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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白天江喜荣“认女婿”的话,把她给说害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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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他讲人情往来,实在是看到这只鸡,就想到林父牌桌、酒桌上的“风采”,一点胃口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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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没钱,实在提不起底气,小萝莉只是稍一发动进攻,林牧就溃不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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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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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小手从林牧手里接过轮胎,又一次次在兴奋中转为遗憾。

“鹦鹉!鹦鹉!”

在江小柔欢快的目光中,那第九个轮胎打了个转,便倒在鹦鹉旁边的一袋方便面上,林牧一瞧就乐了,这“小保姆方便面”算是便宜自己了。

江小柔苦着一张小脸,看着鹦鹉无比向往,回头就把最后一个圈还给了林牧:“林牧哥,你来吧!一定要把鹦鹉带回来呀!”

一阵苦笑,这么多人,倒是有一大半是奔着这稀罕鸟来的,自己又不是《杀手之王》里的李连杰。

稳了稳,林牧对着鸟笼方向,随意地把轮胎一送。

轮胎眼看着要靠近鹦鹉,冷不丁从旁边也冲过来个轮胎,两相一碰,各自往着两边倒去。

林牧的那个轮胎,转了两下,竟就落在一长袋卫生纸上,上面的钢笔异常显眼。

“莫非这是天意?”林牧有些感叹,眼看着老板心疼地把笔、卫生纸给自己,只觉得自己的节操,是彻底保不住了。

“戈壁,哪个七孙把我圈碰了!”不远处,几个半大熊孩子当下张嘴就骂。

咒骂声传来,林牧眉头一皱,这乡村俗骂,向来为自己唾弃,自己是个文化人,不能和他们一样出口成脏没素质,当下直接一脸云淡风清:“碰你麻痹,滚!”

这些天来,为林父的事情操碎了心,早就憋着一股闷气的林牧,眼见几个熊孩子都敢找自己麻烦,那还能忍?

“靠!”

村里的熊孩子,一个个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的功夫天生就是满级,本就心疼那两毛钱的熊孩子们,听了林牧还口,一口气就跑来四五个小孩。

俱都是七八岁的熊孩子,战斗力明显比这边强上一个档次。

胖墩有些害怕,又有些兴奋,从裤腰里摸出两把“手枪”来,递了一只给林欢,“咔咔”上了膛,瞄准了对方。

林牧嘴角抽搐,也没制止。

这两支“上劲”的手枪,劲力不小,十米内打中人,够人疼半天,如果按前世某一地区条子的说法,这枪动能超标,可是真正的“非法持有枪械”!

对面一瞧,同样一愣,眼里就冒出一股贪婪来,领头的小孩横声横气道:“我叫张璞!你们碰翻我的圈,今天把这两个枪赔我,我就不打你们!”

林牧一头暴汗。

所以说熊孩子可怕呢,不说其破坏力,就说这种“我强就能抢你东西”的思维,就够粗暴直接,仿若玄幻小说中的配角了。

见林牧似乎不以为意,张璞直接开始威胁:“我爸是王老庄的张军!别以为你有两个枪就吓得住人了,我这弹弓可不是……”

“啪!”

从腰里掏弹弓的手被直接打中,张璞一声痛叫,弹弓就落在地上。

林牧不发一言,拿着从旁边玩具摊上顺手抓的两柄“宝剑”,对着其他四个熊孩子,披头盖脸就打了起来。

这五个熊孩子哪遇到这股阵势,林牧这个不讲“江湖规矩”的,竟然先用“兵器”,不怕被人耻笑么?

没看人家成龙,打架从来不用枪么?

只可惜,林牧才不管他们的悲愤,一挑四,乱砸乱打,只如虎入羊群,倾刻间就把对方打得哭成一片,眼泪巴巴地流个不停。

能不哭么,林牧手里的宝剑剑鞘都打裂了,如果不是两个并在一起,那金光烂烂,放到古代足以被当成天神法器的塑料宝剑,只怕就要断成两截了。

“嘤!”

似乎是被林牧殴打熊孩子的心情影响到了,肩头的肉蛋竟然叫了一声,仿佛蛋壳里的小鸡仔挣扎了一下。

林牧瞧了它一眼,也不耽误,低头就把那个弹弓捡了起来,连带着张璞裤兜里几个弹珠,都被林牧装到自己口袋里。

舔包,是一种态度。

看见包而不去舔,哪怕吃了鸡,游戏也没有一点乐趣,索然无味。

“嘤嘤嘤嘤嘤!”

林牧算是感觉到了,只要自己做些“无良”的事情,就总能引得肉蛋兴奋,这似乎是对方的力量之源。

ps:感谢鸟鸟糖、非墨靡、九啊酒、水渃轩、宇宙的奇点、梦魂千古的打赏,恭喜梦魂千古成为本书第一位打赏读者,萌冲记住你了,以后有什么斯文禽兽的角色,保证第一个给你安排,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