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不由气结,暗想,万一碰上他府里的什么人,倒是该怎么解释好呢?若是再年幼上四五岁倒是不妨,只不过调皮些,跟着哥哥串门子也没有什么在不了的。可如今她眼看也快十三了,在古代就算是个大姑娘。男女八岁不同席,中间虽隔着个贾宝玉,也是不大妥当的。

“如今已是春天,哪有这么冷”探春不以为然地笑着,看侍书张了张嘴,急忙接了披上,才跟着贾宝玉上了他的马车,堂而皇之地出了府。

“你既是知道,还抱怨甚么如今咱们家还能有谁舍得自己的身家性命去打仗?”林黛玉叹息,“往常看你想得甚是通透,这上头却是糊涂了。哪怕是庶子,没有多大的家业,也能衣食无忧。若是真去了战场上,连生死都不能保障,谁肯去?只可惜姨娘不大争气,不然的话,替你环弟挣下一分家私,也是一世不愁。”

“那还不叫人去延攻问药”探春心急地低吼了一声。翠墨机灵,叫过了一个小丫头去随意请个医生过来,自己却往贾母处跑。

探春笑着伸手,轻点他的眉心:“瞧你皱着眉头的模样,可不好笑?才多大一点儿的年纪,竟一副小老头的模样”

脸色一红,便在翠墨的搀扶下下了马车,悄悄地换回衣衫,溜了回去。果然台上仍在演着戏文,不由暗松了口气。

史湘云与薛宝钗一向相得,忙打了人回去,取了两件平常做的针线,拣那精致的作了贺仪。

“嗄?”古文虽然学得不错,可冷不丁地听到这么一句,探春还是有些没及时反应过来。

“其实,这位掌柜与府上贾二夫人的陪房还有点关系,可惜他不认识三姑娘,否则便不敢这么怠慢了。”

“不愿意。”探春飞快地回答,“大姐,你在宫里难道真的觉得快乐么?”

不几日,传来了林如海去世的恶耗,林黛玉由贾琏护送着回了贾府。黛玉也算懂了些人情世故,从扬州带了不少特产,与众人送去。因探春与她素来相厚,比旁人又重了一分。

王熙凤陡然色变,正要说话,那宝珠竟是十分乖巧,走过来就对着探春磕头:“奴婢愿意服侍三姑娘,奶奶生前与三姑娘交好,若是知道我跟了三姑娘,必定十分欢喜。”

正在心里暗暗赞叹,忽见贾珍与贾赦贾政匆匆迎了上去,执礼甚恭。探春忍不住朝着自己的脑袋拍了一记,此人还能是谁?必是当今四大郡王里最年幼的北静郡王水溶无疑

赵姨娘怔怔地看着女儿毫无粉黛之色的素色,唯其不施脂粉,更显得容貌娇妍,肤白若羽。善睐的明眸,清澈温和,仿佛蕴藏着强大的自信。忽然现,不知不觉之间,女儿已经成了自己的主心骨儿。虽然对探春认王夫人为母的事还存着心结,但这次贾环获救,倒还是靠着女儿求了老太太,才请准了王太医,心里的怨气,便消散了不少。

“那个……太医是说,环弟被人下了蛊毒?”

这话头终究不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家可以提的,探春再好奇,也只得噤了声,走动起来却更是频繁。

“这值得什么?我那里还有好多着呢,三姑娘若是喜欢,一会儿拿几个就是了。”宝珠不以为然,“这个还不算好的呢,只是做了让我家奶奶家常穿的。若是出客,还有更繁琐的花样,只是费功夫,一年里也只能做两双。”

“知道,我理会得的。”探春大喜过望,借了他那里一身小厮的衣裳,悄悄跟着茗烟溜到角门外边,顺利地登上马车。

黛玉虽是性格有点孤僻,在探春看来,也不过是在家里被娇惯出来的小女孩儿,没有什么心思,想到什么,便放在脸上。于是,探春倒真心实意与黛玉成了手帕交,那友谊,比木头二姐迎春,和偏爱跟姑子玩儿的惜春,还要强些,能说上几句心里话。

探春看着贾环天真的笑脸,几乎心酸得要落下泪来。赵姨娘那里的丫头,个个都比贾环大,真要跑起来,哪能跑不过他?只不过见贾环不受待见,自然便不情愿服侍。同样是贾家的玉字辈儿,可贾宝玉出行,身边总跟着几个丫头和婆子。若是出了二门,还有七八个小子串糖葫芦似的跟着。到了贾环这里,竟是个天生天长、姥姥不疼奶奶不爱的架式。

“算了,我如今还小着呢,开了年也不过六岁,离那日子至少还得十年,慢慢儿设法也就是了,不必急在一时。”探春把赚钱大计丢开了手,一心一意地讨好起贾府内几个实权派人物来。凭着几句不用花银子的笑话,还有几样由侍书主针,自己稍稍加工的小玩意,便轻轻松松地搞定。

“总得告诉我个子丑寅卯吧?若不然,往后冒冒失失地在太太面前提起,那可就糟糕至极。”

只还有一个大丫头,因一时没有买到好的,暂时便空缺了,探春已经心满意足,从此过上了**的生活。每日里除了去给贾母和王夫人请安,便是三姐妹在一处厮混,或跟着寡居的大嫂子李纨做些针线。

“也不出门,就穿着这个也好。若是新衣裳,回头弄得脏了,反倒心疼。”探春乖巧地笑道。可是眼睛却看着惜春,一脸的垂涎。只配着她粉妆玉琢的一张脸,便格外的可爱,看得贾母忍俊不禁。心里便暗自琢磨开了,若不是这回落水,倒还没注意三丫头这么出挑儿。

这些心思只放在心里想着,是绝不会说出来的。因此听着赵姨娘口沫横飞的模样,探春心里极是无奈。

三人先还款斟漫饮,渐渐谈兴始浓,不觉飞觥限斝,逸兴豪飞。水溶虽话语不多,但每一开口,总拣了几件趣事来说,听得探春每每笑得伏几。再加上以酒助兴,也顾不上那个劳什子的淑女风度。

水溶见她毫不造作,一口酒,一筷菜,吃得不亦乐乎,也不由得微微一笑。他见惯了矫揉造作的女子,倒觉得新鲜。再者,本就对探春有了好感,一言一动,莫不令他更觉赏心悦目。

酒至半酣,水溶忽地一笑:“有酒无乐,未免有些美中不足。小王不才,略通音律,便献丑了。”

探春见他拿出一支笛来,却如普通的玉笛不同,竟作墨色。莹光婉转,竟是通体暖玉所制。他坐在上,把笛凑向嘴边,神情浅淡。风吹过他的袍角,望之竟如谪仙人。

这女儿红入口绵软,后劲却大,探春只觉得有些迷糊,却觉这笛音婉啭缠绵,愣了一愣,听出是时下流行的《梅花弄》。一时沉浸在他的笛音里,竟不知身在何方。脸上有点烧,心口也觉得滚滚的热度。