁,相貌俊美的服务员之外,一个客人都没有。这也难怪,这里是超级树屋酒吧,只接受和发布十级以上的任务,不可能每天都门庭若市。

“不是一个佣兵团,只是纳克布团长一个人而已。”罗芙亚笑得更得意了:“执行任务的地点距离我们这里不过一公里,只要纳克布团长发挥其超级能跑的本领,把东西带到这里来,任务就算完成。恐怕,即便是里尔大公爵也不得不遵守树屋酒吧不被攻击的规则吧?”

一个吟游诗人跟随在队伍之后,每天缠着彭天扬讲述天扬镇战役的精彩片段,他要把这一切写成一部史诗。两个画家也加入到队伍当中,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认真观察彭天扬的一举一动,声称要为伟大的英雄画像。

蒙布下面不是椅子,而是盗贼工会最高领导人爱德华。爱德华弯着腰,弓着腿,双臂微微弯曲,正瞪着一双惊恐的老眼睛看着彭天扬。爱德华和希洛一样,他的躯体已经僵硬了,也像一座石雕一样一动不动。

彭天扬从来没有想到过,释放蛛丝不但是一件耗费体力的事情,而且还是一件耗费体重的事情。整整两天两夜,彭天扬持续向城墙上释放了上万米蛛丝,结果他被累趴下的同时,体内的脂肪被大量消耗,体重至少降低了十五公斤。

“每个人都会跑,并不能成为盗贼的专有技能。”爱德华失望之极,准备放弃了。

因此蒙巴萨接到命令之后,并没有命令军队以最快的速度向西林镇前进,而是以中速前进。在蒙巴萨的心里,西林镇早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这支军队的首要目的不是救人,而是击溃那支兽人军队,为死难的人类报仇。因此让队伍走的慢一些,可以让战士和马匹多保留一部分体力,到时候好有精力和兽人恶战。

兽人部落里的人类,这怎么可能?

“请问,敌人是哪个国家的?”这是必须的,因为涉及到佣兵的国籍问题。

彭天扬之所以不让佣兵来看守西门,就是知道佣兵们可能下不去狠手,让更多村民离开西林镇。现在连同军人一共只离开了三四百人,要塞里面还有三千多人,足可以组织一支强有力的防御力量了。

因为彭天扬重新夺回了佣兵团的控制权,也因为彭天扬在佣兵心中建立了绝对的权威,第二天的行程十分顺利,每一个佣兵都毫不犹豫的执行彭天扬的命令。佣兵们很高兴,他们觉得在这样一个高手团长的带领下,这一次护送任务一定能够获得圆满成功。

果然有埋伏,出去就是死。

“当然!”古德尔不断点头。

米高扬是火系魔法师,他能放火,也能救火,一个个魔法抛出去,总能熄灭数十平米内的火焰。而彭天扬拥有诅咒之戒,他命令卡德拉斯支撑起一面直径三十多米的魔法护罩,在这一区域火球无法落下,自然也就不会有火焰升腾。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原来这个丑陋的佣兵还真有点本事啊!

“刷刷刷……”宝剑出鞘的声音接二连三的响起,五个拉各斯家族骑士迅速聚拢过来,剑尖指着彭天扬,一副只要彭天扬有所异动,就将彭天扬当场格杀的样子。

“不用,这不算麻烦。”彭天扬拿起任务表格,随便看了一眼,顺手塞进口袋。

彭天扬伸出右手:“你好,我是纳克布,很高兴认识你。”

“当然了,我七年前才参加的成年礼,已经算是一个青年矮人了。再过四十三年,我就是成年矮人,可以娶老婆生孩子了!”

“我也觉得奇怪,因此才找您商量商量。”彭天扬说道:“按道理,这次任务非铁马佣兵团莫属,绝对不可能落在我们这个刚成立三四天的小佣兵团身上。休斯先生,您觉得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不合常理的地方?”

一路看下去,彭天扬越看越心惊,怪不得这是无差别任务,因为这根本就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彭天扬虽然很想得到这个任务,但也只能望着任务大厅无奈的摇头。规矩就是规矩,是不可以违背的。胖子佣兵团要想接受这个任务,除非把若兰那样的高手吸收进来,让佣兵团获得临时越级的资格。然而即便是这样,胖子佣兵团在竞争中也不具有任何优势。

因为三大公会的实力过于强大,帕尔玛大陆上的所有国家都承认三大公会的存在,也接受工会制定的规则。除了针对王族和威胁到国家安全的事情之外,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三大公会予以解决。三大公会的会员在执行任务当中犯下的所有罪责,都可以免于法律的追究。

若兰不知道,彭天扬之所以能持续奔跑,完全得益于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彭天扬把戒灵卡德拉斯的能量吸收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并全部转化成自身的内力,这个世界上如果有武林高手的话,彭天扬绝对算上一个内家高手了。有了雄浑的内力,再配合凌波微步的步法,不要说持续奔跑两个小时一百多公里,就是持续奔跑一整天,彭天扬也能坚持下来。

“让你尝尝三级大地矛刺!”

