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伍的小子,你装什么蒜呢,快过来,这小子伤的有些重。”

林飞完全不知道这老头在搞什么花样,只是这个时候实在不是做这些无聊事情的时候。也懒得再征求老头的意见,猛的用力推了老头一把,却不成想手掌刚推出去,老头身子微微一侧,手上借势一拉,脚下轻轻一绊,林飞便觉得整个身体完全不受控制。

“你小子有种别跑,你跑的了和尚也跑不了庙,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说着说着妇人泪水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一双因为长期浆洗衣物,导致满是裂口的手,左右的擦拭着脸上的泪痕。

伍鄂接着道:“那个时候我们就知道一路往前走,只是听说进了城就有吃的,皇帝会开仓赈灾,也会有善人施粥救人。可是当时我们饿的太久了,根本就走不动,只能是躺在地上等死了。这个时候正好有一马队经过,所有人都知道这是青龙山的土匪,只是这个时候本就一无所有,也就没什么好怕的。”

在树林里面左弯右绕的跑了一圈,腿上硬是被树藤类的植物划出几道血拉拉的口子。但好歹算是活了下来,在确定摆脱追兵后,几人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

“好了,你别跟他说话了,他现在还很虚弱。那一爪子不但拍断了他三根肋骨,更是伤到了肝脏,他需要好好调养。”

没等伍鄂开口,孙老头接着道:“你要真关心你这兄弟,现在去给他熬点粥,最好是用鸡肉熬,他身体太弱,急需补充营养。

伍鄂二话不说,转身便走,到门口后扭身说道:“那就麻烦你先帮忙照顾下我兄弟,我现在就上山去打野鸡,很快就回来。”说完,便直接飞奔而去。

孙老头看着林飞,表情郑重的道:“小子,我老头子欠你一条命。”

“别别这么说,最后老虎是二娃子杀的,要欠也是欠他的。”

孙老头浅浅一笑:“那小子也算救了我不假,但往细里追究,他只是顺手而为之,你却是以命相救,不一样的!”

林飞还想说什么,却被孙老头手势制止道:“好了,你才刚醒,就别说那么多话了,一切我心中有数。你先休息下吧,我去给你熬粥。”

孙老头走后,整个房间里面便只剩下林飞一人了。他脑子里面不断在重现着梦中的场景,如此的真实,似乎那本就是他所经历过的记忆。母亲的一颦一笑,父亲的严肃深沉,女儿的多愁善感,所有的一切都如同刻在他的脑子里。

人生如白驹过隙,当你想要抓住什么的时候,便一切都为时过晚。林飞暗暗的握紧手中的拳头,还好,还好,老天待他不薄,他还有一次机会,这一次,他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哪怕粉身碎骨,都在所不惜。

粥很快就熬好了,不同于后世的白米粥,粥汤的颜色偏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看的林飞有些皱眉。但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据说外面还是大灾之年,很多人常常是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能喝碗浓粥,已经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情了。

由孙老头喂着,将粥喝了下去,感觉身体有了些气力。看着木质的天花板,林飞心中思绪有些杂乱。他想“英雄造时势”,但前提是他是英雄么?无论在哪个时代永远都是平庸者多,而功成名就者少,机遇和勇气是成功的必备条件,先不说勇气,属于他的机遇会在哪儿呢?

对于这个时代,他所了解的都是从伍鄂的口中知道的,显得太过片面。任何一个人想在所处的时代有所作为,必然要先去了解它。也许他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先去融入这个时代,那怎么融入呢?

目前他所在的地方就是一个土匪窝,如果要离开,若只是他自己一个,那倒是好走,什么时候得空就能溜了。但反过来想,他溜出去又能去哪儿?外面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也许刚下山就被人宰了,这样的事情也并非是不可能的。再说他还不是一个人,还有母亲,在这样的时代,她才是真正的弱者,如果没有强者依附,根本无法生存。

想到这里林飞暗自叹了口气,无论在哪个时代,人生都是充满无奈和艰辛,每一步都举步维艰。

想走是不可能了,那么只能从内部突破。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他在青龙山内部崛起呢?审视自身,林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明显的优势。

