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翰海肯定地回复老爷子的问话,如果不是确定了的话,他是不会回来和老爷子商量这件事情。

这正是墨雾千韵想要的结果,可就是不知道事情是否真的会如自己所期望地那样彻底结束,而这个答案恐怕只有时间才能给出来了。

“你们的伤我已经让人处理过了,餐厅你们一出门后右转就能找到,早餐已经放在餐桌上了。房间左手边的暗门就是盥洗室,你们可以自便。但是我家里没有适合你们的男装,所以需要你们自己想办法。”

再者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嘛,有来有往也是促进邻里感情的一种方式。虽然老爷子看起来严肃是严肃了点,不过也不难相处,对自己也没什么坏心,当长辈处好了,墨雾千韵想到这里也就不再纠结,安安心心地过她的小日子去了。

墨雾千韵再用法术把白玉石臼里面的好似葡萄酒般的果汁吸取了出来,注入进一旁放好的瓷碗中,随即清香扑鼻的灵果汁就被她给捣鼓出来了。

而忙碌的时间也总是过得很快,四个小时的时间“嗖”地一下就过去了。

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脖子,墨雾千韵这才从书房出来,回自己的卧室洗洗睡了,连晚餐都省了。(赢话费,)不得不说,对煌,墨雾千韵真的很上心。覀呡弇甠由此可见,能够作为墨雾千韵的家人,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的。

墨雾千韵心里也不是不清楚,不过却也不想去理会那么多,反正只要她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被打扰就好。而墨雾千韵也决定,以后断不再拿出这些能够留证的东西了。现在只是一个连卿,暂时看起来还没什么坏心眼,下次可不一定有这个好运气了。

没想到墨雾千韵会拒绝,这让连卿有一瞬间的怔愣,随即反应过来后也只能同意了。和墨雾千韵一共接触了两次,一次见面,一次电话。通过拍卖蓝钻的事情,连卿总觉得墨雾千韵是个做事爽快、利落,甚至是有些大大咧咧的女孩子,会很好相处,所以才想着和她面谈。

墨雾千韵没有意见,她只要仔细认路就好了,如果林明嘉带她去的饭店味道确实不错,下次她要再想吃的话,自己一个人也不怕找不到地方。

窝在红色、白色和浅金色相搭的条纹沙发上,靠着她喜欢的小熊抱枕,墨雾千韵端着她的甜点乐悠悠地继续与肥皂剧作战。(天才只需3秒就能记住)亜璺砚卿

虽然从墨雾千韵的简历中虽然能够看出一二,可是“眼见为实”嘛,林明嘉更相信自己的眼睛。

之所以改成这样,也是不想让周围的住户注意到不对,引起别人的怀疑罢了。毕竟别墅与别墅之间虽有距离,可也不是隔着十万八千里。

林茹清楚的知道她的机遇来了,只要能让自己的这第一位大客户满意她的服务,那她就能够在这家店站住脚。理顺这些,林茹对墨雾千韵的服务更是事无巨细,周到得很,好在态度掌握地还不错,没有给人那种卑躬屈膝的奴颜之感,没有造成反效果。

“你好,我想要买这款车。”

“墨雾小姐,今晚九点进行蓝钻的拍卖,不知您有没有兴趣来现场观看?”

“没错,吾就是煌,从今天起,吾要闭关修炼,不许打扰!”

既然事情顺利搞定,只等钱进腰包,墨雾千韵也就没多做停留地离开了拍卖行,并且大大方方地打车回自己的小公寓。亜璺砚卿在第一次进拍卖行鉴定那颗蓝钻之后她都没有遇到夺宝的事情出现,更别说现在蓝钻都交到对方手上了。

像墨雾千韵这样美滋滋去布置卧室的修真者,那简直就是奇葩,在修真者看来,这些外物都是足以影响道心的,一不小心,就会沉浸在外物中不可自拔,让修炼半途而废。

“没呢,刚收到佳佳的短信,说她和岚正在来这里的路上。”迅速回完短信放下手机,方宝岑这才看向墨雾千韵,不过这一看不要紧,充满惊奇的声音也瞬间响起。

即使这个镯子在一堆流光溢彩的首饰中真的很不起眼,但是那展露出勃勃生机的颜色,却很合墨雾千韵的心意。而且镯身上一点金银宝石的点缀都没有,也不会太过引人注目。

换句话说,那就是《天幽诀》适合各种灵根的功法和法术墨雾千韵都能修习,且都学得很好。

当然,如果墨雾千韵不努力修炼,那么在她的寿元结束后,“悠游仙府”会再次踏上寻找炫幽宗继承者之旅。

“没关系,原本我一会儿也是要出去谈事情的,稍晚一点并不影响。”

接到林明嘉的电话是下午两点,墨雾千韵正舒服地窝在楼上的卧室睡得香甜,周末就要有个周末的样子,睡觉睡到自然醒就是其中一个必备科目,只不过被林明嘉给打断了好眠,没想到竟然是吃饭的邀约。

秉承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原则,墨雾千韵就答应了下来。她对林明嘉的感觉还不错,虽然算不上死党,但是作为普通朋友还是足够的。她也不想总一个人生活,太没趣。