原来是一个废柴,若兰大失所望:“就是潜伏,伪装,闭气,开锁等特殊技能,是一个盗贼必须要会的。”

彭天扬的目光停留在巨人守卫手中的黄金杵上:“嘿嘿,有这么一大块金子,足够自己需要了!”

“上水村?”若兰对这个地方很陌生。

“主人,以我的能力,只能跳跃六到八米。”罗莎看到彭天扬双眼放光,担心他不顾危险跳过去。

精灵是大陆上最美丽的生灵,特别是暗夜精灵,她们美的妖冶,美的让所有智慧生物遐想连篇。为了便于隐身,若兰穿了一套黑色的紧身衣。衣服紧紧贴着肌肤,将若兰的身体曲线完美的勾勒出来。

当火把的光亮照射到这些蜘蛛尸体上的时候,彭天扬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发财了!

生命是最值得留恋的。无论任何人,无论多么伤心绝望,都不可能对自己的生命完全无视。当一个人打算以自杀的形式了解残生,但是又被救起来的时候,积存在心中的怨气已经得到宣泄,很少有人再次试图自杀。

这就是蜘蛛王,方圆数百公里天狼蜘蛛的王者。这只蜘蛛浑身以红色为主,夹杂着一些黄色或者绿色的条纹,看起来狰狞可怕。粗略目测了一下,这只天狼蜘蛛比其他蜘蛛大了好几倍,每条腿的长度都超过五米,脑袋像野猪,身子赛牛犊。

彭天扬疯狂的扑到狂人凯特的尸体碎片附近,开始寻找那颗蜘蛛王晶核。很快,一个白色的布包引起彭天扬的注意,不错,当时莉莉丝就是用这块布包裹蜘蛛王晶核的。彭天扬大喜,不顾布包上面沾满了凯特的鲜血,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布包捡起来。

走了四个多小时,深入魔幻森林十来公里,彭天扬的担心更重了。因为他发觉逃跑并不是一个好方法,甚至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魔幻森林的植被太茂盛了,仰望天空几乎看不到太阳的位置,如果自己单独在里面走,很容易迷路。另外,森林里面有太多的猛兽,短短十来公里大的路程,队伍就遇到了一匹狼,一头野猪和三个彭天扬认不出名字的怪兽。那头狼还试图袭击队伍,被大暴牙一斧头砍掉了脑袋。

“凯特,快拿出蜘蛛王晶核来!”突然,泰坦王陵方向传来莉莉丝急促的呼叫:“蜘蛛,好多蜘蛛啊!”

彭天扬有苦说不出,谁让自己睡得死呢,别人把东西都偷走了还不知道。所谓捉贼捉脏,自己虽然明知道是莉莉丝偷的,但是却无法指证她。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这只蜘蛛王是怎么了?

睡梦中彭天扬回到了地球,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屋,正在对着电脑破口大骂:“该死的,别人穿越不是王侯将相就是百万富翁,为什么我穿越却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一出现就被追杀,被怪兽袭击,被奸商欺骗,被盗贼光顾?你作弊,我不干了,我要回来!”

“咦,你难道不生气?”大暴牙本来想看笑话,却没想到彭天扬毫无反应。

麻痹了彭天扬,天狼蜘蛛开始捆绑,八只脚一起晃动,分泌出一条条半透明的丝线,迅速将彭天扬捆成一个粽子,然后剪断粘住彭天扬的几条丝线,带着彭天扬慢慢爬到大树上,把彭天扬挂在一个树枝上。

生命安全有了保障,彭天扬的心稍微安定一些,开始劝解罗莎:“你爷爷死了,我们怎么办?是把你爷爷的尸体抬到塞班镇,还是就地安葬?小姑娘,你我都是孤儿,我们应该相互帮助,不要打打杀杀的好不好?”

那种步法太神奇了,每一步迈出去似乎都是事先设定好的,似乎是专门为了对付身体周围的袭击。无论身体哪个方向有东西阻拦,这种步法都可以从中找到缺口,不可思议的钻出去。有好几次,自己明明撞向敌人的刀剑,可是脚底下稍微变换一下位置,就匪夷所思的躲避过去了。特别是当西诺飞剑袭来的时候,彭天扬似乎未卜先知,恰好踩中一块石头,右臂也恰好高高抬起,才躲过这致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