青龙山内部,想要出人头地,想来也无非就是两条路,一则:武力超群,如此自然会有人拥护,自然在组织内部会有一定的地位;二则:智力超群,并且在某个关键的时期表现出来,引起领导者的注意,如此自然会青云直上。但前者需要能力,后者需要机会,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成的。

林飞相信凭借自己领先的意识,虽然在并不是熟息的历史朝代中,但人性是相同的,他有信心从中脱颖而已。

外面阳光明媚,知了声此起彼伏。由于是木屋的结构,屋子里面倒是不觉得闷热。尽管刚刚醒来不久,但喝完粥后,没一会儿,依然感觉很累,迷迷糊糊中便又睡了过去。

醒来以后天已经黑了,再次醒来整个人感觉比之前又好了很多,尽管依然很艰难,但硬撑着居然能下地了。如此的恢复能力,连他自己都感觉很吃惊。

伍鄂手中提着两支被弩箭射死的野鸡走了进来,见林飞已经能够下地了,高兴的大声喊道:“孙老头,孙老头,我兄弟能下地走路了,你这药还真管用。”

孙老头此时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林飞道:“不是我药好,是这小子身体恢复能力强。不过,再怎么说也是伤了筋骨,还是不要随意走动的好。”

“我实在是躺着太闷了,您老放心,我会小心些的。”

屋外星空璀璨,夜色如水,身处其中,心身感觉无比放松。林飞心中不由的想,如果所处的是个太平盛世,哪怕只是做一个普通的百姓也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当然这样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平凡的日子他已经是过够了,这一世,他想要的是轰轰烈烈。

见林飞默然不语,伍鄂宽慰道:“劈材挑水的事儿,你就不用担心了,孙老头已经去找过松先生了,说你在这儿帮他做一段时间的药童;娘那里你也不用担心,听说你能在这儿给孙老头做药童,高兴的嘴都合不拢。”

孙老头也说道:“小子,你就放心在这儿养伤,别的事儿就不用想了。”

林飞苦笑道:“我都这般模样了,还能想些什么。对了,那头老虎,你们怎么处理的?”

“当然是拨皮抽骨了,只是可惜了多好的一张虎皮,硬是给毁了。如果没有那个箭孔,最少能多卖出数百两银子,那可是数百两呀!”

林飞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小子犯二,将这老虎上交青龙山,那可就亏大了。

孙老头显然是明白林飞的意思,笑道:“还真被你猜对了,这小子犯傻想直接上缴呢。”

从穿越的第一天,和伍鄂的聊天中,林飞就知道他对于青龙山是有着很深的感情,母亲也一样。在他们的眼中,青龙山就是他们的家,没有青龙山的庇护,他们根本不可能活着。所以哪怕是经历过前两天的埋伏事件,这样的感情,也并没有减少一分。

作为现代人的林飞,有时候会觉得很难去理解这样的一种情感。母亲每天劳作,洗衣做饭到双手满是钧口,也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伍鄂每日打猎,打到的那些野味自己从未吃到过,前两日更是被伏击,差点死了。如此种种,若是用现代人的思维来看,即便是不心生二心,也不可能如同伍鄂一般如此实诚。

“那东西现在在哪儿?带我去看看吧。”

老虎林飞是见过的,但这么大而且还和他近身搏斗过的,可就只有这一个。

“死都死了有什么好看的,要不是这两天担心你的身体,我早把它的皮给拔下来了。”

一听伍鄂这话,林飞焦急的道:“现在还放着?这麽热的天,那不臭了呀,赶快处理了,这可是好东西,浑身都还是宝呀。”

“看来你小子还有点见识,还知道老虎浑身都是宝。”孙老头指着伍鄂道:“这个莽夫,就知道心疼那张虎皮。固然,虎皮是这老虎身上最值钱的部分,但如此雄壮的成年虎,其虎鞭对于很多人来说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还有诸如虎骨,虎牙等等都是有着不可多得的药用价值。”

林飞不耐的道:“您老就别说这些了,你们把那东西放哪儿了,别被豺狗叼走了,那我这伤算是白挨了。”

“叼不走,那东西放在地窖里了,既可以防止腐坏,又能保证安全。”说完孙老头便带头往屋内走,伍鄂搀着林飞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