张可馨的生活和她的还是有差别的,以后如果对方知道了她的真实情况,相处起来肯定就不会再像现在这样了,隔膜一定会产生的。这也是为什么墨雾千韵从来不和张可馨深交的原因,与其不久的将来心里不舒服,不如就像交好的同事那般不远不近地相处为好。

因此墨雾千韵只偶尔和张可馨逛逛街,却从不邀请或接受对方的邀请,试图介入彼此的生活。不得不说,墨雾千韵是很有先见之明的,这个决定让她在之后的某些事情上,没有得到任何的伤害,反而更加看清楚了人心。

但是对林明嘉,墨雾千韵就没有这种顾虑了,除却家庭背景,单论经济条件的话,她不觉得自己和林明嘉都什么差距。他们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过深的利益牵扯,相处起来会很轻松,不需要时刻想着不要暴露自己的家境。

所以答应林明嘉的邀约,墨雾千韵是什么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搞定了,咱们稍微休息一会儿就过去吧。”

给墨雾千韵打完电话,又给“祥宇名都”打了电话订好包厢后,林明嘉才想起把结果告诉柳翰海。

“好,你给我准备一套更换的衣服吧,我这一身晚上没法出门。”嫌弃地看了一眼身上因为坐飞机而有些褶皱的衣服,柳翰海可不想穿这身去赴宴。

虽然他在特种部队磨练了好几年,但多年大少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只要条件一允许,就会冒出头来。这次来姑苏,柳大少爷只带了个钱包,就跑过来了。明摆着需要什么现买就行,可是他大少爷赖在林明嘉客厅的沙发上不动弹,一看就是准备使唤人的架势。

房子里就只有柳翰海和林明嘉两人,柳翰海犯懒,那就只有林明嘉跑腿了。

幸亏林明嘉买的房距离柳翰海常穿的品牌hermes很近,开车来回也就二十分钟,看着柳翰海刚受伤过的份上,林明嘉认命了。

“要把钱给你不?”

翘着二郎腿躺在沙发上的柳翰海在林明嘉无奈出门之际,非常欠扁地来了这么一句。

“哼,不用了!这点钱,爷我还是花得起的。”

狠狠地瞪了一眼悠哉悠哉占据自己地盘的发小,林明嘉转身重重地甩上了房门。而他的这一行为,换来的则是柳翰海得意的笑容。

两人打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关系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柳翰海又怎么会真的给林明嘉买衣服的钱呢。他这么说,不过就是两人斗惯了,故意找找茬罢了。只要能看到林明嘉跳脚,柳翰海就觉得浑身舒坦,恶趣味啊。

五点钟的时候,提着大包小包的林明嘉终于回来了,把东西朝着柳翰海身边一扔,没好气地催促着正懒洋洋躺在那里的发小:“快点去换上,要到时间了,你不会那么没风度,让千韵一个女孩子等你吧。”

“知道了,啰嗦。”

难得这次林明嘉开口后,柳翰海没有反驳,而是乖乖地起身,去了浴室,洗去那一身的风尘仆仆。虽然林明嘉在姑苏市的这个地盘柳翰海没有来过,但是凭借着对发小的了解,柳翰海还是轻松地找到了全新的洗浴用品,把自己打理地清清爽爽。

又从里到外换上林明嘉买回的新衣,柳翰海这才神清气爽地回到了大厅。

黑色的高领打底衫,米色的短风衣,黑色的皮裤,黑色的小羊皮短靴,让柳翰海这些年形成的冷硬之风无形中中多了一丝酷帅的柔软,昔日的柳大少又重现江湖了。

果然“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样的柳翰海可比身穿夜行衣的柳翰海吸引人的眼球多了。

林明嘉没换装,穿得还是原本柳翰海来时见到的深灰色v领线衫,浅灰色的长裤,驼色的双排扣西装款皮衣和黑色牛皮尖头短靴,清秀俊美中透着那么一丝不羁。

“我们走吧,这个点会有点堵车,别迟到了。”

以前看惯了柳翰海穿便装的样子,对他现在的样子,林明嘉并没有什么发表感概的想法。他只知道已经五点二十了,再不走,准迟到。

而姑苏市,自然是林明嘉比较熟,既然他这么说了,柳翰海当然毫无异议。

两人是开着林明嘉的那辆m6去的“祥宇名都”,把车交给泊车小弟后,林明嘉和柳翰海就一起坐在了大厅的休息区等墨雾千韵。林明嘉这么做是怕墨雾千韵找不到地方,柳翰海则是想要给墨雾千韵留个好印象。

不过两位风格迥异,却都身带贵气的男子,坐在属于姑苏一流会所的“祥宇名都”的大厅,所引来的注目礼自然不少,尤其来“祥宇名都”的人一般都是非富即贵,柳翰海和林明嘉那通身的气度不用说,家境肯定不一般,来往之人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他们所在的位置。

柳翰海在姑苏是个生面孔,但林明嘉就不是了,他在姑苏打拼了两年,认识的人还是不少的。仅在待了大厅五分钟,就有三拨人过来和他打招呼。

虽然林明嘉的公司目前规模不大,但他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就算很多人觉得他是白手起家的无背景人士,可大家也乐得和他结交,前景不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