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六年,石子岗柏木长二尺四寸,广四寸半,化为石。时车驾数游幸,应本传"木失其性"也。

谶又曰:"上参南斗第一星,下立草屋为紫庭。神龙之冈梧桐生,凤鸟舒翼翔且鸣。"南斗第一星,吴分也。草屋,萧字也。又箫管之器,像凤鸟翼也。

建大麾。(赤旗也。首施大焰幡。)

太傅。

宜都郡

吴郡

八月甲申,太白犯南斗第四星。九月乙酉,太白犯南斗第三星。壬辰,太白、荧惑合同在南斗度。十月丁卯,太白犯哭星。

十年十二月癸未朔,加时在午之半度,到未初见日始蚀,亏起西北角,蚀十分之四,申时光色复还。

皇帝入坛东门,奏《永至之乐》:

俭又答渊难曰:"含闰之义,通儒所难。但祥本应期,屈而不遂。语事则名体具存,论哀则情无以异。迹虽数月,义实计年,闰是年之归余,故宜总而苞之。期而两祥,缘尊故屈,祥则没闰,象年所申,屈申兼著,二途具举。经记之旨,其在兹乎?如使五月小祥,六月乃闰,则祥之去缟,事成二月,是为十一月以象前期,二朔以放后岁,名有区域,不得相参。鲁襄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卒'。唯书上月,初不言闰,此又附上之明义也。郑、射、王、贺唯云期则没闰,初不复区别杖期之中祥,将谓不俟言矣。成休甫云'大祥后禫,有闰别数之',明杖期之祥,不得方于浸缟之末。即恩如彼,就例如此。"渊又据旧义难俭十余问,俭随事解释。

兼博士刘蔓议:"汉元鼎五年,以辛巳行事,自后郊日,略无违异。元封元年四月癸卯,登封泰山,坐明堂。五年甲子,以高祖配。汉家郊祀,非尽天子之县,故祠祭之月,事有不同。后汉永平以来,明堂兆于国南,而郊以上丁,故供修三祀,得并在初月。虽郊有常日,明堂犹无定辰。何则?郊丁社甲,有说则从,经礼无文,难以意造,是以必算良辰,而不祭寅丑。且礼之奠祭,无同共者,唯汉以朝日合于报天尔。若依《汉书》五供,便应先祭北郊,然后明堂。则是地先天食,所未可也。"

史臣曰:夏以桀亡,殷随纣灭,郊天改朔,理无延世。而皇符所集,重兴西楚,神器暂来,虽有冥数,徽名大号,斯为幸矣。

三年春,正月,丙申朔,合朔时加寅漏上八刻,事毕,宫人于阅武堂元会,皇后正位,阉人行仪,帝戎服临视。丁酉,以骠骑大将军晋安王宝义为司徒,新除抚军将军建安王宝夤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甲辰,以宁朔将军王珍国为北徐州刺史。辛亥,车驾祀南郊,诏大赦天下,百官陈谠言。

五月,己巳,以征虏将军萧懿为益州刺史,前军将军阴广宗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前新除宁州刺史李庆宗为宁州刺史。秋,九月,辛酉,以冠军将军徐玄庆为兖州刺史。冬十月,以辅国将军申希祖为司州刺史。闰十二月,戊寅,皇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为父后者赐爵一级。断远近上礼。又诏"今岁不须光新,可以见钱为百官供给。"

八月,乙未,车驾幸中堂听讼。丁巳,以行宕昌王梁弥颉为河、凉二州刺史。戊午,以尚书令王俭领太子少傅,太子詹事萧顺之为领军将军。冬,十月,壬戌,诏曰:"皇太子长懋讲毕,当释奠,王公以下可悉往观礼。"十一月,乙丑,以冠军将军王文仲为青、冀二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